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节点及滇池草海片区景观亮化概念性方案招标公告

重要节点及滇池草海片区景观亮化概念性方案招标公告


为推动城市品质和形象全面提升,为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和第七届中国国际友好城市大会顺利举办营造良好环境,根据2019年10月12日市市容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策,鉴于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项目顺利启动实施,特制订昆明市主城区重要节点及滇池草海片区景观亮化项目概念性方案购买服务工作如下:

一、资金预算

人民币肆万捌仟元整(¥:48,000.00)。由2019年度桥梁监测项目资金列支。

二、工作内容

本次主要规划节点片区包括以下:主城区二环四大立交入城节点建筑组团、东风路接人民西路、广福路、滇池路、大观公园游线、海埂公园、草海大坝及水塔、草海艺术灯光秀等(或不限于以上部分)。

(一)以光影创意,体现和提升重要节点片区的建筑、景观、环境品质及视觉效果,创造既具观赏性、又体现“和谐舒适、温馨包容”的夜景效果;

(二)根据昆明市当地文化特色,提出各片区景观照明的整体文化立意和运用方式;

(三)提倡节能、绿色环保和科技创新,严格控制光污染;要注重节资节电,实现先进性、高效率、智能化的城市亮化管理;

(四)结合既有建筑照明工程的实际,强调公共建筑和公共空间的安全特质,在现状基础上提出优化改造的概念性方案;

(五)结合城市夜间旅游线路、人流聚集区域等因素对项目的重要节点进行深入研究,提出艺术灯光秀、灯光联动等夜景照明效果设计;

(六)其他能够提高景观效果和符合相关政策的要求。

三、承接标准

(一)承接单位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资质证书,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照明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近三年内(2016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当前未因不良纪录被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目标要求

依据市政府办公厅和市财政局等文件精神,设计遵循《昆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昆明市主城区景观照明专项规划》(2011-2020)和《夜景照明设计规范》等标准规范文件的要求,充分考虑既有规划、重要片区城市形态及产业功能布局,吸收国内外城市照明规划及设计的先进理念,总结分析现阶段城市夜景亮化发展成就与存在问题,深入挖掘昆明市历史文化内涵,提出城市亮化战略,建立科学合理、层次分明、绿色节能、特色鲜明的城市亮化体系,统筹规划形成昆明市主城区重要节点及滇池草海片区景观亮化项目概念性方案。

五、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至完成昆明市主城区重要节点及滇池草海片区景观亮化项目概念性方案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为止。

六、购买方式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云南省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昆政办〔2019〕3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19〕23号),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之内且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20万元以下、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之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采购单位按照内控、财务等制度执行。本次采购拟按照本单位内控、财务等制度执行。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

2019年11月27日


标签: 概念性 景观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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