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萧山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推进萧山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的实施意见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

文件

杭州市萧山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萧教学〔2019〕79号

关于推进萧山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的

实 施 意 见

各学校(单位):

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是由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有计划组织安排,以培养学生生活技能、集体观念、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以集体旅行、集中食宿为主要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实践教育活动,是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举措和推进实践育人的有效途径。根据《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和《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旅游局等10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杭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建设“美好教育”的实施意见》《杭州市教育局 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等8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聚焦中小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推动研学旅行规范、健康、品质发展,积极探索萧山基础教育实践育人新方略。通过践行“基于生活、充盈文化、强化体悟、润泽生命”的区域育人理念,发挥研学旅行在拓展教育形式、转变学习方式、改进实践育人、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的作用,努力夯实学生的家国情怀,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人文素养,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美好成长,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育为首,实践育人。结合学生身心特点、接受能力和实际需要,遵循教育规律,注重系统性、知识性、科学性和趣味性,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广阔空间;因地制宜,呈现地域特色,引导学生走出校园,在与日常生活不同的环境中拓展视野、丰富知识、了解社会、亲近自然、参与体验,真正达到“以研促学”的教育目的。

(二)坚持以生为本,整合资源。以学生为主体,学校组织的研学旅行集体活动必须面向全体学生,保障每一个学生都有平等参与机会。将研学旅行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第二课堂活动等进行有机整合,充实课程内容,丰富活动形式,确保高标杆、接地气、重体验、去功利。

(三)坚持公益为先,安全第一。坚持公益性质,只收取基本费用,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经营性创收,对家庭困难学生、残障学生减免费用并提供相应帮扶措施。不得以研学旅行之名开展逐利性竞赛活动或举办与中小学升学有关的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建立安全保障机制,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确保学生安全。

三、工作目标

探索建立一套管理规范、责任清晰、经费落实、保障到位的研学旅行工作长效机制,打造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研学旅行基地和营地,开发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研学旅行精品线路,研发一批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形成中小学生广泛参与、活动品质持续提升、文化氛围健康向上的研学旅行发展体系。到2022年,在已有的1个国家级营地、1个省级营地和3个省级基地的基础上,新创建市级及以上研学旅行基地和营地10个,结合各学段实际,开发12条区市级研学旅行精品线路和12门区市级研学旅行活动精品课程。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基地和营地建设,规范组织管理

根据研学旅行育人目标,结合市区两级第二课堂场馆、区级青少年学生校外素质教育基地和其它各类教育实践基地现有基础,以《杭州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基地申报认定和管理细则(试行)》为标准,遴选建设一批以自然资源、人文资源、科技资源、红色资源、国防教育资源、工农业生产资源以及各类具有鲜明特色的社会资源为主的研学旅行基地和营地。鼓励申报省级和国家级基地和营地。

建立健全研学旅行基地和营地准入条件、服务标准、清退机制和评价体系。切实做好基地和营地的审核与认定,适时予以授牌和推荐,实施动态管理,定期评估验收,评价结果作为表彰和清退的依据。教育、旅游部门牵头建立临检制度,对基地和营地的建设、规范管理、课程设置、服务质量等进行督查评价。

(二)丰富研学线路,完善网络建设

教育、旅游等部门指导推动以研学旅行营地为核心、周边基地为辐射圈的研学旅行基地群建设,打造营地辐射式研学线路。

指导推动各校打造一批主题串联式研学线路,充分利用区域内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以及第二课堂等场馆集聚的优势,积极策划“红色之旅”“生态之旅”“人文之旅”“活力之旅”等主题线路,丰富其内涵,彰显校本特色。在此基础上,鼓励支持各校结合自身教育资源优势,积极探索打造特色化、系列化精品线路。

