地方税务局电梯及安装招标公告
地方税务局电梯及安装招标公告
日照市地方税务局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询价公告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日照市地方税务局的委托,就日照市地方税务局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以询价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人
单位名称:日照市地方税务局
联系地址:日照市北京路156号
联 系 人:杨善荣
联系电话:****-*******
二、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日照市济南路369号四季圣园北区南沿街
联 系 人:侯艳玲 刘祥磊
联系电话:****-*******
传 真:****-*******
E-mail:sdhyha_rz@163.com
三、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日照市地方税务局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WT-RZCG2011-0010
项目内容:本次采购包括2部乘客客梯的供应、安装、调试、验收等总包内容。设备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供应商不得对所投的货物和服务分解后进行响应。
四、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设备制造商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或等额外币,汇率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下同),代理商工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50万元;
2. 设备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明细表(电梯)》;
3. 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含)及以上资质;
4. 供应商若为代理商的,则必须具有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或供应商本身就是该产品的经销/代理商;
5.非日照市辖区内注册的供应商须在日照地区设有工商部门注册的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供应商须向代理机构提交其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若为合作售后服务机构的还须提供合作售后服务协议原件);
6.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报价,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1年7月14日起至7月17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00-5: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照市济南路369号四季圣园北区南沿街)。
3.售价:150元/套,售后不退。
4.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向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供应商公章,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采购文件购买手续:
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价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2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设备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印章;
4.3设备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印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明细表(电梯)》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印章;
4.4供应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含)及以上资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印章;
4.5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若为代理商);
4.6非日照辖区注册的供应商提供日照地区其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若为合作售后服务机构的还须提供合作售后服务协议原件)。
六、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2011年7月18日9:00—9:30时(北京时间),代理机构在日照市嘉豪商务酒店(日照市北京路128号)二楼会议室接收报价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收。
七、报价截止日期
2011年7月18日9:30时(北京时间)
八、开标日期、地点
代理机构于2011年7月18日9:30时在日照市嘉豪商务酒店(日照市北京路128号))二楼会议室举行开标仪式。
九、供应商欲参加本项目的报价,请与代理机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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