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小学教学楼、幼教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中心小学教学楼、幼教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沂水县沙沟镇中心小学教学楼、幼教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沂水县沙沟镇中心小学教学楼、幼教楼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单位。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工程主要内容: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沂水县沙沟镇中心小学教学楼工程,三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800㎡。

二标段:沂水县沙沟镇中心幼儿园幼教楼工程,三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700㎡。

2、工程地点:沂水县沙沟镇中心小学院内。

  3、招标内容:土建、安装(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4、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

5、资金来源:多渠道筹集  

6、工程工期日历天数为90天。

  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二、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主项资质为二级(含二级)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在实施沂水校改工程中对管理不善、措施不力,致使贻误工期,造成不良影响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投标)严禁挂靠资质施工,严禁非法转包、分包工程,如有发现立即终止投标资格或施工合同,扣除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凡具有相应投标资质的单位,须携带如下证件到青岛建设监理研究有限公司一分公司办理投标报名资格预审事宜,只有资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红章,并注明仅用于某工程投标):

  1、施工资质证书(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2、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4、建设工程计价资格手册(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5、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6、拟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必须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提供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其近三年来承揽同类型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材料,同时提供施工技术人员资格证件(原件、复印件留存);

7、拟承建本工程法人授权委托人、注册建造师、施工技术人员劳务合同、养老保险缴费凭据(2010年度或2011年度),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复印件留存);

  8、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注册建造师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

  9、企业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违规行为及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原件);

  10、企业所在地检察部门出具的投标申请人及注册建造师行贿档案查询证明(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11.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储备金证明(原件);

12、外地企业须出具进临及进沂水备案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

以上资料必须真实可靠,且一次提交完整。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所有资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沂水县沙沟镇中心小学教学楼工程施工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不论资格审查是否通过均不予退还。

四、合格的投标单位,须按通知要求交纳每标段现金1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后,购领招标文件。文件工本费为现金300元人民币。凡已购领的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由投标单位自行保管,售后不退。本工程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五、招标日程安排:

  1、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时间: 2011年7月17日12:00 时前(节假日不休),过时不予受理。

报名地址:沂水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一楼西区

联系人: 王瑞昌 张运军 张文科

联系电话 :137*****030 135*****196 187*****677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现场勘察答疑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招标单位:沂水县沙沟镇中心校(章)

招标代理单位:青岛建设监理研究有限公司一分公司(章)

2011年7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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