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区中心道路及西塞路、湖州南、湖州北等道路亮化维修招标公告
工贸区中心道路及西塞路、湖州南、湖州北等道路亮化维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规定,经湖州市财政局(财政审批编号: 湖南太湖采[2019]688号)批准,现就湖州南太湖新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凤凰工贸区中心道路及西塞路、湖州南、湖州北等道路亮化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ZJJY2019-175 二、项目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预算:
注:本项目结算按审计单位审定价格的95%为最高限价,各投标单位在不超过审定价95%的基础上进行优惠报价。但凡大于(或等于)95%最高限价的,均作无效标处理。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浙江省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及等级: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浙江省外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经进浙备案); 3、投标人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专职安全员不少于一名,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11月28日-2019年12月4日,上午08:30-11:0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浙江金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新竹路36号中南大厦18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招标文件电子版请在网上自行下载):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自采购公告发布之后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 )、“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三者缺一不可); 6、投标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箱。 注:报名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作资格审查,只负责接受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将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各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格审查文件(原件备查),届时未提供相应资格审查文件及原件备查时未能提供原件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成为浙江政府采购正式注册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必须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供应商的注册工作,经初审、终审及公示后方可正式领取中标通知书。)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9年12月18日14: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具体详见二楼大厅公告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12月18日14:00时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本次招标相关信息网址详见如下: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jzfcg.gov.cn)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 十一、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 采购公告附件中电子版采购文件及其他仅供阅览使用,具体以报名时提供的采购文件为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成功后获取的采购文件)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十二、业务咨询: 湖州南太湖新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联系人:朱晓峰 电话:****-******* 浙江金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申申 电话:****-******* 质疑接收人:苏武杰 电话:****-*******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监督投诉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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