区教育局、区文广旅体局将在各校实践的基础上开展区级年度示范性研学旅行精品主题线路展评,并择优推荐参加市级评选。

(三)完善课程体系,提升实施效果

探索建立区域性研学课程体系,体现研学旅行层次性、多样性、研究性的特点。各中小学校要将研学旅行活动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统筹谋划,建构向社会实践大课堂学习的研学旅行课程模式。每校开发不少于2门研学旅行活动课程,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分年级、成序列开发研学旅行校本课程。开发的课程要做到立意高远、目的明确、活动生动、学习有效,避免“只游不学”或“只学不游”现象。

(四)研制活动规划,规范实施方式

中小学校要把研学旅行纳入学校年度教育教学计划,制定整体方案,结合春秋游(假)、劳动实践教育、国防教育、安全自护教育等统筹考虑,做到有课时、有师资。根据教育教学计划,科学合理安排研学旅行时间,每学年1至2次,小学四五六年级3至4天,初中一二年级4至6天,高中一二年级(含中等职业学校)6至8天,一般在学期中安排,尽量错开旅游高峰期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小学一二三年级,初中三年级、高中三年级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安排。

要本着由近及远、自内向外的原则,原则上根据学段(小学、初中、高中)分别以萧山本区、杭州都市圈、长三角城市群为范围组织实施研学旅行,其中目的地为萧山本区的研学旅行,其活动开展场所必须为萧山区级(待评)及以上研学旅行基地或营地;目的地为萧山区以外的,其活动开展场所原则上必须为国有省级及以上研学旅行基地或营地。

中小学校要制定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规程,加强师生行前培训,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学校要通过家长委员会、致家长的一封信或召开家长会、学校网站公告等形式告知家长活动意义、时间安排、出行线路、费用收支、注意事项等信息。学校要完善安全出行保障机制。学校开展活动必须投保校方责任险,确认出行师生购买意外险, 配备一定比例的学校领导干部及相关人员负责学生活动管理和安全保障。

学校的研学旅行活动可采取委托杭州市萧山区青少年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协调安排开展、委托服务机构(旅行社)开展、自行开展等三种形式。学校要提前10天填写《萧山区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报备表》(附件1)和《萧山区中小学研学旅行活动审批表》(附件2)连同相关材料书面报区教育局法制校安科和高中教育科审批,经同意后,方可组织研学旅行活动。学校委托开展研学旅行的,要与具有相应资质、两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且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服务品质(含研学线路、课程等)有保障的服务机构(旅行社)签订协议书和安全责任书,明确被委托服务机构(旅行社)承担学生研学旅行的工作要求和各方安全责任。

(五)鼓励长假活动,加强出境管理

鼓励各中小学校利用寒暑假组织学生参与研学旅行冬(夏)令营。基于家庭旅行多样性、灵活性、简易性等特点,鼓励和引导中小学生家庭利用寒暑假等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家庭亲子研学旅行。学校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境外研学旅行活动的,按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学生赴境外研学旅行活动指南(试行)》和《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国家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生出国参加夏(冬)令营等有关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外监〔2012〕26号)等文件执行。学校要依托境外姐妹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和体验学习,且教育教学和学习时长不少于境外全部行程计划的一半;要对师生进行包括必要的法律、纪律、人身和财务安全、出国(境)目的地国家综合情况、风俗习惯、礼仪礼节等行前教育;要注意教育、外交、旅游和驻外使领馆等部门所提供的安全预警信息,避免前往自然灾害、政局动荡、战乱、传染病暴发和其他不适宜前往的地区开展境外研学旅行活动。区教育局将会同当地相关外事部门加强对本区域中小学境外研学旅行团组计划的管理和审批工作,公办学校参加境外研学旅行活动的教师要通过因公出国(境)审批渠道办理出国(境)手续。

(六)建立评价机制,巩固研学成果

各中小学校要定期分析评价活动开展情况和成效,确保活动的实践意义。在充分尊重个性差异、鼓励多元发展的前提下,完善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评价机制,将学生参加研学旅行活动结果纳入学分管理体系并计学分。

