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会展中心周边房屋安全鉴定(二次)招标公告
文化会展中心周边房屋安全鉴定(二次)招标公告
青田县文化会展中心周边房屋安全鉴定采购项目(二次)
政府采购询价公告(二次)
采购编号:QTFSCG2011-018
原青田县文化会展中心周边房屋安全鉴定采购项目于2011年6月30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发布公告进行询价采购,由于投标报名人数少于3家而废标。经相关部门批准,决定重新组织招标,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总则
1. 采购编号:QTFSCG2011-018
2.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3. 采购方式:询价
4. 采购人:青田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青田县文化会展中心工程建设指挥部
5.采购内容、技术参数及要求:青田县文化会展中心周边约80套房屋安全鉴定,每套房子100-200平方米。共进行三次安全鉴定,时间大约为2011年8月,2012年3月,2012年12月,具体时间由采购人另行通知。
6. 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房屋安全鉴定资质,并且投标单位进场人员中必须具备至少1名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7.本次采购设有预算指导价:20.00万元;各投标人的报价如果高于预算指导价的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8.询价文件公告发布时间及获取方式:
8.1公告时间:自2011年7 月 15日起至2011月 7月27日上午9:30止;
8.2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9.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1年7 月 27日上午 9:30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田鹤城分公司(浙江省青田县鹤城镇欧洲城7幢1楼)
10.递交方式:直接送达或邮寄(邮编:323900)。逾期送达或收到的邮寄件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11. 评定时间:2011年7 月 27日上午9:30。
12. 注:
⑴投标人如发现询价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内容时,请在报价截止日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单位)书面反映,采购人(采购代理单位)向各投标人作出答疑,并将答疑内容在网上(网址:http://www.qtzfcg.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报价人务必关注相关网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风险由报价人自行承担。答疑内容与询价文件同具相应法律效力,逾期不得再对询价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
⑵凡参加本次报价的投标人均视作认同本次询价的各项约定事宜(包括投标人资格、技术参数、相关日期、定标方式等);投标人不得以各类约定事宜提出质疑。
二、报价及评定
1.报价文件构成:
⑴报价文件封面格式(格式见附件1);
⑵总报价单(格式见附件2);
⑶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3)
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4);
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⑹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利于自己的证明文件等。
投标人应按本询价文件附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报价文件,没有提供格式的可以自行设计。
2.报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用文件袋密封装订,否则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3.本次报价采用综合单价报价(含人员工资、税费、差旅费、材料、鉴定按要求提供完整合格的报告等一切因本项目而产生的所有费用)。
4.本次询价项目参加报价的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时,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财政部18号令第四十三条和浙财采监字〔2007〕2号的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5.评定原则:本次评定原则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审小组根据标的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原则对投标人报价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合格后由评审小组根据最低评标价法作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并推荐次低者作为第二成交候选人。
6.第二成交候选人的报价有效时间为30天,在有效时间内,第一成交候选人有违反本次采购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第二成交候选人有依法取得成交人的资格,并在交纳履约保证金及询价文件成本费后授予合同。第二成交候选人也违反本次采购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将重新组织采购。
7、报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无效报价)处理:
⑴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
⑵报价超过预算指导价的;
⑶报价文件需加盖公章而未加盖的;
⑷报价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也没有委托人签字的;
⑸委托他人办理而未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的;
⑹报价人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且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⑺报价一经涂改,未在涂改处加盖公章或者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
⑻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主要实质性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⑼报价文件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
⑽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8.成交人在成交公告发布后15天内须向采购人交纳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并向代理机构交纳300元工本费及采购代理服务费3000元。
三、合同条款
1.成交人和采购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按照本次询价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书由成交人自行到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下载。
2.中标人应遵守采购人指定的时间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5. 履约保证金在提交第三次房屋鉴定报告后由采购人按规定程序无息退还。
6.付款方式:第一次鉴定报告提交后支付合同价的30%,第二次鉴定报告提交后支付合同价的30%,余款待第三次鉴定报告提交后一次性付清。本项目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中标人负担。
7.成交人在取得成交资格后,不签订协议或不交纳履约保证金,将会被有关监管部门列入不良投标人黑名单内,限制其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 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的投标人一旦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的,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的3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的规定进行注册申请,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并直接推荐排名次之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9.本次询价采购,采购人有权根据市场调查情况对采购结果进行对比,如有异常情况,采购人可以暂不采购;若认为本次采购确与市场调查不符的,可另行组织采购,无须向投标人解释具体原因。
10.成交人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其他
1.各投标人可从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http://www.qtzfcg.gov.cn/)中下载相关采购文件附件。
2.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青田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青田县文化会展中心工程建设指挥部 叶晓丽 ****-*******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田鹤城分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青田县欧洲城7幢1楼
邮编:323900
联系人:刘益丽 ****-*******
采购人:青田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青田县文化会展中心工程建设指挥部
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田鹤城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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