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对2019年第三期兽药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查处的通知公告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对2019年第三期兽药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查处的通知公告

各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公布2019年第三期兽药质量监督抽检情况的通知》(农牧发〔2019〕37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兽药生产企业不合格产品查处及兽药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涉及我省企业及不合格产品情况

  本次不合格兽药产品标称生产企业涉及我省4家企业,共5批产品:标称山西省鱼虾安水产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硫酸新霉素粉(水产用)(批号********)干燥失重项不合格、恩诺沙星粉(批号********)不符合兽药追溯监管要求,运城市澳威兽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恩诺沙星粉(水产用)(批号********)检出甲氧苄啶,山西鑫华泽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乳酸环丙沙星可溶性粉(批号********)含量不合格,山西首爱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戊二醛苯扎溴铵溶液(水产用)(批号********)不符合兽药追溯监管要求。

  使用环节1批兽药不合格:在夏县新大象养殖有限公司抽取的标称成都乾坤动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鱼腥草注射液(批号********)鉴别项不合格。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对标称兽药生产企业的处理处罚。

  运城市农业农村局要对山西省鱼虾安水产药业有限公司、运城市澳威兽药有限公司、山西首爱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等涉及企业开展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强化产品质量管控,按要求做好产品入库/出库信息上传工作。要配合湖南省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做好标称运城市澳威兽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恩诺沙星粉(水产用)(批号********)的确认工作,一经确认,要及时组织查处,责令停止生产,召回售出产品,监督销毁库存产品和召回产品,并依法实施立案处罚;经厅畜牧兽医局审核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符合从重处罚情形的,要依法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或撤销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晋中市农业农村局要对山西鑫华泽药业有限公司开展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强化产品质量管控,按要求做好产品入库/出库信息上传工作。

  (二)对不符合兽药追溯二维码监管要求情况的查处。

  运城市农业农村局要及时对山西省鱼虾安水产药业有限公司、山西首爱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实施兽药电子追溯情况开展检查,并按照《兽药管理条例》及兽药追溯监管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三)加强安全用药指导。

  各市要督促指导广大养殖者按照《兽药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有关要求,从合法正规的兽药生产、经营企业购买兽药产品并索取保存相关凭证;购买时查看外包装相关标识,通过“国家兽药综合查询”手机APP扫描产品包装上的“二维码”,重点查看兽药产品批准文号、作用用途(适应症)、用法用量、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等信息是否齐全,也可登陆中国兽药信息网(www.ivdc.org.cn)的“国家兽药基础数据库”查询核实所购买兽药产品的批准信息;购买兽药后要按照说明书标签的贮藏条件保存兽药,并按照执业兽医医嘱、用法用量和休药期进行使用,禁止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并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切实维护动物健康和动物源性食品安全。

  (四)严格日常监管和结果上报。

  各市要严格落实兽药生产企业主体责任,继续加强对辖区内

  兽药生产和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强化兽药GMP、GSP的后续监管措施,保证兽药生产经营正常秩序。农业农村部的通报内容各市可由中国兽药信息网(www.ivdc.org.cn)“抽检通报”栏中下载。请运城市、晋中市农业农村局于1月20日前将检查和查处结果、案件材料统一上报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局。

  联系人:杨 忠

  电 话:****-******* 152*****040

  邮 箱:sxyzgl@126.com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19年11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产品 监督抽检 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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