各中小学校要注重活动后的延伸教育。研学旅行后,应鼓励学生将研学的问题和成果进行梳理、提炼,并通过PPT、视频、调查报告、漫画、图表、诗画等方式进行汇报展示。学校可因地制宜举办研学旅行的研究报告会、征文、摄影、绘画比赛等后续活动,巩固研学旅行成果。

(七)做好试点先行,有序推进实施

遴选小学、初中、高中各若干所学校从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先行试点;2020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区中小学全面铺开。

五、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

区教育局主要统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政策制定、基地(营地)认定、研学课程开发指导、研学活动安排、实施情况阶段性评估等,参与线路组织和服务机构的优质品牌认定。区文广旅体局主要指导研学旅行的服务规范、线路组织和服务机构相关认定等,参与工作政策制定和基地(营地)认定。

区教育局高中教育科负责全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统筹管理。负责机制建设,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确保研学实践教育工作顺利开展;负责牵头组织审定遴选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承办企业或机构;牵头组织开展对研学基地(营地)考评(认定)。

区教育后勤服务管理办公室(萧山区青少年素质教育实践基地)负责全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日常管理。具体负责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研学旅行服务机构的统一招标,组织全区研学实践教育课程研发,主要线路开发,研学指导教师培训;组织实施区内外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参与对学校、研学基地(营地)、承办机构的考评(认定);推进研学实践教育课题研究、成果宣传、对外交流等工作。

校长是本校开展研学旅行的第一责任人,各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由学校各部门及家长委员会组成的研学旅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研学旅行工作规程,制定每学年研学旅行计划,确定研学旅行主题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强化经费保障

根据研学旅行活动基本需求,确定收费项目及标准,探索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承担的多元化经费筹措机制。旅游等相关部门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施减免场馆、景区、景点门票政策,爱国主义教育场馆门票按规定费用全免,公益性博物馆、科技馆等按有关规定落实减免门票等费用;列入杭州市(或萧山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名单的场馆、景区、景点等,均须按准入条件明确的减免标准,对中小学校组织的研学旅行予以减免门票、活动等费用。

学校组织的研学旅行活动,所需费用一般由学生家庭承担,相关费用标准、支付方式等由学校告知学生家庭。学校委托开展研学旅行的,由被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的服务机构(旅行社)直接向学生家庭收取相关费用;学校自行组织开展研学旅行的,鼓励由学生家庭通过互联网等便捷方式直接向研学旅行活动承接方支付相关费用。带队教师参加研学旅行的费用由学校承担,纳入学校年度财政预算。

对义务教育段和高中教育段的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对象、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对象、残疾学生和其他特困人员子女实施减免政策,每人每年减免1000元,低于1000元的按实减免,所需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保障。倡导和鼓励爱心单位、爱心人士针对研学旅行开展公益资助。

(三)强化队伍保障

研学旅行基地(营地)根据开展研学旅行的需要合理配置专业人员,并按照不同学段学生的年龄特点、认知规律及育人需要,强化工作人员培训,提升辅导学生学习体验等方面的知识与技能。研学旅行基地(营地)要配备研学导师,研学导师应具备教育教学、旅行组织、安全应急等专业能力。

中小学校应确定相应的管理人员和教师,专门负责研学旅行工作,提高研学旅行在课程开发、主题确定、组织管理、后勤保障及安全管理方面的专业性。

(四)强化安全保障

建立安全责任体系,积极完善安全防范措施,制订研学旅行安全管理系列制度(包括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实行审批、备案制度,加大监管力度,做好交通、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对等工作。中小学校组织研学旅行要向区教育局审批、备案;区教育部门负责督促学校落实安全责任,审核学校报送的活动方案(含保单信息)和应急预案。中小学校组织的研学旅行,行前要告知家长有关活动的意义、安排、线路、费用、注意事项等信息;必须投保校方责任险,确认出行师生购买意外险;应按有关规范配备一定比例的教师、安全员(救护员)、家长志愿者等全程参加;应当使用具备包车客运经营资质的客运企业提供的营运车辆和持有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不得在未列入各级研学旅行营地目录的场所安排集体住宿。

