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旅客服务招标公告
特殊旅客服务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特殊旅客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服务内容
在首都国际机场T2、T3航站楼为国航承运及国航代理的所有国内、国际进出港航班的轮椅旅客、无成人陪伴旅客(含儿童、盲人旅客、聋哑旅客等)、担架旅客、以及其他需要特殊服务的旅客提供相关服务。
(二)服务要求
1、遵循航站楼内各项管理规定,自备服务本项目的人员及轮椅;
2、需满足行业标准及相关政策要求;
3、须遵守我部的各项管理规定。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营业执照具备劳务服务、机场旅客服务等相关资质;
3、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规执业行为,无生产安全及消防安全事故处罚记录;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服务能力,具有完善的服务体系;
7、熟悉并能遵守航站楼相关管理规定,具备自行办理隔离区证件的能力;
8、近十年在首都机场航站楼内从事过地面旅客服务,且近一年内,相关服务业绩年合同累计金额达到1700万元(含)以上;
9、非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供应商,非国航黑名单供应商及国航“禁止交易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同意以竞争方式参与本项目,并最终通过国航供应商资格准入审核。
四、报名材料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的工商登记信息页面打印页;
4、近1年内依法纳税、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声明或单据;
5、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规执业行为、无生产安全及消防安全事故处罚记录的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7、按照首都机场相关证件管理规定的要求,独立办理首都机场隔离区相关人员证件的声明;
8、近十年在首都机场航站楼内从事过地面旅客服务的主要客户及业绩,且近一年内,相关服务业绩年合同累计金额达到1700万元(含)以上的证明。如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必须包括合同金额、合同内容、合同签章页、买方信息等)复印件,如为框架合同或合同中未明确金额,须同时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提供复印件,合同原件备查);
9、2018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
10、填写“供应商信息登记表、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见附件)。
以上材料须加盖公章。
五、报名方式:供应商一律先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cacpd@airchina.com和项目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
六、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日17:00
七、项目联系人:张春义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zhangchunyi@airchina.com
八、免责条款
附件1:********2CC66A5A09F2C1406F5C730A.rar">相关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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