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公安互联网监管(监管督察)平台的招标公告
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公安互联网监管(监管督察)平台的招标公告
苏州顺心源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公安局的委托,就苏州公安互联网+监管(监管督察)平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SZSXY2019-G-008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苏州公安互联网+监管(监管督察)平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书”)
三、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贰拾万伍仟圆整(?*******.00元)
四、项目建设周期:自合同签订后150天内必须具备上线运行条件,试运行3个月(具体时间以采购人发出的实际进场通知为准)
五、项目建设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六、采购需求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
通过“互联网+监管”建设,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收集、整合、分析监管业务关键信息,将各部门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重点监管等工作逐步纳入监管平台,逐步实现监管全覆盖。遵循苏州公安事中事后监管平台要求和规范,以此为基础延伸,全面梳理监管事项清单,推动公安机关监管事项全覆盖、监管过程全纪录。体现:大数据汇聚、处理、分析、互通能力,开展在线监测,“双随机,一公开”核查能力,及时预警处置能力,舆情挖掘、投诉举报反馈处理能力,效能评价、信用监测能力。
2.服务需求
2.1监管数据仓库
遵循《江苏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数据标准》,制定苏州市公安监管数据标准,加强数据的中心化管理。
归集公安监管业务数据,建成苏州公安监管数据仓库,按照省、市相关标准规范,全面梳理监管事项清单信息、监管对象信息、执法人员信息、监管行为信息、投诉举报信息、信用信息、第三方平台及重点企业信息、知识库信息,分类形成各库。完善数据归集机制,提高数据归集效率,保障数据完整性、规范性、准确性,为开展大数据分析奠定基础。
2.1.1分类建库
依据江苏省互联网+监管标准体系,建成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库、监管对象信息库、执法人员信息库、监管行为信息库、信用信息库、监管投诉举报信息库和知识库,保证数据要求、标准的统一。
2.1.2数据融合共享
数据融合共享立足于数据的采集、治理、交换、集成处理以及API服务,依据监管目录将各部门监管相关信息采集到数据仓库,支持不同的数据类型等情况下进行数据的汇聚和对数据进行清洗加工的能力,基于目录驱动,实现数据共享。
2.1.3信息安全传输中台
基于内外安全边界通道设备原理, 进行公安多网络端架构,需具备数据交换过程可监控,通过控制台能动态实时监控数据传输,并在异常数据产生时自动报警处理,通过图形操作界面能对异常数据进行回源处理。
2.1.4接口、数据授权中心
为了保证系统的安全运行,针对接口、数据应该保证其接入和开放的安全性,涉及到数据需要授权审核。
通过可视化界面管控接口的运行状态,当处于异常、预警状态时发出系统提醒。
各系统请求的外部接口需要统一注册授权。通过制定统一的接口规范,基于注册授权管理,采用统一标准、统一认证、统一授权管理,规范平台的接入和开放标准。
2.2按江苏省公安厅“互联网+监管”标准上报
按照江苏省公安厅“互联网+监管”标准规范,推送分类基础信息、监管行为信息、投诉举报信息、信用信息与省厅“互联 网+监管”平台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
2.3按苏州市“互联网+监管”标准上报
按照苏州市“互联网+监管”标准规范,推送分类基础信息、监管行为信息、投诉举报信息、信用信息与省厅“互联 网+监管”平台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
2.4制定市本级公安警种监管数据接入标准
以《江苏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数据标准》为标准,建立接入对接标准。
通过建设数据仓库,对外建设统一的业务数据汇集标准。
依据省、市互联网+监管标准,构建监管主题库,对监管数据进行预警、效能分析形成综合性数据分析,让监管可跟踪、可追溯。
2.5工作管控平台
工作界面为领导及工作人员提供执法监管、待办、监管情况统计分析、监管信息查询、通知公开、个人中心、综合入口、标准表格下载等功能。
全面梳理编制一张苏州市公安的监管事项清单,理清监管责任、明确监管措施。让执法监管方便查阅问题处理进度和处理结果,可以随时了解各部门的监管工作状况,并对监管流程进行检查、监督。
综合入口是可配置部、省、市“互联网+监管”平台或其他业务系统链接,集中资源,提供便利。
通过全面梳理形成表格下载,如事项清单、监管行为、双随机计划、一公开信息中标准表格等内容,统一存放平台中可以随时下载。
需遵循苏州市公安统一用户平台接入和日志安全审计平台的采集标准,完成用户资源复用和日志安全审计。
2.6服务导向平台
服务导向平台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主要包括社会共治动态、通知公告展示,投诉举报入口,投诉举报处理情况等信息查询,以及双随机检查结果公示和查询、统计分析(双随机,一公开年度、专项计划检查结果、情况类型统计,对各警种监管行为量、监管类型统计,对失信对象统计等)。
可视化展示可以大屏等方式投屏展示,可视化内容包含监管部门、监管对象、投诉举报、”双随机,一公开”、失信、风险预警、专项计划、年度计划等多维度态势进行展示,同时可以动态自定义配置各态势展示。
2.7双随机,一公开
遵循现有的市公安事中事后监管平台要求和标准,以此为基础进行延伸,扩充处罚、强制、其他行为的三种日常监管。其年度、专项计划抽调不同监管对象、执法人员。完善双随机功能,加快实现日常检查“双随机”方式全覆盖。
2.8监管预警研判管理
依托标准化目录清单,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手段,对监管数据仓库各业务警种平台归集的执法人员数据、监管对象数据、监管行为数据、监管效能数据等监管数据进行分析,加强风险预警,提炼风险特征,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实施全程动态监管,及早发现防范风险苗头。
2.9监管效能评价管理
依托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建设相应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围绕监管业务、投诉举报、重大事故、群众评价等数据,对各警种监管工作开展综合评价分析。
2.10投诉举报管理
与苏州市投诉举报平台做好对接,实现苏州市投诉举报平台投诉举报信息的数据同步管理。实现群众诉求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
2.11信用监管管理
通过监管平台,汇聚企业、个人的诚信数据,完善信用体系,对失信企业或个人进行严格监管;建设失信企业、人员库,充分利用公安监管平台,对失信人员、企业的行为进行监管。同时做好与市信用信息平台对接工作。
七、售后服务要求:
1、提供3年免费维护服务;
2、提供不低于以下维护服务响应承诺
2.1提供全年7*24小时的电话支持;
2.2工作时间内,故障响应速度不超过1小时,到场不超过2小时;非工作时间内,故障响应速度不超过2小时,到场不超过8小时;
