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招标公告

2019年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招标公告

2019年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公示

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农人发[2019]4号)要求,现将通过农业农村部初选的全国农业农村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及先进事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11月27日至2019年11月3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打电话、写信或来访等方式,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人事与老干部处和驻厅纪检监察组反映。来信请寄:银川市北京中路159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人事与老干部处或驻厅纪检监察组,邮编:750002。反映电话为:0951-*******,0951-*******。电子邮箱:nmtrsc710@163.com。接听电话和来访时间为公示期间上午 8:30—12:00,下午14:00—17:30。

附件:全国农业农村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公示名单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19年11月27日

一、先进集体(5个)

1、宁夏回族自治区园艺技术推广站。主要事迹:积极发挥强党建促发展的带动作用,聚焦蔬菜产业发展目标,抓重点、攻难点、树亮点,创造了骄人的业绩,为加快推进宁夏蔬菜产业健康快速发展付出了大量心血和汗水,做出了突出贡献,宁夏蔬菜已形成了设施蔬菜、供港蔬菜、冷凉蔬菜、露地西甜瓜四大格局。宁夏蔬菜规模稳步扩展、产品日益丰富,产量、效益、水平进一步提升,成为宁夏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载体和促进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之一,不仅保障了市场供应,而且成为了农民脱贫致富的外向型产业,产业发展水平居全国前列,供港蔬菜的全产业链发展模式、硒砂瓜的规模化品牌化发展经验成为全国学习借鉴的典范。2019年宁夏园艺技术推广站被评为自治区巾帼文明示范岗、宁夏农业农村厅2018年度综合考核先进集体,先后有1人评为塞上英才、3人评为塞上农业专家、3人享受国务院、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等。承担实施了国家科技部、农业农村部和自治区推广项目20余项,荣获国家农牧渔业丰收计划奖6项,自治区科技进步奖2项。

2、宁夏回族自治区畜牧工作站。主要事迹: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加强政治建设,打造农字号服务型党建品牌,着力在服务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促进农民增收上强化技术支撑,做到了创新到位、责任到位、服务到位、作风到位和效果到位。在实施全区粮改饲、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标准化创建以及产业扶贫等重点项目、重点工作中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在畜牧业良繁体系建设、标准化养殖技术集成示范等方面实施了一系列项目,做了大量创新性工作,充分发挥了技术引领作用;在加强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上,建立完善机制,推进协同创新,促进社会化服务,为宁夏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2016年,被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厅等单位评为全区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先进集体;2016年,被中共宁夏区直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2018年、2017年、2016年、2013年、2012年、2011年,被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评为年度考核先进集体。

3、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农业农村局。主要事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推动农业提档增效“十大行动”,全年开创全市农业农村工作新局面。2018年全市实现农业增加值70亿元,增速4.2%;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12045元,增速10.4%。先后荣获自治区党委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自治区机关干部“下基层”活动先进单位,被农业农村部授予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荣获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连续两次荣获自治区扶贫先进集体,连续4年荣获自治区“农业农村综合考评”第一名,2018年荣获自治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综合考评”第一名。近三年获得及各类集体荣誉42项,56人获得各级各类奖项。

4、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农业农村局。主要事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来宁夏视察工作讲话精神,团结带领广大干部职工贯彻中央、自治区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脱贫攻坚为统揽,始终坚持以农民增收为核心,加大产业扶贫工作力度,大力推进特色优势产业提质增效,持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统筹推进农业农村各项社会事业,确保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2018年实现农业总产值53.3亿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435.8元;预计2019年农业增加值增长4%,达到55.43亿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达到10333元以上。2017-2018年度获全区驻村帮扶先进集体;2018年度获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2018年获全市市直机关党员大学习主题活动二等奖。

5、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主要事迹: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部署要求,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大力实施宁夏“百千工程”,坚持农村改厕与污水治理相结合,坚持垃圾处理与村庄清洁相结合,坚持村庄规划与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坚持健全长效机制与农民主体地位相结合。目前,全区50%的村庄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63%的农户完成厕所改造,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29%,川区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2%,累计建设美丽小城镇104个、美丽村庄588个。利通区被列为全国19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县,受到国务院通报表扬。

二、先进个人(15名)

1、康  波,男,汉族,1974年8月出生,农业推广硕士,中共党员,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处长。主要事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乡村振兴战略统领种植业工作,走在基层,干在实处。加强对宁夏优质粮食产业和蔬菜产业发展重大战略性问题的指导,组织制定了“十三五”优质粮食产业、蔬菜产业发展规划、龙头企业带动产业融合发展实施方案,创新落实产业扶持政策措施,提升水稻品质,恢复优质小麦,优化玉米种植结构,推进马铃薯主食开发。2018年,全区粮食总产量达到393万吨,人均粮食占有量居全国第五位,实现“十五连丰”,宁夏被评为全国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成绩突出省区。2010年度、2012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被评为公务员考核优秀等次;2013年度、2014年度宁夏公文处理工作先进个人;2018年荣立三等功。

