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局三直营中关村集成电路设计院Ⅲ标段机电安装招标公告
二局三直营中关村集成电路设计院Ⅲ标段机电安装招标公告
中关村集成电路设计园机电供应及安装分包工程 |
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中关村集成电路设计园机电供应及安装分包工程
招标人(盖章):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发出时间:2019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 投标人资格预审及要求
二、工程概况
三、现场情况简介
四、招标要求
五、投标报价要求
六、工程劳务分包承包费结算与支付
七、投标须知
八、开标须知
九、评标和中标须知
十、附件
十一、补充条款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根据中建股份集中采购推进要求,制定直营业务部劳务合同总金额暂估在50万以上、专业合同总金额暂估在30万以上、其它合同总金额暂估在20万以上的均要求在股份平台进行招标。现三公司符合供应商准入要求的合格供应商进行邀请招标。
a) 招标主体
本次招标由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直营部组织,参加本次集采招标的各项目均享有同等的权利与义务,招标结果适用于本项目。
b) 招标范围:
1、招标内容:中关村集成电路设计园机电供应及安装分包工程,所需***********,为保证发包方的工程顺利进行,投标方必须保证****************以满足现场生产要求。具体见项目工程概况。附表
c) 招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邀请招标、资格预审、投标竞价、议价,综合评审的方式。
d) 参与投标人
在“中国建筑集中采购网络交易平台”发招标公告,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
e) 招标文件的发放时间与方式
1、发放时间:2019 年 1 月 10 日
2、发放方式:本次投标采用线下书面、线上网络两种方式(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线上网络招标);招标人通过“中国建筑集中采购网络交易平台”(网址:http://jc.cscec.com)进行发放,被邀请分包商登入网络平台,接收本次招标邀请,通过网络平台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或来经管部取书面招标文件。
f) 线上招标要点
1、投标人需确认本企业已经在“中国建筑集中采购网络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cscec-buy.com)进行注册并通过审核,拥有唯一的用户名和密码,投标人不能重复注册,请投标人与各推荐单位联系,确认自身企业是否已经注册。
2、投标人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建筑集中采购网络交易平台”,按照要求及时进行密码修改、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维护与确认工作。
3、按照本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节点要求,登录“中国建筑集中采购网络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文件的提报。
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未及时对企业信息、产品信息维护与确认,或者未及时进行网上报价等,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g) 招标文件答疑
1、答疑方式:现场答疑,各投标人授权委托人1人必须参加。招标人将会后视答疑需要通过“中国建筑集中采购网络交易平台”发布答疑文件或补充招标文件。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文件或未取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答疑时间: 2019 年 月日
3、答疑地点:项目部
投标截止时间及要求
1、本次投标采用线上线下同时进行。
2、线下书面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鹰路6号院30号楼6层会议室
3、投标文件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后30 天内有效。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开标日期、中标结果公示日期均以“中国建筑集中采购网络交易平台”公布的时间为准。
h) 签订备安葬合同及执行合同
投标人中标后,与中建二局三公司直营业务部尽快签订执行合同,本合同为完整的独立分包合同。执行合同完善后尽快办理备案合同,备案合同仅用于合作意向、内容、方式的指导,中建二局三公司直营业务部同中标单位作为合同主体独立承担合同法律责任与风险。
联系人:
电话:***-********
中建二局三公司直营业务部
第二章 投标须知序号 | 内容 | 摘要 |
1 | 工程名称 | 中关村集成电路设计园机电供应及安装分包工程 |
2 | 工程地点 | 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永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内,北临北清路,东临永嘉南路,南临丰豪东路,西临在建16号线延长线。 |
3 | 承包方式 | 综合人工单价+辅材(让利)+机具(让利) |
4 | 资金来源 | 用于工程施工的资金,由各项目自行支付。 |
5 | 投标资格要求 | 通过本次招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 |
6 | 招标答疑 | 1、答疑形式:现场答疑,限投标人授权委托人1人参加 2、现场答疑时间:2019年 月 号上午 3、答疑地点:北京市海鹰路6号院30号楼5层会议室 |
7 | 投标方式 | 采用线下投标并签订框架协议后,线上网络股份平台招标两种方式 |
8 | 投标文件份数 | 1、线上投标:按照集采平台相关要求填报。 2、纸质投标: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9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书递交后10天内有效 |
10 | 投标截止时间及纸质标书递交地址 | 1、线上、线下投标截止时间:2019 年月 日 时 2、纸质标书递交地址:北京市海鹰路6号院30号楼5层会议室 |
11 | 评标原则 | 合理低价原则,对明显低于成本,没有合理解释理由的投标人直接给予废标处理。 |
12 | 供应商报价澄清 | 1、澄清范围:经评标小组认定须进行报价澄清的投标人 2、澄清时间:开标当天,限投标授权委托人接到澄清通知后2个小时内到达澄清地点 2、澄清地点:北京市海鹰路6号院30号楼5层会议室 |
13 | 调价要求 | 1、调价范围:开标后经评定入围邀请调价的投标人。 2、调价方式: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价格 |
15 | 开标时间 |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第一条 投标人的资格及要求
1.1本招标工程面向招标人的是合格劳务分包企业名册中与公司合作好且具同类工程施工实力劳动力协调能力强的劳务分包队伍并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同时投标人须是认同本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的,才有资格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价。
1.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2.1投标人应具备__壹___级资质且在京有合法注册手续、信用等级优良劳务分包企业资质,项目经理部三年内施工过类似工程,并获得结构长城杯、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等称号;组织机构健全,自身管理到位,总体协调,调配能力强且稳定、用工手续齐全的成建制施工队伍,并且未有违纪等。
1.2.2投标人应具有完成招标人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计划的能力和措施办法,并且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给予支持。
1.2.3投标人应服从招标人项目经理部的安排、指挥、调配。投标人应按招标人的管理体制与要求,配置项目管理班子(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资料管理员、各专业工长、劳动力管理员、后勤管理人员等),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证上岗(各种人员应持有效证件,否则因此造成一切社会和经济责任全部由投标人承担。),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中途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并保证及时足额兑付工人工资以及按照政府执能部门及总包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保险、实名制管理等。
1.2.4招标人月度考核时,因投标人的责任,投标人的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达不到招标人计划要求经招标人书面责令投标人限期整改,投标人仍达不到招标人要求时,招标人除按投标人投标承诺书和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约定予以处罚外,有权提前解除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和更换投标人,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1.2.5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投标人项目管理人员无理取闹,拒不服从招标人,安排、指挥、调配和管理或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时,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替换不称职的项目管理人员和无证上岗人员,如不能按时替换,或达不到招标人的要求,招标人有权提前解除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总包有权要求投标人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保持相对稳定,变动率不得大于5%。
1.2.6投标人必须确保季节性施工人员质量和数量,如果出现劳动力不足、工作质量差等问题,影响了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的,招标人和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插入施工。另行安排的施工队伍所完成工程量按投标人中标价的1.3倍结算,同时,该款项将从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的结算款中予以扣除,投标人不得有异议,并承担由此给招标人所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的50%。
