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文创新城地热井勘查开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新建文创新城地热井勘查开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文创新城地热井勘查开采工程项目以2018-320829-12-03-553434批文建设,招标人为江苏洪泽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国有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新建文创新城地热井勘查开采工程

3、招标人:江苏洪泽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工程概况:

5.1工程地点:淮安市洪泽区朱坝街道办事处境内

5.2建设规模:在淮安市洪泽区朱坝地区进行地热勘查,通过针对性地球物理勘探技术,对深部地热地质条件进行勘查和研究,确认调查区地热资源存在的可能性,选择并确认可供施工的地热钻井井位一处或多处;承担具体钻井施工,钻井深度预计2000米;同时需承担该地热井所有技术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热勘查实施方案编制、矿产资源(地热)规划调整(编制调整方案、申请书等),勘查许可证(探矿权证)办理、钻井质量监控、各类样品采集测试、地热井正常出水后的地热勘查报告、办理储量备案证明、地热开发利用方案编制、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与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矿区范围划定、采矿权申请报告编制与采矿证等手续。要求确保各类技术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取得相关批复。

5.3计划工期:460日历天

具体进度要求:项目勘查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地热钻井选址论证调查工作,提交地热钻井选址论证报告,同时相应完成矿产资源(地热)规划调整。40天内完成勘查许可证的办理。钻井工作在“三通一平”条件具备的情况下,钻机必须立即进场,210天内完成钻井工作(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钻井工作野外结束。完井验收后1个月完成有关样品测试并提交最终成果钻井普查报告,报告通过评审后20天内取得省国土资源厅核发的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在甲方提供取水许可证后40天内完成编制划定矿区范围与采矿权申请报告、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与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地热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并提交评审,评审通过后,30天内取得采矿证。

5.4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5.5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为:总控制价是602万元,其中1、地热选址勘查阶段:80万;2、钻井施工阶段:420万元(不含水泵购置费用,三通一平费用);3、技术服务阶段:76万元,主要包括矿产资源(地热)规划调整、探矿权证办理、储量备案证明办理、采矿证办理等;4、钻井质量控制阶段:26万元。

投标人的各阶段报价均不得超过各阶段的招标控制价,如投标单位各阶段投标报价高于业主设定的各阶段招标控制价的,则作为废标处理。

5.6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

6、招标内容及报名条件:

6.1.报名条件:

6.1.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申请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原件)营业执照内容包含:区域地质调查及矿产资源勘查,或水文环境地质监测服务;

6.1.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1.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承诺书扫描件上传;

6.1.4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钻探类技师或地质、矿产或水工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申请人提供有效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6.1.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1.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 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6.1.7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章的2019年1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 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章的2019年1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6.1.8投标人需出具其总部所在地的人民银行开具的银行基本账户证明(或银行盖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银行盖章的公司基本户信息相关证明);

6.1.9、投标申请人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登记,办理地址: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咨询人:张忠宝138*****890。投标单位异地CA证书激活具体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电子招投标CA锁自动激活的通知》。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使用新点软件请与陈超137*****470联系;使用广联达软件请与董倩153*****178联系;

6.1.10根据淮检发(2014)83号文件,投标申请人不再需要自行去检查机关办理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事宜。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名单发送至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检查机关查询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中标候选人如被查实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6.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1.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8、本工程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总分100分:报价分50分(报价分:有效投标报价(各阶段的总价和)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高于1%扣0.3分,低于1%扣0.1分,不足1%按插入法计分,扣完为止。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业绩10分,技术标40分。

9、付款方式:

(1)地热钻井选址论证阶段:合同签订后,五日内,招标方支付该阶段工程中标价款的50%,开展地热钻井选址论证调查工作。中标方提供专家认证的地热钻井选址论证调查报告并通过验收,提交成果报告,招标方再支付该阶段工程中标价款的50%。

(2)地热钻井施工阶段费用:该阶段包含:钻井施工(含钻探、成井材料、水泵安装)。具体付款办法为:钻井设备进场前,招标方支付该阶段工程中标价款的5%;

开钻后下入表层套管前(预计深度300米左右)招标方再支付中标方该阶段工程中标价款的20%;

下入技术套管前(预计深度800米左右)招标方再支付中标方该阶段工程中标价款的20%;

钻井且洗井完毕,招标方再支付中标方该阶段工程中标价款的15%;

钻井出水满足设计要求,则在完成完井报告并验收合格后10日内付至该阶段工程中标价款的95%;该阶段剩余工程中标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待热水井质保期满一年付清。

若地热井水量、水温、水质达不到设计要求,则招标人按该阶段中标价款的80%与中标人结算。

(3)技术服务阶段费用:主要包括矿产资源(地热)规划调整、探矿证办理;储量备案证明;采矿证办理等。该阶段付款方式及时间为:中标人完成其中一项服务工作,且取得相关证件后10日内支付该项服务工作的中标价款。

(4)钻井质量控制阶段费用:钻机设备进场付该项费用的50%,施工结束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款项。

如因地热井水量、水温、水质达不到设计要求,招标方有权终止后续相关服务工作,后续相关服务工作终止后,招标方不再支付相应的中标费用。

10、招标文件的获取

10.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年11月27日9时00分至2019年12月18日18时00分;

10.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10.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11. 投标截止时间

1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12月19日9时00分(逾期不予接收);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淮安市洪泽区政府大楼附楼东侧(幸福大道西侧、人和路南侧)]。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正确的CA锁、密封的投标备份文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须携带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否则不予受理其投标。

11.2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11.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淮安市洪泽区政府大楼附楼东侧(幸福大道西侧、人和路南侧)]

1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壹拾万元。

14.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洪泽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玲 电话:********06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成芳 电话:137*****890

2019年11月27日


标签: 勘查 地热井 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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