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溪镇政府大院停车场(原篮球场)改造工程交易公告
临溪镇政府大院停车场(原篮球场)改造工程交易公告
请收到投标邀请书的单位(被邀请单位名称):
1、交易条件
本项目临溪镇政府大院停车场(原篮球场)改造工程由临政[2019]20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发包人为绩溪县临溪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交易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交易。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建设概况:本工程建设地点为绩溪县临溪镇政府院内,建设内容为临溪镇政府院内篮球场原有混凝土地坪拆除清理外运,新做沥青路面,铺设青石板及火烧板园路,混凝土挡墙、排水沟,新做膜结构汽车棚、电动车棚,绿化,零星维修等。预算约49.6万元。
2.2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3交易范围:施工图纸、交易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列范围。
2.4标段划分:本次交易共设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必须已加入2019-2020年度绩溪县市政工程施工类小型供应商库,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包括各县市区实施细则)规定为准):
1)近两年内(自开标之日向前追溯)未被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公管局、行业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公管局、行业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不含本数),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公管局、行业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本数)到20分(不含本数),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公管局、行业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本数)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3.3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4供应商近三年内没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3.5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交易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派人于2019年11月28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到本项目代理单位购买交易文件。
4.2交易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4日14时30分,地点为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1)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发包人:绩溪县临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剑 电话:****-*******
代理机构:安徽嘉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雨 电话:****-*******
行业监督部门: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胡珏 电话:****-*******
绩溪县临溪镇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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