1.2.7投标人违反本招标文件第1.2.3、1.2.4、1.2.5、1.2.6条时,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退场通知书后三日内无条件退场,同时签订解除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及退场协议,并在30日内办理完结算和相关事宜。否则,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第二条 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__中关村集成电路设计园机电供应及安装分包工程;
2.2工程地点:__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永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内,北临北清路,东临永嘉南路,南临丰豪东路,西临在建16号线延长线。
2.3 建设单位:_北京中关村集成电路设计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4 承包方式:采用__综合人工单价+辅材(让利)+机具(让利)__的劳务分包形式;
2.4建筑面积:_216876.07__m2 :其中:________________;
2.5结构类型:__框架剪力墙 ___。
第三条 现场情况简介
3.1工程周边环境:_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永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内,北临北清路,东临永嘉南路,南临丰豪东路,西临在建16号线延长线。
3.2现场机械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生产、生活区设置:_现场不提供施工人员住宿,请各投标人根据现场情况自行解决。
3.4临电:招标人只提供 至二级电箱__;其余_二级以下电箱及所需电线、电缆及照明器具等___均由投标人提供。
3.5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需要由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劳务分包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及信息。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第四条 招标要求
4.1根据北京市相关《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本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邀请3家投标人参加该工程招投标并从中择优选择1家投标人进场施工,本次招标以合理低价中标为原则,不设标底。本次开标采用暗标的方式。《1、如直营业务部只组织一轮开标,第一轮开标淘汰20%高价单位,同时将报价低于剩余投标报价平均值95%的报价视为不合理报价,该报价单位是否进入列入中标单位,需经直营业务部招标小组议定。 2、如直营业务部组织二轮开标,按照招标管理办法第一轮淘汰20%,第二轮报价取平均价,低于平均价95%以外的报价,视为不合理报价,该投标单位是否进入列入中标单位,需经直营业务部招标小组议定》。
4.2招标范围:中关村集成电路设计园机电供应及安装分包工程共分为四个标段:(Ⅰ标段(2#-A、2#-B、2#-C、2#-D)电气工程,Ⅱ标段(1#、8#、9#、10#、11#、2#-E、2#-F、S1、S2、S3、S4、地下车库)电气工程,Ⅲ标段(3#、4#、5#、6#、7#电气工程和3#、4#、5#、6#、7#及相应地下车库)给排水采暖工程,Ⅳ标段(1#、8#、9#、10#、11#、2#-A、2#-B、2#-C、2#-D 、2#-E、2#-F、S1、S2、S3、S4及相应地下车库)给排水采暖工程)
4.2.1依据施工图纸、相关标准规范、施工工艺等的要求,本工程承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电气工程、弱电工程、给排水及采暖工程,以及配合后期精装修施工等全部施工内容。
1)电气工程:电气施工图纸范围内动力、照明、设备安装及调试等全部工作;
2)弱 电及消防系统:弱电、消防系统管线、接线箱等工作;
3)给排水工程:给排水系统施工图纸范围内给排水系统管线、管道附件、设备安装及调试等全部工作;
4)采暖工程:采暖系统施工图纸范围内采暖系统管线、管道附件、设备安装及调试等全部工作;
4.2.2 除上述工作外,由上述工作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环保、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4.3工期目标:
4.3.1合同工期天数:_741___天;
4.3.2计划开工日期:_2019___年_1_月15__日。
4.3.3计划竣工日期:_2021 年_1__月__25_日。
4.4工程质量标准:__合格_,工程质量奖项要求:_达到国家/行业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全部楼号符合绿建2星标准。 配合各个楼号获得结构长城杯(其中2#-C、2#-D获得北京市建筑长城杯)、绿色安全文明工地
4.5安全文明施工、企业CI形象目标:_符合总承包及业主要求;
4.6其它目标:达到招标人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计划目标的要求。
4.7机械设备供应:_招标人提供塔吊与总承包单位协调使用;其余的中小型机械、机具及其耗品由中标人提供。
4.8 材料供应:_______________。
4.9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供应:安全帽由招标人统一采购,所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为保证安全用品质量,如投标单位在中标后自行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按照《安全防护用品合格方》所提供的厂商采购,入围厂家为《北京市琉璃河劳保用品厂》,《北京安瑞得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并在投标报价时填报采购的厂商。如果分包方的安全帽采购并没在物资部提供的合格采购方,安全部门有权给予处罚。
4.10投标保证金及投标费用:
4.10.1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收取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和工本费 500元。投标保证金可用支票或现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退还,以此转为工程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结算完毕后30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在接到未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无息返还投标人;招标工本费不论中标与否均不退还。同时招标人承诺严格按照双方履约支付工程款。
4.7.2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所有费用。
4.11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邀请招标、资格预审、投标竞价、议价,综合评审的方式。
第五条 投标报价要求:本次招标工程合同形式采用人工综合单价+辅材费(让利)+中小型机具费(让利)合同形式。按本投标须知要求完成工作内容的人工工日、辅材、中小型机具。其中定额辅材、机械费让利不低于10%;(辅材清单由甲方确定为准,施工过程中辅材范围如有增加或修改,以甲方要求为准,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六条 工程劳务分包承包费结算与支付:采用工日单价方式计算合同价款的,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每月底结清本月完成的工作量(以业主或监理批复的产值月报工程量为准,并按该批复的产值月报中的人工工日乘以合同综合单价)并支付其中的劳务费总额,其他辅材费用的支付方式为:每月支付本月甲方确认工程量(辅材费按每月业主或监理批复的产值月报中工程量套用《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计算所含约定辅材费,发生的零工月结月清过时不补,工程完工并办理竣工结算后结清(扣除保修金额后的)全部款项。
注:人工费综合单价(注:本合同总价、人工综合单价均含税金(包含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其他各种当地税务局规定的地方性税费),支付承包方工程款时,承包方必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开具的完税发票,如因发票原因导致发包方无法抵扣税金,发包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七条 投标须知
7.1投标文件组成:
7.1.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北京市建筑业管理手册、安全许可证、法人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授权给施工队长(与投标书中人员保持一致),标书中要包括施工队长的目前在施工程情况介绍,并附相应项目经理的推荐证明材料及施工队长证复印件。
7.1.2项目经理部(施工队)组织架构名单,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在近两年内施工过长城杯金奖工程,劳务分包企业近期所施工工程质量、获得的荣誉称号等相关资料一览表;
7.1.3承诺书:应包括承诺达不到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和企业CI形象目标和招标人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计划目标以及达不到北京市政府相关管理文件中(含实名制管理)的规定时,如何承担相应的经济和社会责任详见附件三《承诺书》;
7.1.4投标报价;
7.1.4.1投标方通过对招标方现场考察,结合企业自身的综合实力。依据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中规定的规则,以所施工部位的全部工作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价格应包括完成本须知说明的全部工作所需的费用和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可能会涉及到的费用的总和。投标中包括施工劳务费、材料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费、超高费、工具用具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施工生产工具、中小型机械及其维护、管理、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
7.1.4.2投标价中应当充分考虑为实现质量目标、工期目标所发生的人工费用,与业主及甲方指定的专业分包配合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等;
