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中学教学楼、实验楼采暖改造及更换塑钢窗工程【第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第十七中学教学楼、实验楼采暖改造及更换塑钢窗工程【第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辽源市第十七中学教学楼、实验楼采暖改造及更换塑钢窗工程竞争性谈判【第一标段:暖气及管道改造】二次公告2011年7月18日
1、谈判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源市第十七中学教学楼、实验楼采暖改造及更换塑钢窗工程已由 辽源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辽源市第十七中学校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辽源市第十七中学教学楼、实验楼采暖改造及更换塑钢窗工程
2)项目编号:LYHJZB2011-008ZC
3)标段划分:第一标段:暖气及管道改造
4)谈判范围:采暖改造工程
5)工程建设地点为 辽源市东吉大路515号(辽源市第十七中学校校内);
6)计划工期:第一标段计划开工日期2011年7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1 年8月29日,总工期31日历天。
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国标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标准。
3、谈判应答人资格要求
1)各标段谈判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各标段谈判应答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叁级项目经理或二级国家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手续后方可参加谈判。(详见吉建[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谈判。
4、谈判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1年7月18日至2011 年7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8 时30分至11 时30分, 13 时30分至 16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谈判文件。
2)谈判文件每本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谈判文件如需电子版另加100元。
4)邮购谈判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采购人在收到企业法人授权、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_1 日内寄送。
5、谈判应答文件的递交
1) 谈判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7月27日上午9时,地点为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谈判申请人在提交谈判应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1.5万元的谈判保证金。
4)有效谈判应答人不足法定个数时,采购人另行组织谈判。
5)当谈判应答人的有效谈判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谈判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联系方式
采购人:辽源市第十七中学校
地 址:辽源市东吉大路515号
邮 编: 136200
联系人: 闫修录
电 话: 139*****755
招标代理机构: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辽源市龙山区齐宁路15号
邮 编:136200
联系人:李大巍
电 话: 0437--*******
传 真: 0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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