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仪馆及烈士陵园迁移建设消防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殡仪馆及烈士陵园迁移建设消防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德惠市殡仪馆及烈士陵园迁移建设项目消防工程
招标公告(二次)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XYZ2011NO.C2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德惠市殡仪馆及烈士陵园迁移建设项目消防工程 已由德惠市发改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_德惠市民政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_100%财政投资_,招标人为德惠市民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德惠市殡仪馆及烈士陵园迁移建设项目消防工程
建设规模:综合楼(7818.10平方米)、骨灰楼(1881.80平方米)、办公楼(3215.67平方米)、设备用房(739.40平方米)的消防工程
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招标范围:以上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工程建设地点为 07025公路以北2000米处、边岗乡太兴村崔家铺子屯以北
2.3、计划开、竣工日期:20110810日至20121010日,工期246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相关专业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
3.6、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3.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德惠市招标办提供德惠市检察院以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 2011 07__18 日至 2011 07__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30 时至_11:30 时,下午_14:30 时至 17:00_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5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2011 _08 _07 _10 00 分,地点为德惠市政务大厅五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投标总价的2%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建设招标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德惠市政府网站、德惠市电视台、德惠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德惠市民政局
办公地址:德惠市德惠路
联系电话:135*****711
联 系 人:冯九峰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德惠市2.5街
联系电话:159*****927
联 系 人:刘岩
日期:2011年07月18日

德惠市殡仪馆及烈士陵园迁移建设项目消防工程(二次)


招标公告(二次)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XYZ2011NO.C2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德惠市殡仪馆及烈士陵园迁移建设项目消防工程 已由 德惠市发改局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_德惠市民政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_100%财政投资_,招标人为 德惠市民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德惠市殡仪馆及烈士陵园迁移建设项目消防工程;
建设规模:综合楼(7818.10平方米)、骨灰楼(1881.80平方米)、办公楼(3215.67平方米)、设备用房(739.40平方米)的消防工程
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招标范围:以上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工程建设地点为 07025公路以北2000米处、边岗乡太兴村崔家铺子屯以北
2.3、计划开、竣工日期:2011年08月10日至2012年10月10日,工期246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相关专业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
3.6、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3.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德惠市招标办提供德惠市检察院以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 2011 年 07_月_18 日至 2011 年 07_月_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30 时至_11:30 时,下午_14:30 时至 17:00_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5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2011 年_08 月_07 日_10 时00 分,地点为 德惠市政务大厅五楼开标室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投标总价的2%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德惠市民政局
办公地址:德惠市德惠路
联系电话:135*****711
联 系 人:冯九峰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德惠市2.5街
联系电话:159*****927
联 系 人:刘 岩
日期:2011年07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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