7.1.4.3投标报价应考虑有可能因其它专业失误引起的返工风险;
7.1.4.4投标报价中还应考虑结构施工中遗留的问题;
7.1.4.5施工组织设计须附项目经理部人员、资质,中标后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7.1.4.6投标报价应严格按照回标表格的形式进行报价,此表格可由投标人按同样格式复印或扩展。
7.1.4.7投标单位首先满足年底足额发放民工工资,于中标后即按合同造价的10%上交甲方作为劳务工资保证金;如年底乙方因拖欠民工工资而引起民工找甲方闹事情况发生,有一起事件,甲方即可在结算中扣除乙方10万元作为罚款;
7.1.4.8乙方中标后首先确保每月发给民工不少于地方标准1560元/月,并实行实名制,具体依照当地建委相关劳务管理办法和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劳务分包实名制管理办法》。
7.1.5劳务项目投标书(一正两副)详见附件二;
7.1.6施工方案(包括质量保证措施、劳动力计划安排、安全文明施工、材料节约措施、生活管理要求等);
7.1.7投标人业绩情况(包括获“建设部荣誉称号”、“中国建设鲁班奖”、“北京市长城杯”、“北京市优样板工程”、“北京市优工程”、“北京市青年突击队”称号情况以及同类工程施工经验);
7.1.8投标人实力情况(包括企业资质、本工程项目经理资质、本工程管理人员比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操作人员持证率)。
7.2招标人将于 2019 年 月 日 14 时整在 6楼经管部 发放招标文件(地址:丰台区海鹰路6号院30号楼);同地同日同时召开招标答疑会。
7.3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月 日 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需填写密封日期,按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并于 2019 年 月 日 时前送达 (地址: )。
7.4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如果有问题需招标人解释和答疑的,应在开标会议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文件。
第八条 开标须知
8.1本工程于 2019年 1 月 17 日 14 时在五楼会议室开标(地址丰台区海鹰路6号院30号楼)),请各投标人准时进入会场。
8.2开标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进入评标。
8.2.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封标的;
8.2.2投标人未按投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8.2.3投标文件少于招标文件要求份数;
8.2.4投标文件的内容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属实质性不符合;
8.2.5投标报价金额或单价超过标底合成价的-7%至+5%以外;
8.2.6投标文件未承诺招标文件管理目标;
8.2.7投标人的投标行为违反国家、地方政府相关规定的。
8.2.8投标文件内容不全,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第九条 评标和中标须知
9.1本工程由招标人组织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由劳动经济、工程技术、经营管理、施工安全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
9.2本工程按〖中建二局招标评标表〗进行评标,并评出中标人。
9.3投标人一旦中标不能在限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保证金不退还。
9.4招标人具有对未中标单位不解释其未中标理由的权力。
9.5招标人将本工程的招标投标情况以书面报告形式向相关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得到回复通过后,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和未中标通知书。
9.6中标人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到相关建设工程专业劳务发包承包中心内的招投标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9.7承包人应当任命一名代表(项目经理必须是在北京市备案、注册的人员)常驻现场,以代表承包人行使和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除非与发包人书面协商一致,承包人不得更换或撤回任何管理人员,否则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
第十条 附件
附件一:《劳务项目投标书》;
附件二:《投标报价明细表》或《劳务招标单项工程清单项目表》;
附件三:《承诺书》;
附件四:《法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五:《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附件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七:《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附件八:《中建二局劳务招投标评分标准》
第十一条 补充条款
附件一
劳务项目投标书
工程名称
投标人 (盖章)
企业资质类别 等级
企业法定代表人 (盖章)
施工队长
技术负责人 职称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专业类别 | 机电安装工程 | 建筑面积 (m2) | 216876.07 |
承包方式 | 综合人工单价+定额辅材让利+定额机械让利 | 其它参数 | |
报价总金额(元) | 单方造价 (元/ m2) | ||
(大写) | |||
工日单价 (元/工日) | 总用工数量 (工日) | ||
投标工期 (日历天) | 工程质量 标准 | ||
计划开工 日期 | 年 月 | 计划竣工 日期 | 年 月 |
对招标文件 的确认意见 | |||
报价中未包 含内容及要 求招标单位 的配合条件 | |||
对标价需要 说明的问题 | |||
投标书附件 |
说明:本表由投标人填写。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制
附件三
承诺书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感谢贵单位给予我公司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务分包投标的机会,我公司保证在施工过程中服从总包管理,积极配合总包工作,信守合同条款,现承诺如下:
1. 招标文件的确认:对贵公司的招标文件内容我公司均已确认。
2. 施工工期:
保证满足总包对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的要求,各分项工程进度按总包进度施工,确保在投标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
3. 施工质量:
符合国家要求“合格”标准,实行班长旁站指挥,严格实行交接验收手续,质检员跟组检查,达到“北京结构长城杯”质量等级。
4. 安全文明:
1) 我单位确认目前已做好工资保证金专用帐户和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
2) 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制定现场安全文明措施,专职安全员全面负责落实并跟踪检查,达到北京市安全文明工地的标准。
3) 如果我单位中标,我方保证在招投标工作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把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并备案完,把工人的劳动合同签订完,把实名制卡办理完。其中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在施工高峰阶段特殊工种上岗持证率达到100%。
4) 生活区宿舍床架搁置整齐,床上用品干净整洁,叠放整齐,每天安排人员打扫干净;食堂内配置冷藏箱,生熟品分开储藏,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生活区由专人负责管理,保证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5) 认真组织施工作业人员,建立强有力的管理班子和有技术、有纪律的作业人员,特殊工种持证率要求达到100%。保证工人生活费的发放及工资的兑现,确保每月发给工人的工资不少于1720元/月,并且设立劳务管理员。
6) 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总包的环境方针,完成环境目标和指标,保证项目施工生产符合ISO4001认证标准要求。
5. 工程造价:
一旦我方被贵单位录用为该工程的劳务分包单位,我方将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内容签定劳务分包合同,严格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相关条款,决不会无理取闹索要不合理费用。
6. 管理模式:
项目管理班子采用项目经理负责制,设专职的劳动力管理员,对施工作业人员严格按实名制管理模式进行考勤,每月考勤表、工资表上墙公布,工资发放到每个作业人员手中。
7. 材料管理:
1) 甲供材料按计划领用,按相关规定签定协议。
2) 乙用周转材料、辅助材料及机具须符合北京市相关规定要求,对合格证、检验证等有关资料及时报送甲方。
8. 履约保证:
一旦我方被选中,在签订劳务合同前向招标方交纳合同价款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以确保招标方的合同目标。并积极配合总包单位,做好本工程的一切相关工作。严格执行总包在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指令和制度,并满足职业健康及安全卫生标准,严格按照环境保护协议书执行,兑现合同约定的相关事宜。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诺单位:
附件四: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的 为我公司签署 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全,特此委托。
代理人: (签字)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时不需提供此委托书,但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附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五: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的 为我公司签署 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本授权书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书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时不需提供此委托书。
