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招标公告
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招标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关部署,有效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按照住建部等六部委《关于印发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集中整治时间为2019年11月10日至2019年12月20日。
二、整治内容
(一)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隐瞒影响住房出租的重要信息,诱骗群众租房。
(二)对当事人隐瞒真实的住房租赁交易信息或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赚取住房出租差价及房屋差价。
(三)实施价格串通、囤积出租房源、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收取未明码标价的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
(四)违规开展租金消费贷款业务,包括违规提供租金消费贷款等金融产品和服务。
(五)通过中介机构成交的住房租赁交易合同,未按规定备案。
(六)没有取得营业执照、备案证明、游离在监管之外,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押金、租金及其他保证金或预定金。
(七)与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
(八)无营业执照、经纪人的房产公司、个体户,未按规定在行业主管部门备案,通过在网上发布房源信息,从事二手房买卖业务及房屋租赁业务。
(九)其他违法违规的“黑中介”行为。
三、反映问题渠道
专项整治期间,县住建局、房产服务中心设立举报电话,若广大市民发现中介服务机构有以上行为欢迎举报。
举报电话:****-*******、*******
特此公告
静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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