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全行安防报警监控工程服务商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全行安防报警监控工程服务商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全行安防报警监控工程服务商集中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全行安防报警监控工程服务商集中采购项目;
2.2 招标范围:择优选择10家作为全行安防报警监控工程入围服务商(根据集中采购管理要求以及项目需要,如符合评标条件的服务商多于20家(含),则评审入围10家服务商。如符合评标条件的服务商多于10家(含)少于20家,则评审入围1/2比例的服务商。如符合评标条件的服务商少于10家,则重新组织招标);
2.3 服务范围:全行新改建营业网点、金库、自助银行、自助设备以及办公楼等配套安防报警监控工程及保修期内维护服务;
2.4 服务周期:三年(按协议签订时间开始计算),质保期三年;
2.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服务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服务商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取得国家相关登记注册主管机关办法的有效期内并经年检注册存续的证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服务商须具有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证书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三年以上银行安防报警工程经验,售后服务体系涵盖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
3.3 服务商在最近的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工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漏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3.4 具有从事安防工程的专业技术人员。
3.5 服务商近三年(2016年-2018年)须具有同类或类似业绩。
3.6 服务商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近三年(2016-2018年)财务状况无亏损,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7 服务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险的证明。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统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3.9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服务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发售
4.1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9年11月28日至2019年12月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到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服务商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证书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近三年(2016年-2018年)类似业绩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及一般纳税人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18日13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经开区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三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服务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
5.4 服务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559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
联系人:于丹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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