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山金矿业有限公司翻斗矿车(二次)招标公告
海南山金矿业有限公司翻斗矿车(二次)招标公告
海南山金矿业有限公司翻斗矿车采购
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山金矿业有限公司翻斗矿车采购已由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华矿业事业部批准,项目业主为海南山金矿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海南山金矿业有限公司0.75m3 活斗矿车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交货时间:投标人竟报自接到招标人供货要求后的最短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海南省乐东县千家镇抱伦金矿矿部厂区内指定地点。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生产厂家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采购内容;
3.2投标人所投设备必须满足《关于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实施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的通知》(安监总规划字[2005]83号)要求;投标人所投材料设备属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或须具有强制性认证证书的,应具有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认证证书;
3.3所投货物应具有产品相关检验、试验报告及鉴定证书等;
3.4 投标人近三年(指2017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
3.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6 相关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27日至2019年12月3日(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1号楼东翼5层南区)持以下资料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公证件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3)《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原件;
注:上述资料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提供原件外,其余均须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简单装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海南山金矿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洪堂
联系电话:150*****506
地 址:海南省乐东县千家镇抱伦金矿矿部
代理机构: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杏、高德华
地 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1号楼东翼5层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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