2.3一般性故障,需在1小时之内完成故障处理,特殊重大故障需在4小时之内提出解决方案,24小时内完成故障处理。
八、质量与验收
1、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质量不得低于双方约定的标准,且不得低于相关国家标准,若无国家标准,则不得低于相关的行业标准或国际标准(以更高标准外为准)。甲方及相关部门根据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及其附件进行验收。
2、乙方交付服务验收时应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确保甲方收到乙方的验收请求。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验收请求后【7】日内组织验收。
3、乙方应按招标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提供服务,并保证提供的服务完全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性能及其他要求。因乙方提供服务不合格导致的质量问题或引起的知识产权纠纷等, 乙方应负责解决并整改到位,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一切直接、间接损失。
4、本项目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签署《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甲方将验收单递交苏州市公安局财务部门,连同发票一起入账,作为甲方完成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凭证。
5、如本项目未通过验收的,甲方应将异议情况、处理方式等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当自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对项目进行整改;如本项目未通过验收超过两次或乙方逾期进行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一切直接、间接损失。
6、甲乙双方如对验收
九、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上一税收申报日)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参加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上一社保申报日)缴纳的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对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以上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材料以复印件加盖公章形式装订在响应文件中。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材料作为响应单位投标资格审查、质疑身份认定的依据。
十、本项目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信息: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供应商须进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审核并购买CA证书后激活。本项目购买CA证书及激活暂不收费,购买时明确为“苏州市级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相关技术问题请咨询********。
2.供应商注册流程及其他事项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网上报名供应商登录页面->用户流程说明中查看。
3.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苏州市平江新城平泷路251号 城市生活广场 A座801室
联系方式:****-******** ****-********
4.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 12 月 4 日。
供应商必须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本项目的网上电子报名,投标时必须随身携带CA证书,否则视为无效报名,响应文件无效。
5.招标文件的合法获取渠道:报名供应商至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若有询问,可按网上报名相关流程提出。质疑等相关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执行。供应商“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为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需打印并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有关该采购活动的澄清、修正及成交信息亦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请定期关注。
十一、投标、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 12 月 18 日上午10:00~10: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 12 月 18 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3.开标时间:2019年 12 月 18 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4.投标、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十二、联系单位
1.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苏州顺心源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苏福路333号一箭河文创园2号楼302室
联系电话:****-********/(FAX):****-********
联系人:赵晓燕、杨燕琴
2.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苏州市公安局
联 系 人:何剑冬
联系电话: ****-********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人民路3998号
3.苏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十三、公告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四、苏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十五、相关事项:
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可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请贵单位下载获取本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前附表”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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