附件六: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关于执行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管理相关规定的
承 诺 函
致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我司参加贵司--- ×× 工程的投标工作,现已经详细学习了贵司关于劳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如果我司能够有幸中标,在合同的执行期间将严格按照贵司的相关规定执行,并作如下郑重承诺:
1、我司承诺按贵司要求设置 名专职劳务管理员,分别为: (姓名) , (身份证号) ,参与项目的日常劳务管理工作,不兼职其他工作;如特殊情况变更或撤换劳务管理员将及时通知贵司项目部,并立即增补经贵司项目部审核后合格的劳务管理员继续执行相关工作。
2、我司承诺在施工现场所用的劳务人员全部按贵司实名制管理流程要求进行管理,包含提交劳务花名册、劳务人员入场教育考试、与每一个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与每一个班组签订班组承包协议、办理实名制IC卡、配合项目日常考勤、按照政府要求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向项目部上报真实的工资发放表等等劳务全过程管理的相关手续;如中途进行劳务人员的变更按照劳务管理规定要求书面报告贵司项目部,并及时进行信息的录入和其它相关工作。
3、我司承诺在招投标及合同履行期间遵守贵司的《劳务分包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3、我司承诺在施工期间不使用没有合法身份信息和已经被贵司和我司列入劳务黑名单的班组和人员。
4、如果我司的劳务人员发生恶意讨薪或越级上访事件,我司承诺全力配合贵司项目和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5、如施工期间我司的劳务人员有不认真或抵制执行劳务管理相关规定,经教育后拒不整改的,我司服从贵司项目部的管理,立即更换相关人员或班组。
6、如我司未能兑现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承诺方盖章: 法人签字:
委托人签字:
拟定的现场队长签字:
年 月 日
注:对于在本办法颁布之前已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的在施劳务分包企业,将本承诺函中投标的文字做修改和拟定队长改成现场队长即可。
合同编号:
附件七
合同编号:
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
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名称 :中关村集成电路设计园机电供应及安装分包工程
劳务发包人: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劳务承包人: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筑委员会
监制
北 京 市 工商行 政管理局
年月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劳务作业发包人: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
劳务作业承包人: (以下简称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名称:中关村集成电路设计园机电供应及安装分包工程
1.1建筑面积:216876.07m2
2、分包合同内容:机电劳务
2.1本合同分包范围:依据施工图纸、相关标准规范、施工工艺等的要求,本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电气工程、给排水及采暖工程包括的全部施工内容。
2.2具体劳务作业内容包括:
3、工程地点:
4、合同价款总额(暂估):小写(人民币) 元,
大写(人民币) 元
5、分包工作期限
开工日期: 2019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2019年 月 日
总日历天数为: 741 天
6、劳务作业人数: 人。
7、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中标通知书(如有);
(3)投标书及其附件(如有);
(4)补充条款;
(5)专用条款;
(6)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9)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10)法人委托书
8、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19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施工现场
发包人: (合同专用章 ) 承包人: (合同专用章 )
地 址:住 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9、发包人义务
9.1自收到承包人依照约定提交的结算资料之日起28日内完成审核或书面答复承包人;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提交的结算资料。
9.2结算程序完成后,发包人应当自结算完成之日起28日内支付全部结算价款。合同价款的支付应当以银行转帐的形式办理。
9.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9.4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承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9.5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9.6随时对承包人实施的劳务作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对存在的质量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9.7及时签认劳务作业变更洽商及确认承包人停工、窝工损失。
9.8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制定安全防护措施,提供安全防护设备,确保施工安全。
9.9不得允许承包人未获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工人进入施工现场。
9.10在发现承包人存在未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行为时,应自发现之日起60日内书面告知承包人并提出明确要求,逾期不行使告知权利的,视为放弃此项权利。
9.11行使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对承包人行使扣款权利时,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并获得承包人有相应委托权限的人员的书面认可。
9.12按照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要求为本项目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9.13承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发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发包人应配合承包人工作或确保承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
9.14其它发包人应当承担的义务。
10、承包人义务
10.1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工人(持证上岗率100%)投入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0.2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10.3按发包人要求提交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
10.4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投入足够的人力,确保工期;服从发包人安全施工管理,自备劳动保护用品,确保施工安全。
10.5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管理不符合规定造成的损失及各种扣款。
10.6自觉接受发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发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的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10.7按发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发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0.8 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10.9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发包人提供的承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0.10收到分包合同价款后首先支付工人劳动报酬。
10.11承包人保证与施工管理、作业人员签订有书面劳动合同,并每月向发包人提供上月本企业在本项目上所有施工管理、作业人员的劳动合同签署情况、出勤情况及工资核算及支付情况的盖章书面记录。除此书面记录的用工行为外,承包人在本项目不存在其他用工行为。
10.12配合发包人按工程发包人或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承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配合发包人对隐蔽工程、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
10.13发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由承包人配合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
10.14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10.15劳务作业全部内容经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按照劳务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将该劳务作业交付发包人,不得以双方存在争议为理由拒绝将该劳务作业交付发包人。
10.16在发现发包人存在未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行为时,应自发现之日起60日内书面告知发包人并提出明确要求,逾期不行使告知权利的,视为放弃此项权利。