(五)强化舆论保障

各中小学校要及时总结宣传研学旅行活动的开展情况、典型经验和做法,向学生、家长宣传“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重要意义,形成研学旅行的家校合力。要积极借助主流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合作,加大研学旅行正面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研学旅行的良好社会环境与舆论氛围。

附件:1.萧山区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报备表

2.萧山区中小学研学旅行活动审批表(样表)

   3.萧山区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基地申报认定和管理细则(试行)

   4.萧山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自评表

   5.萧山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自评表

  6.萧山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表

  7.萧山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申报表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

杭州市萧山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19年11月27日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11月27日印发

附件1

萧山区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报备表

外出单位


外出日期


带队负责人


职 务


外出学生数


带队教师人数


外出目的地


经费来源


委托运输车辆单位或旅行社


车辆数


每辆载人数


签名:

(盖章)

业务科室意见

签名:

(盖章)

中心(辅导)学校意见

签名:

(盖章)

局校安科

意见

签名:

(盖章)

交警部门(辖区交警中队)意见:

签名:

(盖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附件2

萧山区中小学研学旅行活动审批表

学校(盖章): 校长签字: 填报时间:年 月 日

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


活动方案

(含活动的育人目标、主题、课程、具体活动线路及项目等,另附页)

学生情况

参与年级


参与人数


带队领导


职务


参加教师人数


家长委员会对收费

及活动组织的意见


服务单位

(附单位资质等相关材料)

经费预算


主要安全

措施

(附活动安全应急预案)

业务主管科室意见

年 月 日

附件3

萧山区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基地

申报认定和管理细则(试行)

研学实践教育营地是学生研学旅行过程中开展研究性学习和生活住宿的大本营;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是学生研学旅行过程中开展研究性学习的主要场所。萧山区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基地的认定和管理实行“准入条件前置、特殊要件审查、不符摘牌退出”的机制。

一、申报条件设置

(一)申报萧山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基地的,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法人资质。申报单位具备法人资质。

2.前置条件。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类别中的前置条件之一:(1)区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命名或认定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国家安全教育基地、海洋意识教育基地、革命旧址、青少年校外素质教育基地;列入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名录、区级及以上红色旅游教育基地名录的景区,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遗产;区级及以上设立的博物馆、艺术馆等。(2)区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命名或认定的特色小镇、旅游风情小镇,美丽乡村(A级景区村庄、乡村旅游产业集聚区、最美田园、示范型农业基地等),生态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水利公园等)、动植物园等。(3)区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命名或认定的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创新基地,中小学综合实践教育基地,青少年活动中心;区级及以上设立的科技馆、各类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大型公共设施等;(4)全国闻名的企业、市场,区级及以上各类“旅游+”产业融合示范基地等;(5)有较好育人价值、适合中小学生研学活动的国家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等。

3.运行情况。对公众正式开放,运营情况良好。

4.活动专区。设置有面向中小学生研学活动专区,且主要面向中小学生开放。

5.课程设置。开设适合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课程,至少有一个活动主题。

6.讲解服务。配备有面向中小学生群体的专业讲解、辅导人员。能结合研学实践教育要求,提供有针对性、互动性、趣味性和引导性的讲解服务。

7.费用减免。凡接待学校集体组织的中小学生研学团组的,有多道门票的,首道门票全免;只有一道门票的,应有相应的门票减免优惠措施;内设的研学活动可免费参与的项目数不少于总项目数的50%;对家庭组织研学、或学生个体参与的研学,按有关规定减免门票,并有特别的研学项目减免费等优惠举措。

