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保税区公安消防支队天津市保税区公安消防支队临港小型消防站改造项目(项目编号:BXZB19-TJZC001)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保税区公安消防支队天津市保税区公安消防支队临港小型消防站改造项目(项目编号:BXZB19-TJZC001)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保税区公安消防支队 天津市保税区公安消防支队临港小型消防站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BXZB19-TJZC001)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保税区公安消防支队委托,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保税区公安消防支队临港小型消防站改造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保税区公安消防支队临港小型消防站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BXZB19-TJZC001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
包号采购目录简要技术要求预算(万元)
第1包其他建筑工程对临港创业园1号楼按照小型站建设要求进行内部改造,改造完成后作为小型站使用,改造内容包含:土建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室外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65.7756

三、项目预算
65.7756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3、供应商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本工程配置正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投标资格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5、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需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将审计报告复印件装订到响应文件内加盖公章;如提供资信证明,将资信证明原件装订到响应文件正本中,复印件装订到响应文件副本中。)6、提供2019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8、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9、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tianjin.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如因供应商未注册导致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需提供打印页面加盖公章)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9-11-28到 2019-12-04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东丽区空港商务区西区W2栋412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1)现场获取;(2)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天津空港经济区环河北路与中心大道交口空港商务园西区2号楼412)现场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2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9-12-09 14:0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9-12-09 14:0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保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中心大道55号科技大厦2楼层政府采购中心。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工
2.联系电话:151*****891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保税区公安消防支队
2.采购人地址:空港经济区东七道99号保税消防支队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超:********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东丽区空港商务区西区W2栋412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1*****891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保税区公安消防支队、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附件文件下载
评审标准.docx

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7日

标签: 消防 消防支队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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