10.17其它承包人应当承担的义务。确定工程的质量目标或创优目标,对不能履约的承包人要赔偿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经项目部工长、质检员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因承包人引起的质量问题时,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的直接损失,但工期可以顺延;隐蔽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要求,验收24小时后,如工长、质检员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则视为工长、质检员已经批准,承包人可继续施工;工程在保证工程质量方面以及工程竣工以后的质量方面都必须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验收:验收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装饰工程验收,机电安装工程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等。各阶段的验收都是按照合同的质量目标,根据相关的标准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0.18承包人应建立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并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施工的各环节应受项目经理部的全面质量监督控制,施工期间要求承包人配置质量自检人员坚持每天进行跟踪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停工进行整改,按制度和规范要求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10.19质量自检人员对关键部位和工序进行旁站检查,坚持进行质量检查与评定,作好自检互检、交接检记录,随时记录施工中有关质量方面的问题, 对工程质量进行经常性的分析,结果即使上报项目质量部门。
10.20承包人专职质检人员配备:1万平米以下工程各专业质检工程师各一名;1—3万平米以下工程土建质检工程师一至二名,其他专业质检工程师各一名;3—5万平米工程土建质检工程师一至三名,其他专业质检工程师各一名;5万平米以上工程土建质检工程师二至五名,其他专业质检工程师一至二名。
11、对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工期相应顺延。
(1)不可抗力;
(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3)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劳务费,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承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能从发包方获得施工必需的指示、工程材料、图纸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或安排任务不及时造成停工、窝工累计超过8小时。
12、由于以下原因造成承包人发生窝工的,承包人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7日内,就延误内容和因此产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发包人应于7日内就延长完工日期和赔偿经济损失给予书面答复。承包人逾期未提出书面报告的,视为其放弃此项权利;发包人逾期未答复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其承认此事实。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劳务费,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2)承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能从发包方获得施工必需的指示、工程材料、图纸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或安排任务不及时造成停工、窝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发包人同意的其他情况。
13、不可抗力
13.1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发包人认为承包人应当暂停工作的,承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时,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发包人通报一次受害情况。
13.2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13.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13.4承包人承担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自身财产损失。
14、送达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书面文件的送达方式为:一方应当以书面方式将本方的明确要求送达至对方本合同协议书中注明的地址,对方应当在收到之日起7日内予以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或无人接收、拒收的,视为同意对方要求。
一方本合同协议书中注明的地址发生变更时,应当在7日内书面告知对方,逾期告知或不履行告知义务的,由过错方承担相应责任。
15、事故处理
15.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发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5.2承包人要积极配合发包人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及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避免过激行为的发生。
16、施工变更
16.1施工中如需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发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双方书面确认并经监理签认的变更可作为劳务价款结算的依据),发包人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发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6.1.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16.1.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16.1.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16.1.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16.2由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加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合同价款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16.3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变更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损失补偿总额不能超出分包合同价款的5%),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7、发包合同价款支付的手续为: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出据合法有效的收款发票,发包人须将填写齐全的、收款人为承包人全称的支票或汇票交给承包人。承包人应指定专人负责与发包人办理付款手续。发包人将合同价款支付给承包人在25.2款中指定的合同价款收取负责人,并索要收款凭证
18、由于发包人安全施工方案不完善、安全施工投入不足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发包人承担。由于承包人不能落实安全施工方案或不服从发包人安全施工管理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19、争议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①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②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③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④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0、合同解除
20.1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务分包合同。
20.2发包人的承包合同解除的。
20.3发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20.4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作业人员或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其违约行为足以影响本施工项目的质量、安全、竣工工期时,发包人可以书面告知承包人并限期要求其完全、恰当履行合同义务。承包人逾期不能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发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20.5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因工程建设单位的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20.6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成立时,发包人应通知承包人解除本合同并办理分包合同价款结算支付手续。分包合同价款结算支付手续完毕后,承包人应及时撤离现场。承包人未及时退场,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
20.7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20.8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1、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合同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22、项目经理、施工队长及劳动力管理员:
