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控容桂学校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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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控容桂学校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所属的顺控容桂学校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顺控培彦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主要建设内容

2.1.1 项目名称:顺控容桂学校

2.1.2 建设地点:顺德区容桂。

2.1.3 工程规模:顺控容桂学校项目位于顺德区容桂高黎,容桂高黎地块将新建成一所九年制学校,最大规模可容纳48个初中教学班和24个小学班,初中班每班约50人,小学班每班约45人,最大招生规模约为3480人。学校建筑面积69160平方米,配备标准教室、功能室、体育馆、运动场、图书馆、饭堂和宿舍等,初中实行全寄宿管理。拟建顺控容桂学校规划用地总面积为36831.18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教学楼、综合楼、行政楼、宿舍楼、礼堂(综合馆)、室内游泳池以及食堂等功能建筑,并配套运动场地、道路广场以及绿地等室外工程,总投资约为38048.51万元,其中土建投资额为28103.53万元(具体规模以委托人报建为准)。

2.1.4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及内容

2.2.1 本次招标内容为顺控容桂学校全过程监理服务,招标部分的控制价为¥*******.62元。

2.2.2 本次招标的工程监理服务范围是:(1)工程范围:顺控容桂学校的监理包括项目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含施工总承包招标阶段、三通一平)、施工阶段(含学校首次开学前材料、设备设施采购及安装)、竣工验收阶段、工程收尾阶段、保修阶段的质量、造价、进度、安全等控制;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以及配合项目移交、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征地、拆迁、补偿、管线迁改等监理工作。(2)除上述工作范围外,监理人还须根据委托人要求,提供资料并协助委托人办理项目建设需要的相关证件、审批、备案,并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委托人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3)设备监造工作,监理人应依据委托监理合同和设备订货合同对设备制造过程进行监督。

2.2.3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具体内容包括: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建筑工程、永久供电及配电工程、给排水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含软装设计)、空调、消防、泛光、绿建、电梯安装、特殊声学装修工程(含灯光音响、舞台和设备的设计与安装施工等)、智能化建设、综合管线工程、人防、燃气、环保、幕墙、绿化、饭堂(含餐厅和设备的设计)、特殊功能室(含实验室、大礼堂、体育馆、游泳池等)、室外建设项目(含运动场、篮球场、沙池和室外的排水、园林景观、市政等)、学校首次开学前设备设施采购(含教学与办公设备采购)及安装等。

2.3监理服务期: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所有工程竣工并协助完成竣工资料备案、结算及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签发为止,其中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监理所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 或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

4.2.2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诚信管理登记要求

4.3.1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佛建管〔2017〕53号)的规定,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简称“诚信管理平台”)就所持有的相关资质办理了诚信登记,通过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确认并获得诚信编号,在诚信管理平台系统未被锁定或未被列入“企业黑名单”,且其相关资质在投标截止日当天的“诚信等级记录”应为C级或以上。联合体投标人的各相关成员应分别符合本项要求。

4.3.2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的“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3.3投标人应已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完成登记入库手续并通过验证(注:由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阶段进行核查,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的结论为准)。

注:投标人的上述4.3.1项及4.3.2项规定的诚信管理登记情况由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阶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资料》中可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内的诚信登记及评价等级信息查询网页打印件,但最终以评标委员会在投标截止日当天通过相关系统核查的结论为准。

4.4诚信投标要求

4.4.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4.2投标人企业没有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企业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4.3投标人企业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下同)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弄虚作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备注:此处的“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弄虚作假”行为,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此款“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4.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4.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5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5.1资格要求: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5.2诚信管理登记要求

4.5.2.1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且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未处于被系统锁定状态。

4.5.2.2省外进粤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的“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上述诚信登记信息,由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阶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资料》中可提供相关信息查询网页打印件,但最终结论以评标委员会在投标截止日当天通过相关系统的核查结论为准。

4.5.3 社保证明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1年以上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经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

近 1 年是指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12个月,即2018年11月至2019年10月。

注: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5.4项目专职要求

4.5.4.1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招标人不接受其中标后在担任本项目工程监理职务的同时,再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申请。

注:评标委员会将在资格审查阶段进行核查,查询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平台或网站:“诚信管理平台(系统)”“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网站”“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 ,并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的查询结论为准。如相关网站载明该监理工程师有在建信息或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投标人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交由相关建设单位出具的该监理工程师变更手续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否则将被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在顺德区内承建的项目,如出现网站之间信息不一致的情况,以“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网站”信息为准)

4.5.4.2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同时参与其他招标项目(含投标报名)的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予以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在同期进行的多个招标项目中选派同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竞争。如果投标人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招标项目(包括本招标项目在内)的投标均获中标(或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则招标人只能按照本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先于其参与的其他招标项目发出的原则来确定本招标项目的中标人。如果投标人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参与的其他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先于本招标项目发出的,则招标人将取消该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中标资格(即:在本招标项目定标前,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项目中获得中标资格的,本项目招标人将取消该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中标资格)。投标人应在本招标项目定标前,及时申报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同期投标项目的中标(含投标或投标报名被锁定)情况。若不及时申报,经查实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视为不诚信投标;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址:http://jy.fsggzy.cn:3480/TPbidder/Log

inFrameAll/Login.html)办结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办事指南栏目,咨询电话:****-********

5.2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8日至2019年12月04日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查看,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 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或转账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前1个日历天(含当天,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已到达指定账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4日上午9:30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查看。

7.1.2开标时间:2019年12月24日上午9:30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查看。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具体会议室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公告栏显示为准))。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授权代理人须具有投标交易员资格。如只有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则法定代表人须具有投标交易员资格。

身份验证方式:指纹验证(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或凭第二代身份证验证(不接受临时身份证及其它证件的验证)。

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公告栏、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或补充通知等,均统一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的“网上答疑及通知”栏目内发布,且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所有投标人。敬请投标人自行留意查看并及时作出调整。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交易员是指: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投标企业交易员资格,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成功采集指纹的人员。

10.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价法 。

10.5 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顺控培彦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

联 系 人:蒙工

电 话:0757—********

招标代理: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17层

联 系 人:李工、关工

电 话:****-********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政府西翼4楼

电话:****-************-************-********

2019年11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学校 容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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