8.安保措施。整体通过消防验收。符合公共场所安全的基本要求,有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有针对中小学生群体的特别安全管护措施,各类安全设施设备运作良好,安保人员足额配备到位。

9.信息化服务。开设有网站或公众微信号并全年公开开放接待时间和联系方式;具备师生及家长查询方便快捷、信息更新及时的研学实践服务和评价的信息管理系统。

(二)申报萧山区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的,除必须符合基地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工程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并已正式运营半年以上。

2.具有能同时接待250名及以上中小学生的床位。面向研学团队优惠后的住宿收费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50元。住宿区相对隔离;住宿卫生、安全等条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有住宿安全管理制度,配有专门的、足量的安保人员,巡查、夜查工作正常。

3.有专门的面向中小学生研学活动的就餐区,能同时接纳250名及以上中小学生的集中用餐;符合国家餐饮卫生标准,食品留样工作落实到位。

4.服务配套,环境整洁。按能同时接待学生活动的上限人数计,有不少于人均3平方米的研学实践教育室内活动场所。

5.交通便捷,大巴车辆能直达,沿途路况好;内部或周边停车场地能容纳相应规模学生活动接送车辆停放;疏散方便。

6.内部具备基本的医疗保障条件,配有全天候值守的专门医护人员;附近30公里范围内,有可以随时施行急诊医疗的医院及救助资源。

7.内部有安全警示标志、有专门的安全应急通道;主要通道和重点部位有24小时、无死角的监控系统,监控影像资料回放保存至少30天;有现场安全教育和安全防护及消防措施,有应急预案;近5年来未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近3年来没有受到各级行政管理(执法)机构的行政处罚。

8.管理机制健全,制度完备,正常运转;运转经费稳定;内部控制与财务制度健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9.营地周边教育资源丰富,有若干个研学实践教育的基地,能够满足学生2-4天开展研学实践教育的需求。

10.有中小学生团队接待经验和接待能力;有从事研学实践教育工作的专业队伍;开辟有健身、健手、健脑、健心等教育服务项目,设计规划有不同主题、不同学段、与学校教育内容相衔接的研学实践课程和线路。

11.投诉渠道畅通。建立投诉处理制度,确定专职人员处理相关事宜;公布有投诉举报电话、邮箱和投诉处理程序、时限等。

二、申报时间、认定程序

(一)申报认定时间安排

区级营地、基地一般安排在每年11月启动申报,12月认定公布。

(二)区级营地、基地按以下基本程序申报、认定:

1.属地受理。申报单位统一向区教育局高中教育科递交纸质和电子申报材料。

2.专家评审。区教育局会同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业务科室,召集相关部门专家,按类别进行评审,出具评审意见。营地的评审须组织专家到现场实地踏勘并作踏勘记录。

3.认定公布。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由区教育局、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联合发文公布。

(三)已认定为全国和浙江省、杭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或基地的,一般不再组织评审,直接公布为萧山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或基地。

三、区级营地、基地的基本义务

公布为萧山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的,除满足当地需求外,在其接待能力范围内,应积极主动接纳区内各地学校组织的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团队。

四、摘牌退出机制

已公布为萧山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基地的,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核查确认后,予以摘牌退出处理:

1.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时的前置条件的;

2.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出现人员伤亡的;

3.发生严重舆情等事件,在社会上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

4.不符国家旅游局发布的《研学旅行服务规范》相关要求,经第三方机构测评,学校、学生、家长等相关群体满意度相对较低的,或旅游等部门接到投诉不断的;

5.有违反教育部、省教育厅清理规范竞赛的有关规定,承接举办或变相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搞变相招生的;

6.列入行业重点整治对象,区级业务主管部门提交摘牌书面意见的;

7.一年内没有接待研学旅行团队,或运行不正常、难以为继的;

8.其他原因必须摘牌退出的。


附件4

萧山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自评表

申报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全称(盖章): 自评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自评内容