22.1发包人中标建造师(项目经理)为 ,职务:项目经理 ,工程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号。身份证号码:。委托权限:全权负责项目管理 。发包人也可委托_有现场签认用工、办理洽商变更手续的职权,人员如有变动,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承包人。
22.2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为 ,职务:施工队长 ,岗位证书号:,身份证号码:。委托权限: 负责现场施工管理及结算 ,人员如有变动,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发包人。
22.3发包人现场劳动力管理员 ,上岗证号 ,职责为 ;承包人现场劳动力管理员,上岗证号,职责为 劳动力管理员 。
22.4承包人委派的分包合同价款收取负责人为,身份证号码: ,
职务: ,联系电话:,在京住址:,
家庭住址: 。
22.5劳务承包人应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开户银行,账号 ,企业代码。劳务分包必须出具《北京市建筑企业档案管理手册》。
23、发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 7天前,向承包人提供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图纸 1 套。
24、承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具体材料、设备、构配件品种详见附件一)供应计划;经发包人确认后,发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给承包人;需要承包人运输、卸车的,承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发包人保证所提供的材料、设备机具、构配件符合国有有关质量要求,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承包人应在验收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发包人负责在三日内更换或调整。”
承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机具及构配件。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承包人应进行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但赔付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5 %。
施工中由承包人提供的低值易耗材料、工具用具包括 。
25、本工程应当达到质量评定 合格 等级。达到此标准,发包人将按照 / 标准予以奖励;未达到此标准,发包人将按照 无 标准予以处罚。
26、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达到: 。达到此标准,发包人将按照 / 标准予以奖励;未达到此标准,发包人将按照 / 标准予以处罚。
26.126.1本工程安全目标:无重大伤亡事故,轻伤施工发生频率低于5‰,重伤频率低于0.3‰;乙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地方政府、地方建委颁发的有关规定。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安全施工管理部门对于安全施工方面的各种制度、要求及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的其他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双方需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之一,乙方安全员将纳入甲方安全管理体系,乙方安全员的资质应在本劳务合同签订前报甲方项目部备案。《安全管理协议》签订后10日内乙方向甲方交安全保证金--20--万元。对甲方所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派人整改完毕;如甲方发现乙方在接到安全整改通知后在限定的时间内仍然未予整改或整改不符合甲方要求 ,甲方有权给于乙方500---2000元的罚款。乙方投入到本工程中的全部机械设备及各类生产工具必须经检验合格,并符合国家、北京市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和安全使用标准。若因乙方违反操作规程和(或)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各类机械设备及生产工具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北京市的“绿色工地”目标为市安全文明工地,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目标不能实现,甲方将对乙方处以20万元经济处罚。
27、送达:
本合同14条约定的送达方式适用于以下情况:
(1)承包人要求发包人依照约定进行结算或支付分包合同价款;
(2)承包人表示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3)承包人要求发包人依照约定提供施工必须的工程材料、图纸;
(4)承包人要求发包人停止违约支付分包合同价款行为的;
(5)要求发包人确认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签认零工、窝工、
(6)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对劳务工程不符合约定部分予以整改的。
(7)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人员、提供合法有效的管理资料等履约行为;
(8)本合同9.10款、10.16款、第18条所列事项;
(9)双方约定的其它情况。
28、本合同价款核算规则及构成方式
28.1 本工程的合同价款采用下列第 3 种方式计算:
(1)固定合同价款;
(2)工种工日单价;
(3)综合工日单价;
(4)建筑面积综合单价。
28.2分包合同价款包含以下内容:
28.2.1人工综合单价(含以下内容):
·完成全部施工图预埋及安装工作需要的全部人工费用(含工完场清及现场文明所需的人工费);
·为配合其他专业分包商、业主指定分包人的施工所需付出的人工费用,如:为配合结构施工方的已完成品未完半成品的保护工作。
·自身施工需要的墙体开槽及恢复工作的人工费用。
·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作所需付出的材料(含全部甲供材料、设备)场内卸车、二次搬运、冬雨季施工增加的人工费用;
·为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发包人的要求,需由承包人完成的现场文明和环境保护所支出的人工费用;
·承包人生活及生产责任区内的日常打扫、清理及安全保卫工作;
·承包工程所使用的甲供材料、设备的现场堆放及保管工作;
·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及工期目标而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人工费用。
·为实现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现场文明目标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劳务承包人在现场组织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工作人员工资、办公费用、差旅费用、低值易消耗品的费、劳动保护费、竣工清理费用;
·保险:劳务承包人被认为已在他的合同价格中包括了与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应由劳务承包人为其施工人员交纳的意外伤害保险的费用。
·成品保护:劳务承包人应提供必要的人员、材料和设备用于工程(包含其自身已完及未完工程的材料、设备的看管责任,成品保护截至日期为招标人向业主移交工程)的成品保护。
·临建、现场办公室和办公条件:劳务发包人仅在施工现场提供其满足劳务承包人需要的生活用房、施工用仓库以及办公用房等。劳务承包人应为其所有进场人员的合理安排上述劳务发包人提供的临时设施,并自行解决住房内的住宿用床及日常生活必需品、办公必需品。劳务承包人的报价中应包含其临建设施(生活、生产、办公等)日常消耗材料的费用。劳务承包人的报价中应包含其临建设施在劳务发包人要求的情况下从现场拆除并场清的费用。
·系统调试所需的全部费用。
·安全措施性费用必须能够满足劳务发包人及地方有关安全文明工地施工的有关规定的费用。
·劳务承包人所报费用包含能够保证本工程调试、验收要求。
·劳务承包人报价应当包括为实现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及保障环保、卫生所发生的费用。
·投标价格应包括完成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可能会涉及到的费用的总和。投标价格中还应包括维护、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
·.现场临时停工所造成的误工、机械停滞等费用。
注:本合同总价、人工综合单价均含税金(包含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其他各种当地税务局规定的地方性税费),支付承包方工程款时,承包方必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开具的完税发票,如因发票原因导致发包方无法抵扣税金,发包方有权拒绝付款。
28.2.2 中小型机具费:
·除甲方提供机械以外的为完成分包工程所需的全部机械费、机具费及冬雨季施工期间所增加的机械费。含二级以下电箱及所需电线、电缆及照明器具等;
28.2.3辅材费包含内容:
·承包工程使用的全部辅材、管材、钢材(型材)(以甲方最终确认为准)由劳务承包人进行采购。
28.3分包合同价格风险幅度范围为 / ,超过风险幅度范围的,应当及时调整。调整标准为 / ,调整依据为 / ,调整程序为 / 。
28.4本工程的合同价款,除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书面确认的工程变更以及依照本合同22.3条约定的价格调整的因素外以外,不再调整。
28.5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
合同价款中包含 / ,其中人工费 / 元。
28.6 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工日单价为:
/,单价为 / 元/工日,共 / 工日;
/,单价为 / 元/工日,共 / 工日;
/,单价为 / 元/工日,共 / 工日;
/,单价为 / 元/工日,共 / 工日;
/,单价为 元/工日,共 / 工日。
另:低值易耗材料费、工具用具费 / 元;
28.7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劳务费综合工日单价为 元/工日,另;中小型施工机具利为: %;辅材让利为: %。
28.8采用第(4)种方式计价的,建筑面积 / m2,分包合同价款单价为 / 元/m2,其中:地上结构 / 元/m2,地下结构 / 元/m2,初装修 / 元/m2,精装修 / 元/m2,机电设备安装 / 元/m2,其它 / 元/m2。
另:低值易耗材料费、工具用具费 / 元;共 元;
28.9施工中发生的零工单价为 元/工日,停工、窝工单价 / 元/日。
28.10采取建筑面积综合单价方式的,
