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酿酒工程技改二期)工程试验检测服务机构招标公告
(酿酒工程技改二期)工程试验检测服务机构招标公告
一、本项目经泸州市江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以川投资备【2019-510502-15-03-343991】JXQB-0058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川投资备【2019-510502-15-03-343991】JXQB-0058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比选人(项目业主) | 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第二中心 |
项目名称 | 泸州老窖生产配套提升技改项目(酿酒工程技改项目二期)工程试验检测服务机构公开比选 |
建设地点 | 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酒业园区 |
实施时间 | 自试验检验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标段竣工交付,且检测单位已提交完全部最终检测报告之日止。具体检测工作工期以代建单位和监理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出具的委托任务单上载明的工期为准。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为109539㎡,总建筑面积约49981.43㎡,其中:前处理中心建筑面积约26408.05㎡;酒水处理中心建筑面积约9601.77㎡,信息中心建筑面积约8324.26㎡;原辅料库房建筑面积约5647.35㎡。本次比选范围为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根据《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建设工程验收规范》及相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完成满足本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标段竣工验收直至交付所必须的:桩基低应变检测(桩身完整性)、超声波检测(桩身完整性)、钻芯法(桩身质量、完整性、桩底沉渣)、桩芯抗压(混凝土强度)、地质勘测(超前钻)(柱底空洞、软弱层、破碎带)、室内环境检测(苯、氨、甲醛、TVO C、氡)、普通建筑物避雷检测(不含酒罐等专业设备的避雷检测)等满足项目竣工验收、交付要求所必须的检测项目及数量。检测项目、数量和频率应符合施工规范和工程验收相关规定,符合竣工验收资料的要求。检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具体检测范围以比选人最终委托的范围为准。 |
建设资金 | 已招标确定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标段的合同金额约6.31亿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约2.15亿元。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
其他 | 履约保证金相关规定:1.履约担保金额为暂定合同总价的10%。 2.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形式,必须以中选人基本账户转入业主单位指定账户。 3.递交时间和方式:中选人收到中选通知书后5日历天内,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供,由比选申请人基本帐户递交到业主单位指定的银行帐户上。逾期或不交则取消中选资格,比选人有权重新比选。比选人将中选人行为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计入诚信管理体系不良行为记录。 4.退还方式:中选人服务期结束后,由中选人向业主提出退还申请,经业主审核同意后一个月内退还到中选人的基本账户。业主不承担中选人与履约担保有关的任何利息或其它类似的费用或者收益。 |
检测1 | 泸州老窖生产配套提升技改项目(酿酒工程技改项目二期)工程试验检测服务机构公开比选 |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
(3)其他要求:
1.资格要求:检测单位须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以及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须包含建筑地基基础质量检测类、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类、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检测类)
2.信誉要求:近3年(201 6年10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没有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没有行业管理部门行政处罚、安全质量责任事故、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3.财务要求:近3年(2016年、2017年、2018年)财务无亏损。
4.比选申请人不得与所在受检EPC总承包、监理标段的参建各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标段EPC总承包单位;
(4)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7)为本标段提供勘察服务的单位;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施工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施工单位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施工单位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类高级工程师职称。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免费下载比选文件、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技术服务费为200元(人民币)。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9年11月27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9年12月03日15时0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泸州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泸州市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 号:****************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工程发包价 | 比选保证金 (工程发包价的5%) | 备注 |
---|---|---|---|---|---|
检测1 | E.固定价 | / | 99.85 | 4.99 |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9年12月03日15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第二中心10楼会议室(江阳中路41号)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采用B方式提交的不需提供);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比 选 人(全称):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第二中心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中路41号
邮 编:646000
联 系 人:综合科
联系电话:(0830)*******
传 真:(0830)*******
电子邮件(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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