2、李艳梅,女,汉族,1975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西吉县马铃薯产业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高级农艺师。主要事迹: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求实奉献,工作业绩显著,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贡献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规范,顾全大局,团结同志,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处处发挥表率作用;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具有较强的职业技能和业务水平;从事“三农”工作24年。2014年被自治区组织部、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科协授予“第十四届宁夏青年科技奖”荣誉称号;2014年被固原市妇女联合委员会授予“固原市三八红旗手”;2016年被自治区人社厅入选为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工程”青年拔尖人才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3、徐秉信,男,汉族,1968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银川市西夏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兴泾镇农业服务站高级农艺师。主要事迹:自参加工作32年以来,一直在基层农业生产第一线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政治立场坚定,清正廉洁,坚持原则,团结同志。具有独挡一面工作能力和开拓进取精神,积极参加农作物试验、示范、引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主持或参与完成区市、本级多项农业、科技项目,各项目成果都取得了较好成绩。2010年度在发展农业,推广农业技术,建设新农村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荣获国家三农科技服务金桥奖;2016年9月27日在自治区科技技术进步奖大会上获得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2017年12月26日在国家知识产权专利大会上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实用新型专利一项。

4、周  磊,男,回族,1972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吴忠市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高级畜牧师。主要事迹:先后参与编写了《吴忠市罗山大道现代农业示范带规划》、《孙家滩草畜产业实施方案》、《吴忠市人民政府与伊利集团战略合作协议》、《吴忠市奶业发展规划》等重大规划;出版发行了《宁夏现代渔业发展规划与战略研究》一书,还荣获了农业部“渔业丰收计划”三等奖。带领中心技术人员,示范推广了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奶牛高产综合配套技术推广、优质牧草丰产关键技术推广、奶公犊“1+4”培育技术试验示范推广、草畜产业节本增效科技示范、奶牛性控繁育技术示范、养殖场对标管理、标准化健康养殖场创建、生态渔业养殖等20余项技术。2011年被评为吴忠市优秀共产党员;2017年被评为自治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先后5次被自治区农牧厅评为先进工作者。

5、杨  冲,男,汉族,1972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灵武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高级畜牧师。主要事迹:参加工作27年以来,情系三农勇担当,不用扬鞭自奋蹄,无论是在担任畜牧站支部书记、畜牧技术推广中心主任期间,还是在担任农机监理站站长、农牧局副局长职务期间,他始终坚守政治站位,严守组织纪律,勇于担当恪尽职守,尽心尽职尽力,孜孜不倦勤奋工作,先后主持和参与试验研究和示范项目12项,为灵武市现代农业发展默默奉献着自己应有的贡献。2005年获全国农牧渔业丰收三等奖;2010年评为自治区优秀专家;2011年评为银川市优秀共产党员。

6、何治富,男,汉族,1977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彭阳县王洼农牧技术服务中心干部,高级兽医师。主要事迹:扎根基层21年,奉献21年;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求实奉献,工作业绩显著,为草畜产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恪守职业道德规范,顾全大局,团结同志,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在群众中威信很高,专业素质、业务水平、职业技能和综合能力高。2018年2月被自治区农牧厅评为2017年度“全区十佳农技推广标兵”资助项目人选;2016年8月被固原市总工会、固原市农牧局评为“固原市动物防疫标兵”;2015年1月被固原市农业畜牧局评为“全市饲草加工调制先进工作者”。

7、张惠霞,女,汉族,1968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石嘴山市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高级畜牧师。主要事迹:主持编制了《石嘴山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石嘴山市渔业十三五规划》等产业发展规划。开展斑点叉尾鮰、丁桂、鳜鱼、南美白对虾、河蟹等10个名优特新水产品引进示范推广,主养、套养面积达6.2万亩。引进推广手机遥控养殖增氧,远程精准投喂,水环境在线监测、鱼病远程诊断等多项物联网水产养殖新技术,亩效益提高30-50%以上。引进推广工程化流水槽循环水生态养殖技术,将传统池塘养殖单产提高1~1.2倍。发展设施渔业温棚13500平方米,实现低碳、高效、循环、健康工厂化养殖,有效改善养殖环境及生态环境。组织参与实施稻田综合种养示范11271亩,新增纯收益1207.3万元,为乡村振兴,农民致富发挥了积极作用。组织培训渔民1000人次,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20篇,主编或参编著作4部,获得地厅级表彰奖励10余次。2017年获得石嘴山市“五一”劳动奖章;2016年获石嘴山市“三八红旗手”称号;2012年被评为自治区饲料执法监管工作先进个人。