28.10.1遇本合同终止、中止、解除时,双方约定:未形成建筑平米的劳务作业工程量的计算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定额单价(其中:人工工日单价按 元/工日 +辅材(让利)+机具(平米包干)方式为 / ,计算规则*****************,单价为 按实际施工部位完成部位按合同价计取。
28.10.2双方约定,本合同平米面积的计算规则为 / 。
28.10.3双方约定,本合同平米面积的变更规则为 / 。
29、分包合同价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29. 1采用综合人工单价+辅材(让利)+机具(让利)方式计算合同价款,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每月20日前对上月完成劳务作业量及应支付的劳务费予以核对一致并书面确认;发包人应当在书面确认后按 60% 支付已确认的劳务费;辅材、管材、机具费用的支付方式为:按每月业主或监理批复的产值月报中工程量套用北京市修缮定额及《北京市2001年预算定额》计算所含约定辅材、机具费后(让利后)的 60% 向乙方支付辅材、机具费,发生的零工月结月清过时不补,工程完工并办理竣工结算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就剩余价款制定付款计划,并按计划逐步结清(扣除保修金额后的)全部款项。
29.1.2发包人自承包人进场施工后每月 20日前双方确认工程进度款。由于发包人将合同价款支付给合同价款收取负责人以外的人员、或存在其他违规支付行为的,造成后果由发包人负责。
30、违约责任:
30.1发包人违约责任:
30.1.1不按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分包合同价款的,除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以外,还应按同期银行利率向承包人支付利息;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承包人的损失,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继续予以赔偿。
30.1.2不能按时提供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完全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机具、构配件造成窝工的,除应支付窝工费用外,还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
30.1.3不能提供足够的工作面,造成窝工的,除支付窝工费用外,还应向承包人支付 10000 元违约金。
30.1.4不按约定核实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除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10000 元以外,还应按同期银行利率向承包人支付利息;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承包人的损失,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继续予以赔偿。
30.1.5发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时,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10000 元。
30.1.6承包人进场后要完全配合发包人进行周清月结、限额领料等工作,如存在拒不配合或其他有损发包人利益等行为,造成后果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 违约金。
30.2承包人违约责任:
30.2.1承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0000 元,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5%。
30.2.2承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0000 元,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5 %。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整改,承包人因自身原因无法完成的,发包人可以委派其他劳务企业完成,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0.2.3承包人未达到约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0000 元,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5 %。
30.2.4承包人以非正当方式(包括10人以上围堵、占据施工现场、发包人办公场所;以任何手段组织施工现场正常施工、发包人正常办公秩序;阻塞交通;攀爬塔吊、建筑物、广告牌等;以及《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国务院第431号令第二十条规定的行为)向发包人提出要求的,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100000 元;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的损失,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继续予以赔偿。由此造成工期延误、质量未达到约定标准、文明安全施工未达到约定标准的,发包人索赔违约金不受本合同约定的上限的约束。
30.2.5承包人未在每月 5 日前向发包人提供上月本企业在本项目上所有工人的出勤情况及工资核算及支付情况的盖章书面记录的,每发生一次,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
30.2.6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延误的承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30.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0.4发包人先有30.1.1、30.1.4行为的,承包人的30.2.4行为不构成违约。
30.5承包人先有30.2.4、30.2.5行为的,发包人自行为发生之日起 15 日内不履行分包合同价款的结算和支付手续的行为不构成违约。行为存在连续状态的,自连续状态终止之日起计算时限。
30.6发包人30.1.1、30.1.4行为、,承包人的30.2.4行为的违约责任由本合同双方、发包人及承包人下列人员承担连带责任。发包人及承包人下列人员应当签订保证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发包人: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承包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31、特别约定:
31.1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结算、支付分包合同价款,如存在违约行为,造成承包人拖欠本工程务工人员工资的,除按照本合同的违约条款承担责任外,还应对承包人拖欠的本工程务工人员工资承担连带责任。
31.2承包人先有30.2.4行为的,双方约定自行为发生之日起 10 日内,双方签订的关于本合同分包价款的协议为无效协议。
31.3发包人30.1.1、30.1.4的违约行为、承包人30.2.4的违约行为赔偿义务不因双方在双方签订本合同结算书,发包人全额支付发包合同价款、承包人全额支付本项目上所有工人的工资并将全部工资支付情况书面报送前签认的协议而免除。
以上违约责任的免责条件为:在双方签订了本合同结算书,发包人全额支付了发包合同价款、承包人全额支付本项目上所有工人的工资并将全部工资支付情况书面报送发包人之后 30 日后签订特别协议。
32、争议解决: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 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33、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 份,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发包人负责向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份。
34、补充条款:
35、附件:
附件一:劳务单价明细
附件二: 辅材、机具管理协议
附件三:承诺书
附件四:预算外签证表格
附件五:项目管理目标及质量管理条例
附件六:分包安全管理协议
附件七:材料管理协议
附件八:防火责任书
附件九:工程治安、消防、保卫协议书
附件十:承包方环境保护协议书
附件十一:党风廉政建设协议书
保证书
中标建造师(项目经理)
本人 是项目发包人中标建造师(项目经理)。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劳务分包合同内容并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本人职责。
本人承诺在本劳务分包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作为发包人的授权委托人,在职责范围内禁止本合同30.1.1、30.1.4行为发生。如因本人原因发生上述行为,本人将依照本合同30.6的约定,对发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标建造师(项目经理):
保证书
本人是项目承包人施工队长。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劳务分包合同内容并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本人职责。
本人承诺在本劳务分包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作为承包人的授权委托人,在职责范围内禁止本合同30.2.4行为发生。如因本人原因发生上述行为,本人将依照本合同30.6的约定,对发生的债务
施工队长:
辅材、机具管理协议
发包人(全称):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承包人)
依据主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发包人所采购的主材量的控制和承包人所采购的辅材、管材、中小型机械费用让利等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承包范围:依据施工图纸、相关标准规范、施工工艺等的要求,本工程承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电气工程、给排水及采暖工程包括的全部施工内容,以及机电其他分部工程相关预留、预埋工作。
二、发包方式及合同价款:
2.1承包方式:双方约定采取以下综合人工单价+辅材(让利)+机具(让利)方式结算支付分包合同价款:
2.2机具、辅材费总价:(暂估) 见总合同元
2.3甲供材料:甲供材料、设备的限额领料:发承包双方在施工前(合同签订后的三个月内),根据正式施工图纸计算其承包范围内工程的主要工程量,其主要工程量+北京市2001年预算定额相应子目的主材损耗即为承包人领料的限额,此数量根据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洽商、签证(已经业主认可的)进行增减调整。承包人超出限额的领料按照以下方式从其结算金额中扣除:超额领料数量×发包人采购价格×0.8。承包人在限额领料范围内的节约部分按照以下方式从其结算金额中增加:节约数量×发包人材料价格×0.4。