(对照基地营地9条基本条件)

自评情况(相应栏打√)

佐证材料名称

及份数

是否须

现场踏勘

备 注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1

基本条件1(法人资质)






2

基本条件2(前置条件)






3

基本条件3(运行情况)






4

基本条件4(活动专区)






5

基本条件5(课程设置)






6

基本条件6(讲解服务)






7

基本条件7(费用减免)






8

基本条件8(安保措施)






9

基本条件9(信息化服务)






附件5

萧山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自评表

申报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全称(盖章): 自评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自评内容

(对照基地营地9条、营地专项11条基本条件)

自评情况(相应栏打√)

佐证材料名称

及份数

是否须

现场踏勘

备注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1

基地营地基本条件1(法人资质)






2

基地营地基本条件2(前置条件)






3

基地营地基本条件3(运行情况)






4

基地营地基本条件4(活动专区)






5

基地营地基本条件5(课程设置)






6

基地营地基本条件6(讲解服务)






7

基地营地基本条件7(费用减免)






8

基地营地基本条件8(安保措施)






9

基地营地基本条件9(信息化服务)






10

营地专项基本条件1(运营时间要求)






11

营地专项基本条件2(床位住宿要求)






12

营地专项基本条件3(就餐区要求)






13

营地专项基本条件4(专用场所要求)






14

营地专项基本条件5(交通停车要求)






15

营地专项基本条件6(医疗保障要求)






16

营地专项基本条件7(安全保障要求)






17

营地专项基本条件8(正常运转要求)






18

营地专项基本条件9(周边资源要求)






19

营地专项基本条件10(接待能力课程线路要求)






20

营地专项基本条件11(投诉渠道要求)







附件6

萧山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表

申报基地项目名称


项目详细地址


申报法人单位全称


单位详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类型

□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 □其他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申报联系人


电话、手机


具体开放时间


咨询服务电话


曾获最高层级的授牌


申报所属类别

符合基地营地基本条件第2条中的第 种类型

申报单位

自评情况

对照区级基地营地9条基本条件,自评完全符合的共______条,分别为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条;基本符合的共______条,分别为第__________________条;不符合的共_______条,分别为第____________条。

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现场踏勘核实情况

对照区级基地营地的9条基本条件,经会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人员现场踏勘核实,不符合的共______条,分别为第_____________条;基本符合的共________条,分别为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条。

组织现场踏勘的教育、旅游部门有关科室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教育、旅游部门业务科室初步审核意见

根据现场踏勘核实和申报单位提供的佐证资料,对照区级基地基本条件,初审意见如下:(是否符合申报)

组织审核的教育、旅游部门业务科室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教育局联系人: 联系电话:

萧山区教育局认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萧山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认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7

萧山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申报表

申报营地项目名称


项目详细地址


申报法人单位全称


单位详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类型

□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 □其他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申报联系人


电话、手机


具体开放时间


咨询服务电话


营地专区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房间和床位数

间房间 张床位

曾获最高层级的授牌


申报所属类别

符合基地营地基本条件第2条中的第 种类型

申报单位自评情况

对照区级基地营地9条、营地专项11条基本条件, 自评完全符合的共 ______条,分别为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条;基本符合的共______条,分别为第_________________ 条;不符合的共_______条,分别为___________条。

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现场踏勘核实情况

对照区级基地营地的9条和营地专项的11条基本条件,经会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人员现场踏勘核实,不符合的共______条,分别为第_____________条;基本符合的共_____条,分别为第_____________________条。

组织现场踏勘的教育、旅游部门有关科室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教育、旅游部门业务科室初步审核意见

根据现场踏勘核实和申报单位提供的佐证资料,对照区级营地基本条件,初审意见如下:(是否符合申报)

组织审核的教育、旅游部门业务科室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教育部门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旅游部门联系人: 联系电话:

萧山区教育局认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萧山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认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研学旅行 中小学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