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农村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农村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农村公路改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内蒙古自治区2011年农村公路建设计划,项目业主为商都县交通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商都县交通局,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土建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共包括八条路线。
押地坊至Y002线段起点位于押地村东出口,终点止于Y002线,路线全长1.324公里。本条公路按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30公里/小时。路基宽7.5米,路面宽6.0米,土路肩0.75×2米,水泥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
商五线至向阳起点位于商五线(K18+900),终点止于向阳村西口,路线全长2.800公里。本条公路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6.5米,路面宽5.0米,土路肩0.75×2米,水泥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
丰韩至宋家村段起点位于商大线(K11+800),终点止于商五线(K12+500),路线全长6.862公里;本条公路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6.5米,路面宽4.5米,土路肩1×2米,水泥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
X556线至立本公司段起点位于X556线,途经白脑包村、新村,终点止于立本公司村口,路线全长4.589公里;谭家营至大营子段起点位于商都至大黑沙土公路(K54+100)处相接,途经曹家营、东风、二喇嘛、八角淖、杨柳湾、枳芨滩,终点止于大营子,路线全长26.900公里;向阳至刘家村段起点位于向阳村北出口,终点止于商大线至商五线水泥路K12+100处,路线全长11.300公里;黄家梁至六盆地段起点位于屯垦队至八股地公路(K12+ 800)处相接,途经吉庆、黄家梁、小五号、刘家坊,终点止于六盆地,路线全长25.264公里;八号至丰韩段起点位于八号村南口,终点止于商大线(K18+300)处,路线全长10.594公里。以上五条公路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6.5米,路面宽3.5米,土路肩1.5×2米,水泥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
2.2计划工期:本项目预计开工日期:2011年8月15日,交工日期:2011年10月31日。
2.3 合同段划分: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农村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划分为1个合同段,施工监理划分为1个合同段。主要工程范围及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排水、防护、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上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过去五年成功地完成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不少于1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过去五年成功地完成类似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工作不少于1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7月18日至2011年7月2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局主楼五楼(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仅限施工合同段)、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证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网址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含图纸)元,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统一的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8月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贝尔南路147号水月城温泉大酒店16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施工合同段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担保、施工监理合同段的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3万元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必须在2011年8月4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到达招标人指定的账号内。
6. 纪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内蒙古商都县监察局
地 址:内蒙古商都县
电 话:****-*******
邮 编:013450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商都县交通局
地 址:商都县生态广场东
邮政编码:013450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张志亮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王云培
网 站:www.nm-highwa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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