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选择招标代理单位(涵港大道涵江段东侧桥涵工程)招标公告

公开选择招标代理单位(涵港大道涵江段东侧桥涵工程)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
莆田市涵江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工 程 地 点
涵江区梧塘镇、白塘镇
总 投 资
6500 万元
招标部份估算价
万元
投 资 性 质
总 面 积
平米
结 构
层 数
最 大 跨 度
幢 数
工 程 类 别
质 量 要 求
联 系 人
方满雄
联 系 电 话
138*****961****-*******
报名条件资质要求
根据有关规定,涵港大道涵江段东侧桥涵工程进行公开随机确定工程招投标代理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涵港大道涵江段东侧桥涵工程。
2、项目地点:涵江区梧塘镇、白塘镇。
3、项目概况:该项目为涵港大道涵江段东侧桥梁和涵洞工程。
4、总投资额约6500万元。
二、招标代理范围
编制工程施工承包招标文件(采取资格后审办法)、资格后审、编制工程量清单及工程计算书、工程预算价、工程最高限价;负责工程预算价、工程最高限价送有关方面审查通过;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签订及竣工决算等。
三、招标代理费标准
招标代理费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60%计取(含场地使用费、专家评审费、工程交易服务费及工作餐餐费)。
四、报名条件
1、具备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的招标代理单位。
2、非本市公司需在莆田设有分公司,且具有分公司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3、信誉良好,近两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或在市招投标中心网未有劣迹行为记录的。
五、提交材料
1、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则需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注:以上材料复印后加盖公章装订一份,并随带原件核对,未提供原件的其复印件无效。报名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六、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以现金形式当场提交,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抽中的招标代理单位当场退还,抽中的招标代理单位的保证金在与建设单位签定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合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
七、材料递交时间:2007年8月23日上午15:30—16:00,逾期不予接收。递交材料地点:莆田市招标中心(市招标中心四层工程交易部)。
八、抽签确定招标代理单位:
建设单位对招标代理单位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后在审查合格的工程招标代理单位中,首先进行公开随机抽顺序签,再随机抽中标签。按中标签的先后顺序确定一家为该项目的代理单位,另一家为备选代理单位。
九、招标要求:
1、在领取到施工图后,在20天内完成招标文件、资格后审、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计算书、工程预算价、工程最高限价和工程管理参考价编制与复核,并送有关部门审核及备案。
2、代理单位应认真负责地编制好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误差导致工程造价预算误差(误差率)不得大于±2%;否则代理机构应承担由此造成建设单位一切经济损失。
3、招标代理单位在中标后如未能遵守国家和地方法规认真履约,按照建设单位招标要求完成招标代理任务,或把招标代理任务转包其他代理单位完成,招标人有权拒付招标代理费,没收履约保证金,并选择备选招标代理单位为该项目的代理单位。
4、本次抽中的招标代理单位应在抽签确定后于2007年8月24日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十、公示时间:2007年8月20日至2007年8月22日。
十一、抽取地点:莆田市招标中心(市招标中心四层工程交易部)
抽签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半小时内。
建设单位:莆田市涵江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方满雄
联系电话:138*****961****-*******
其它条件
报 名 地 址
莆田市招标中心(市招标中心四层工程交易部)
报名开始时间
2007-08-23 15:30 时
报名截止时间
2007-08-23 16:00 时
文件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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