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明珠豪生大酒店室内消防和电视监控系统维保招标公告
江城明珠豪生大酒店室内消防和电视监控系统维保招标公告
武汉江城明珠豪生大酒店室内消防和电视监控系统维保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酒店集团-豪生(自)-2019-024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武汉江城明珠豪生大酒店室内消防和电视监控系统维保项目采购招标,招标人为武汉江城明珠酒店有限责任公司,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说明:武汉江城明珠豪生大酒店室内消防和电视监控系统维保项目采购招标
2.2招标内容:详见采购招标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邀请厂商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其它的资格条件详见采购招标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公开邀请符合资质的潜在投标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28日至2019年12月0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投标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购买人身份证送至江城明珠豪生大酒店工程部,请与联系人确认后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付与酒店财务部。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采购招标附表,售后不退。
4.3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日期: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疑问,需在2019年12月07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招标人,过时不再受理。答疑时间:招标人将在2019年12月08日17:00前,拟定电子答疑资料(补疑书)回复。
4.4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自行安排现场考察,费用和责任自负。
4.5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参与投标的,应在本项目开标前3个工作日书面告知招标人,并说明不能投标的原因,否则将按照《武汉铁路局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及黑名单管理办法》进行处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9年12月18日9:00至09:30,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18日09:30 ,地点为武汉江城明珠豪生大酒店。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7.1中标人须开据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2本项目以含税价作为评标价。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江城明珠酒店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沿江大道182号武汉江城明珠豪生大酒店
邮编:430014
联系人:王磊
电话: 159*****277
电子邮件:
武汉江城明珠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1月27日
采购招标附表
包件名称及包件号 | 序号 | 物资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时间 | 地点 | 标书售价 |
(元/每套) | |||||||||
1 | 酒店室内消防系统维保外包服务项目 | 1.火灾自动报警设施(含CRT系统及软件); 2.消防应急广播设施; 3.消防电话设施; 4.消防联动设施; 5.消防水系统管网设施; 6.消防排烟、送风设施。 1. | 项 | 1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在国内外或武汉地区承接五星级或更高星级豪华酒店设备维保的业绩清单及一份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3、投标申请人在武汉有酒店设备维保跟踪服务点。 4、具备承担美国爱德华报警系统维护保养的能力和技术,有相应的专业人员、设备、管理能力、经验等,并提供相关电子设备采购许可文件及使用爱德华产品项目的维保案例。 5、投标人所属企业集团及关联企业被确定为不予接受投标,且期限未解除的,不接受其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不允许投标人挂靠、借用他人名义投标或允许他人挂靠、借用投标人名义投标。 | 以需求计划为准 | 武汉江城明珠大酒店 | / |
附表1
投标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法人委托人 | |||||
营业执照编号 | 税务登记证号 | |||||
企业注册资金 | 电子邮箱 | |||||
企业经营范围 | ||||||
单位地址 | ||||||
联系人及电话 | 姓名 | 移动电话 | ||||
固定电话 | 传真电话 | |||||
申请投标项目 (投多个包件时依次填写) | 项目名称 | |||||
招标编号 | ||||||
包件号 | ||||||
企业所具备资质 (对应招标公告资质要求应答) | ||||||
代理情况 (代理商填写) | 授权代理单位: 授权代理产品: |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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