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公安局清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查验区管理系统”的公示

铁岭市公安局清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查验区管理系统”的公示




铁岭市公安局清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查验区管理系统”的公示

铁岭市公安局清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查验区管理系统”。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 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以及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
名称:查验区管理系统
采购内容:PDA无线智能终端、专用电脑主机、机动车查验监管系统安装、部署及培训,网络硬盘录像机。
预算:150000.00元
二、 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铁岭市交通管理局《关于机动车查验区管理系统的通知》要求,年底前应完成我大队机动车查验区管理系统任务,统一采用省交管局指定系统承建商沈阳益中祥科技有限公司设备,实现省、市、无缝对接、功能完全融合。
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符合《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辽财采【2014】526号文件第三条第一款中第三项情形“ 按照统一标准在全国或区域性实施的采购项目,已经过上级国家机关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或其他方式确定了唯一供应商并有文件依据的”。
2019 年11月25日 ,清河区财政局抽取3名专家孙德鑫、周峰、张卓对此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论证。经论证,作出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论证意见。
三、 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供货商名称:沈阳益中祥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1号。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 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书面异议函 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铁岭市清河区财政局备查。
铁岭市公安局清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单位地址:铁岭市清河区张相镇三台子村
联系人:张兴华 电话:150*****383
铁岭市清河区财政局
单位地址:铁岭市清河区向阳街清河路73号
联系人:陈泰元电话:***-********
铁岭市公安局清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 年11月27日
评分办法: 附件: 清河区交警大队机动车查验系统单一来源公示.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理系统 查验 交通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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