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认真组织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第二批)公开申报工作的通知

长沙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认真组织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第二批)公开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黄兴会展经济区:

  现将《长沙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第二批)申报指南》予以公布(公布网站:长沙县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http://www.csx.gov.cn/nlj/)。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长沙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第二批)申报指南》

  长沙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11月26日

  长沙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

  (第二批)申报指南

  为加快我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根据中央、省级有关文件精神和《长沙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长县农发〔2019〕106号)要求,现制定《长沙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第二批)申报指南》,现予以公布。

  一、支持范围

  1、养殖栏舍改造:包括雨污分流设施改造;节水改造;通风降温保温设施设备改造升级;高床漏缝地板建设改造等。

  2、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工艺改造:包括沼气池、粪污暂存池、净化池及其连接管道建设;异位发酵床建设及设备、菌种购置;固液分离机购置;人工湿地建设;其它新粪污处理工艺设施设备建设购置。

  3、采取种养平衡的规模养殖场,可申请配套种植基地(须提供土地流转合同)施肥管网、粪污暂存池建设;大型规模养殖场可申请封闭型粪污运输车辆购置。

  4、规模养殖场环保监控系统建设。

  5、有机肥厂(区域性粪污处理中心)厂房建设(提供土地使用权真实性证明材料)、设备购置及运营补贴。

  6、第三方服务机构粪污收集、运输、施肥设备购置及运营补贴。

  7、种植基地粪污暂存池、施肥管网建设。

  二、申报主体和基本条件

  1、长沙县境内畜禽养殖场(户);

  2、有机肥厂(区域性粪污处理中心);

  3、社会化服务机构;

  4、非规模畜禽养殖场;

  5、种植基地;

  6、在县政府划定的禁养区范围外。

  三、项目审批步骤

  (一)自愿申报。凡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申报主体均可申报,须在12月31日前完成申报。项目申报材料须A4纸打印或复印,平装成册,一式两份,纸质版及电子版同时报送至各镇(街道)、黄兴会展经济区农业农村部门,逾期一律不予受理。项目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长沙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第二批)申报表;

  2、项目单位佐证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单位基本情况、主要建设内容、投资预算和资金来源说明、经济效益、环保效益等,平面图(标明栏舍栋号、长宽、已有设施、拟新建改造设施等);

  4、其它需要说明的佐证材料(近年来如有享受政府补贴建设项目需要列出补贴项目名称、金额和建设内容等)。

  (二)镇级初审。各镇(街道)、黄兴会展经济区农业农村部门收到各单位的申报材料后,对项目进行审查把关,并在项目申报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报请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黄兴会展经济区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由镇(街道)、黄兴会展经济区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黄兴会展经济区公章,于2019年1月15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和汇总后的电子版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业管理科(联系人:熊伟, ********,电子邮箱:********6@qq.com)。

  (三)县级审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申报资料审查,并会同县财政局根据项目情况进行审查,确定项目库入选名单,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四)审定公示。经县人民政府审定的项目库入选名单在县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周。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县农业农村局下发文件确认。

  四、项目实施

  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文件批复的建设内容和时间进度组织项目实施与管理。准备好项目建设实施前、中、后照片(同角度和同一参照物)供验收时参考。项目启动后,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黄兴会展经济区、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要加强技术指导和日常监督检查。

  五、项目验收

  项目单位在规定建设期限内完成建设任务后进行自检,自检合格且具备验收条件的,向各镇(街道)、黄兴会展经济区提出书面验收申请,2020年8月15日前未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县级统筹管理的项目考核验收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黄兴会展经济区共同进行;非规模畜禽养殖场、种植基地项目考核验收由各镇(街道)、黄兴会展经济区负责,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对各镇(街道)、黄兴会展经济区验收合格的项目进行抽查。同时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项目建设投资进行审计。

  六、资金拨付

  验收合格的项目,县农业农村局商县财政局根据投资审计情况,拟定资金分配方案,按相关程序审定、报批。项目资金安排按规定在《星沙时报》、县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联合下达资金拨付文件,非规模畜禽养殖场、种植基地项目资金拨付到镇(街道)、黄兴会展经济区。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予安排资金。

  七、绩效评价

  项目完成后,项目单位对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自评,并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差或不配合绩效评价的项目单位,取消下年度长沙县涉农项目申报资格。

  八、监督方式

  长沙县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科:陈 兴,********

   长沙县财政局农业科:陈 科,********

   长沙县纪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左 毅,********

  附件:1、长沙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规模养殖场)申报表

  2、长沙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规模养殖场)汇总表


附件1:

长沙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第二批)申报表

企业名称:填报时间:2019年12月日

企业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

(姓名)

联系电话

工商注册地址

电子邮箱

养殖类别

养殖规模(头)

项目基本情况

总投资(万元)

完成时间

中央配套(万元)

建设地点

自筹资金(万元)

是否获得其他财政支持 是□ 否□

主要项目建设内容:

本人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请予以支持。

签名盖章及日期

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黄兴会展经济区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附件2:

长沙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第二批)汇总表

镇(街道): 填报时间:20 年 月 日

序号

养殖场名称

养殖

类别

养殖

规模

所在镇

(街道)

村(社区)

主要建设内容

总投资

(万元)

中央配套

(万元)

地方配套

(万元)

自筹资金(万元)

完成

时间

法人

姓名

联系

电话

备注

标签: 利用 资源化 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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