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车道石英称台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高速公路车道石英称台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重庆高速公路车道石英称台改造工程(项目名称)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高速公路车道石英称台改造工程已由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机电分公司,资金来自重庆高速公路运营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石英称重设备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路 路
********2">合同段 | 招标设备 | 供货量 | 招标内容 | 预计供货工期 |
SYC | 石英称重设备 | 10台 | 石英称重设备的供货、指导安装及调试、售后服务 | 2个月(62日历天) |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石英计重设备生产厂家
b、具备提供石英成套称重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的能力,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制造计量器具的许可证,且该许可证必须包含投标人所投产品,在设备、人员、技术和资金等方面均能满足执行本工程的要求。
c、投标产品应至少有一条高速公路应用业绩(5套以上)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投标,并提交投标保证金。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7月19日至2011年7月25日5天(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有意参加投标者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交易中心”)递交投标文件时,由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机电分公司现场收取招标文件费用,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8月8日14: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13:00至 14: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市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机电分公司
地 址: 重庆南岸区四公里街原江南收费站旁
邮 编: 400064
联系人:杨 恩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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