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关于部分按省物价局要求需办理物价备案药品恢复挂网的通知
湖北关于部分按省物价局要求需办理物价备案药品恢复挂网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根据省物价局对“平台”7月18日发布《关于部分政府定价药品挂网价格调整及物价备案的通知》所列品种复核意见,现对以下品种作恢复挂网处理:1、黄氏响声丸、氢化泼尼松。确定为政府定价品种,省物价局已重新核定其政府定价,原挂网价按规定加成率加成后未超过政府定价,经“两委会”办公室同意,上述产品按原挂网价恢复挂网;2、注射用核黄素磷酸钠、核黄素磷酸钠注射液、小儿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Ⅱ)、小儿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Ⅰ)、高渗氯化钠羟乙基淀粉40注射液。省物价局暂列为市场调节价品种,原挂网价按规定加成率加成后未超过备案价,经“两委会”办公室同意,上述产品按原挂网价恢复挂网。相关物价文件详见附件。特此通知。 湖北省综合招投标中心 2007-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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