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设备招标公告
档案管理设备招标公告
根据委托,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档案管理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就有关谈判事宜说明如下:
一、 招标编号:安财招标采购(2011)第226号(总第221号)
二、招标标的:
序号 | 采购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技术要求 | 交验期 | 交验地点 |
1 | 温度湿度控制设备 | 台 | 1 | 详见第二部分技术要求 | 合同签订五日内供货 |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2 | 装订器材 | 台 | 1 | |||
3 | 文件柜 | 个 | 30 | |||
4 | 装订器材; 温湿度空气净化控制设备; 防紫外线照明设备; 防磁设备 | 套 | 1 | |||
5 | 音像防磁柜 | 个 | 1 | |||
6 | 碎纸机 | 台 | 1 | |||
7 | 高端扫描仪 | 台 | 1 | |||
8 | 档案专用服务器 | 套 | 1 | |||
9 | 高级扫描仪 | 台 | 1 | |||
10 | 专用服务器 | 套 | 1 |
三、报名及缴纳投标保证金起止时间:2011年7月18日至2011年7月22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节假日休息,超时不予受理);
标书售价:人民币5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报名地点:安阳市财政局办公大楼1040房间;
五、投标企业条件:
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具有良好的资金能力、财务状况、履行合同能力和履约记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良好的信誉;在申请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规行为。注册资金100万以上。
六、注意事项:购买标书及投标时必须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否则按废标处理: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所带证件复印件需加注日期并注明“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3、购买谈判文件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认定;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1年7月23日上午9时
八、投标及开标地点:安阳市工会大楼南楼二楼东厅(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财政局东总工会大楼)
九、投标保证金标准:人民币1000元。(投标保证金按规定时间交至安阳市财政局办公大楼十楼1038房间)。如中标,转作履约保证金;如不中标,则于推荐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五日内,无息转入投标单位帐户内退回。
收款单位:安阳市国有资产监管经营中心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安阳永明支行
十、中标服务费标准:中标人按中标金额的1%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十一、联系人: 杨荣生
联系电话:******* 报名电话: 0372-*******
十二、投标人获取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谈判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谈判活动公告期(报名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谈判文件内容。
十三、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经谈判小组评议的推荐中标意见,将按规定时间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安阳)政府采购网和安阳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示,各投标单位对推荐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书面质疑同时报送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全文详见“安阳招标采购网-政策法规”栏目。
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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