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新校区暨省公安民警训练基地建设设计】招标公告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新校区暨省公安民警训练基地建设设计】招标公告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新校区暨省公安民警训练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新校区暨省公安民警训练基地建设项目设计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投资【2019】10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河北省社会公益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警院老校区土地置换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河北省社会公益项目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新校区暨省公安民警训练基地建设项目设计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新校区暨省公安民警训练基地建设项目,省发改委以冀发改投资[2019]1047号批复项目建议书。总建筑面积约175680㎡,其中地上162680㎡,地下13000㎡,包括学院建筑面积约157530㎡,省级民警训练基地建筑面积约18150㎡。 学院主要建设教学、行政、学员宿舍、食堂及专业训练用房等。省级公安民警训练基地主要建设警用器械、设备训练室、擒拿格斗训练馆、武装泅渡馆等训练用房。训练设施与民警训练基地共享。 总投资131594.34万元。资金来源:通过省警院老校区土地置换资金解决。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25日历日内完成初步设计与概算,初步设计及概算完成后50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从工程施工开始至竣工验收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联合体投标,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须载明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及权利和义务,应有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条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1-28 09:00至2019-12-04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12-2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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