8、张  伟,男,汉族,1977年5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农垦巴浪湖农场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主要事迹:政治思想坚定,能够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在农场城镇化、产业转型升级、体制改革、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有力推进了农场公司改革发展工作新局面。2016年6月被自治区直属机关党工委评为“区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2019年7月被自治区国资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9、王占身,男,汉族,1964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宁夏回族自治区原种场科长,高级农艺师。主要事迹:遵守党纪党规,始终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作为一名农技工作者,坚持爱农业、学农业、懂农业。团结同志,互帮互助,工作上勤勤恳恳,业务上兢兢业业,工作中不断学习理论知识,钻研业务知识,学习新技术新科技,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并用于指导农业生产,为原种场种业发展贡献自己力量。在种子生产、销售、品种推广过程中,强化内部管理,始终坚持以种子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为原则,应用专业知识做好服务,促进推广,积极落实两减一增农业技术,促进农业节本增效,提高产量和质量。为原种场农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2008年6月获得“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

10、程  岚,男,汉族,1965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宁夏农机安全监理总站副站长。主要事迹: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遵守国家及农业农村部农机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及突出的领导能力。工作成绩显著,结合我区农机监理工作,能注重创新研究,超前谋划思路,明确重点任务,完善推进措施,采取调研检查、整体推进、扩大宣传等形式,创新推进全区25个市、县(区)农机保险工作,降低了农机事故致贫返贫风险,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推进“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以农机作业公司、合作社为主体,拓宽载体,推动“平安农机”示范市、县(区)基本覆盖全区,农机户安全生产意识和农机安全监理服务能力显著提高。荣获农民日报社举办的第三届中国农机手大赛活动优秀裁判奖及最佳裁判奖;荣获农民日报社举办的第五届中国农机手大赛全国总决赛最佳裁判奖。

11、王  斌,男,汉族,1975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平罗县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产业室主任、农机化中心副主任、高级农机工程师。主要事迹:认真贯彻局党委抓农业的决策部署,优化协调服务,落实推进措施,全力做好农业生产安排、产业推进方案、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调研、农业经济形势分析、农业项目管理、农业产业化、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乡村振兴、智慧农业及督查考核等工作,为全县农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在全区的排位明显提升。实施的保护性耕作项目获石嘴山市科技局农业技术推广三等奖第4名;2015、2016年连续两年被评为石嘴山市农牧系统先进工作者;2016年荣获平罗县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2017年入选第二届最美石嘴山科技工作者候选人。

12、伏海中,男,汉族,1974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田水利建设与开发整治中心科长、高级工程师。主要事迹:长期从事农田水利工作,热爱农田水利,情系农田水利,始终以高度的责任心、饱满的工作热情和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致力于宁夏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和技术指导服务工作,为推动宁夏农田水利建设转型升级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2018年机构改革后,该同志在新机构、新职能中主动给领导当好参谋,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孜孜不倦地工作,默默无声地奉献,为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落实和项目顺利推进做出了积极贡献。2002年获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进步奖一等奖;2008年被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评为水利宣传信息工作先进个人;2012年被水利部世行办评为世行贷款节灌项目前期工作先进工作者。

13、曹  军,男,汉族,1968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盐池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主要事迹:带领全局领导班子和干部,以农民增收为己任,抓重点、强弱项、补短板,创新推进农业农村事业发展,始终坚持以滩羊为主“1+4+X”特色产业作为脱贫富民的根本来抓,每年研究分析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有针对性地对盐池县滩羊、黄花等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建言献策,积极构建和推进以盐池滩羊、盐池黄花菜为主的农业品牌建设,创新探索推出了滩羊基础母羊养殖保险、滩羊肉价格指数险等10种特色产业保险,倾尽全力为脱贫富民做出自己的贡献。近几年,盐池县农业农村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农业农村工作连续5年荣获宁夏全区一等奖;盐池县滩羊以品牌建设带动精准脱贫示范案例3次在原农业部举办的全国产业扶贫现场会上交流发言;盐池县先后荣获“全国农业化标准示范县”“2017中国农业品牌建设学府奖”“2018年度全国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评价先进县”等多个国家级奖项。2018年,盐池县以高标准、高质量摘掉了贫困县的帽子,荣获全国脱贫攻坚组织创新奖,产业扶贫、保险扶贫等工作突出被列入全国20个脱贫脱贫示范县重点宣传。

14、景兆珍,男,汉族,1969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中卫市农业农村局局长。主要事迹:政治思想坚定,能够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服务人民,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把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视为农业农村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坚持“稳粮抓特”的基本思路,坚持“一县一业、山川共济”的发展方略,大力发展特色农业、高端市场、高品质、高效益“一特三高”现代农业。2018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万元大关,达到10236元。

15、马建军,男,回族,1968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站长。主要事迹: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党和人民的事业。先后主持承担了牧草高产优质栽培技术示范、宁夏牧草品种选育及示范推广、宁夏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等20余项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和工作。多年来,在全区示范推广10个优良品种和5项牧草生产重点技术达120万亩,节本增效2亿元以上;主持了宁夏农田面源污染监测技术体系的创建与应用,设计并建立了宁夏农田面源污染监测网格体系,持续有效地推进了宁夏农田面源污染监测工作深入开展;组织实施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责起草编制相关规划、技术意见和实施方案,示范适合宁夏的改厕技术模式,指导农村厕所改造。先后六次获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获得全国绿色食品先进工作者及全区农业战线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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