2.5.4项目为保证材料的合理利用不浪费,发包人可能会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其实际结构施工情况,提供承包人在施工中必须的辅助材料并收取费用,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2.5.5承包人自行购置的为完成本分包工程所需的材料应满足发包人的质量标准,现场不允许使用质量不合格的材料。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购买材料进行质量检验、要求分包人拆除重换不合格品、替分包人采购其不合格材料并从其任何所得款项中扣除购买及重换的价格。
三、工程结算:
3.1结算方法:
按图纸实际完成工程量套用北京市2001年预算定额中所包含的:
上述2.5中的甲供主材费包含附后甲供材料表中的全部材料或在履约过程中以书面形式增补的甲供材料,材料价格在结算中按照平进平出的原则,不计取任何费用。
3.2甲供材料设备的限额、领用及结算:
①、限额:正式施工图纸下发后的60天内,发承包双方各自计算并经过核对后双方签字确认主材限额领料的工程量(2001年定额分析用量),60天内,承包人不予核对的,以发包人计算量为准,此工程量作为承包人限额领料的基础工程量。工程变更、洽商、签证对上述基础量的调整必须在施工当月完成,承包人不申报调整量的,以发包人计算量为准。
②、领用发包人指定供应的材料由出卖人运至工地现场,由发承包、出卖人共同清点数目并对质量进行检验,最终三方签字认可后直接由承包人领用并从即刻起担负保管责任。
工程结算时,按结算总价的5%扣除保修金,在工程保修期间,承包人要负责其范围内的所有保修费用,在保修期满后由经济管理部依据工程维修部及项目专业负责人签字的维修确认单(是否在承包人范围内发生了保修费用),扣除承包人责任内发生的保修费用并开据保修金返反结算单。
发包人对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及不能证明合格的工作,均不予结算。
3.3竣工结算报告
3.3.1承包人在其承包范围内工程正式交付发包人后的15天内须按发包人批准的格式向其提交竣工结算报告一式三份,并附上任何必要的证明文件和相关资料。
3.3.2为保证合同双方的工作效率,承包人应保证其递交给发包人的结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如果承包人对自己工作范围内任何计量或计价超出最终经发包人审定的工程量或金额的20%以上(含20%),发包人将从承包人依合同应得或将得的任何款项(扣除承包人高估冒算部分后)中扣罚承包人对相关变更高估冒算的那部分金额的百分之六十。
3.3.3高估冒算是指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的工程量的计量和计价与发包人审定的工程量或金额的20%以上(含20%)的部分,且承包人对此超过20%以上(含20%)的部分又无明确的能由合同文件或图纸等导致误解或歧义的理由存在。
四、材料费支付:
4.1机具、辅材费发包人按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套用北京市2001年预算定额所含机具、辅材费*机具辅材让利后即为承包人当月预结的辅材费,发包人按预结的辅材费60%支付承包人,剩余辅材费待工程结算时扣保修款后支付。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承诺书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感谢贵单位给予我公司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务分包投标的机会,我公司保证在施工过程中服从总包管理,积极配合总包工作,信守合同条款,现承诺如下:
一、 招标文件的确认:对贵公司的招标文件内容我公司均已确认。
二、 施工工期:
1. 保证满足总包对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的要求,各分项工程进度按总包进度施工,确保在投标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
2. 各个节点工期满足总包要求,如各个节点工期出现滞后三天我方将采取措施进行纠偏,如该节点工期仍然滞后达到三天我方将按照总包要求的人数增加劳动力并增加相应的周转材料等资源。
3) 若节点工期滞后七天,我方将自愿切割工作面并充分配合后插入队伍施工。
4) 若节点工期滞后十五天,我方将自愿退场。按合同结算已完工程量,不进行索赔。
三、 施工质量:
i) 我承包施工项目将实行班长旁站指挥,做好过程控制,严格实行交接验收手续,并配置相应的专职质检员跟组检查,质检员持证上岗。
j) 杜绝出现质量事故,防止出现质量返工,积极消除质量通病,不留质量隐患。
k) 我承包施工项目全部符合国家要求“合格”标准,并达到“北京结构长城杯”质量等级。
l) 我将严格保护和管理成品,并返修和赔偿出现损坏的成品。
四、 安全文明:
a) 我方保证在招投标工作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把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并备案完,把工人的劳动合同签订完,做好工资保证金专用帐户和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并给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b) 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建立强有力的管理班子和有技术、有纪律的作业人员,制定现场安全文明措施,组织施工队、班组进行安全教育,开展安全活动,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c) 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按要求200人以上配置3人以上专职安全员,全面负责落实并跟踪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我施工区域安全生产。
d) 实行实名制管理,及时办理现场出入证(胸卡),对临时来工地人员,及时通知项目经理部,办理临时出入证。
e) 文明安全施工,做到工完场清,模板拆除后,楼层7天之内清理完毕,做好洞口、临边的安全防护,达到北京市安全文明工地的标准。
f) 作业区、生活区保证达到局《项目施工管理禁令》、公司《项目施工管理底线》的要求,到达公司月度考评中等水平。
g) 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特殊工种上岗持证率达到100%。保证工人生活费的发放及工资的兑现,确保每月发给工人的工资不少于1720元/月,并且设立劳务管理员。
h) 加强生活区管理,宿舍床架搁置整齐,床上用品干净整洁,叠放整齐,每天安排人员打扫干净;食堂内配置冷藏箱,生熟品分开储藏,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生活区由专人负责管理,保证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i) 安全文明施工如达不到公司、项目的安全管理要求、公司“底线”要求,月度考核未达到直营项目50%以上的,按项目安全生产奖惩办法执行。
五、 工程造价:
a) 一旦我方被贵单位录用为该工程的劳务分包单位,我方将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内容签定劳务分包合同,严格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相关条款,决不会无理取闹索要不合理费用。
b) 预算外签证部分经甲方相关人员签署确认,并按合同相关约定上报预算,如逾期不报,我方自愿承担签证发生的费用,不再索要。
c) 我方具有垫资至合同约定付款节点付款的能力,不会因为工程款的支付问题影响正常施工,杜绝聚众闹事。
六、 管理模式:
项目管理班子采用项目经理负责制,设专职的劳动力管理员,对施工作业人员严格按实名制管理模式进行考勤,每月考勤表、工资表上墙公布,工资发放到每个作业人员手中。
七、 材料管理:
a) 甲供材料按计划领用,按相关规定签定协议,甲供周转材料使用后及时清理退场。
b) 乙用周转材料、辅助材料及机具须符合北京市相关规定要求,对合格证、检验证等有关资料及时报送甲方。
八、 履约保证:
一旦我方被选中,在签订劳务合同前向招标方交纳 人民币履约保证金,以确保招标方的合同目标。并积极配合总包单位,做好本工程的一切相关工作。严格执行总包在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指令和制度,并满足职业健康及安全卫生标准,严格按照环境保护协议书执行,兑现合同约定的相关事宜。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诺单位:
附件八
中建二局劳务工程项目施工招标评标计分标准 | ||||||||||
1 | 投标报价 | 有标底 | 50分 | 在标底价-7%以下 | 在-7%至-4%间 | 在-4%至-1%间 | 在-1%至2%间 | 在2%至5%间 | 在标底价5%以上 | |
50分 | 50~35分 | 35~20分 | 20~10分 | 10~0分 | 0分 | |||||
无标底 | 50分 | 最低价 | 在0至2%间 | 在2%至5%间 | 在5%至10%间 | 在10%至20%间 | 在最低价20%以上 | |||
50分 | 50~35分 | 35~20分 | 20~10分 | 10~0分 | 0分 | |||||
2 | 质量等级 | 4分 | 达到质量等级要求得4分,未达到不得分 | |||||||
3 | 工期 | 3分 | 承诺按期完成得3分,不承诺不得分 | |||||||
4 | 职业健康安全 | 5分 | 合理得5分,不合理不得分 | |||||||
5 | 环境保护 | 1分 | 承诺完成环境保护指标得1分,不承诺不得分 | |||||||
6 | CI形象 | 1分 | 承诺做好CI形象得1分,不承诺不得分 | |||||||
7 | 劳务管理 | 3分 | 承诺作好劳务管理工作得3分,不承诺不得分 | |||||||
8 | 同类施工经验 | 3分 | 两年内有一项得2分,有多项得3分,没有不得分 | |||||||
9 | 投标人实力 | 15分 | 企业资质等级 | 6分 | 二级得4分,一级得6分 | |||||
10 | 管理人员比例 | 3分 | 5%~8%范围得2分,高于8%得3分,低于5%不得分 | |||||||
11 |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 | 3分 | 100%得3分,不足100%不得分 | |||||||
12 | 操作工人持证率 | 3分 | 大于等于80%得2分,大于等于90%得3分,低于80%不得分 | |||||||
13 | 施工方案 | 15分 | 质量保障措施 | 3分 | 好 | 一般 | 差 | |||
3分 | 2分 | 0分 | ||||||||
14 | 劳动力计划安排 | 3分 | 科学 | 较科学 | 不科学 | |||||
3分 | 2分 | 0分 | ||||||||
15 | 文明施工 | 3分 | 可行 | 较可行 | 不可行 | |||||
3分 | 2分 | 0分 | ||||||||
16 | 材料节约措施 | 3分 | 有效 | 较有效 | 无效 | |||||
3分 | 2分 | 0分 | ||||||||
17 | 生活管理方案 | 3分 | 合理 | 较合理 | 不合理 | |||||
3分 | 2分 | 0分 |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北京
北京
北京
北京
北京
北京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