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碌铁矿石悬浮磁化焙烧技术改造招标公告
石碌铁矿石悬浮磁化焙烧技术改造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石碌铁矿石悬浮磁化焙烧技术改造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石碌铁矿石悬浮磁化焙烧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地址: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
项目概况: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的现有年选矿能力200万t选矿厂进行技术改造,改造涉及原有建筑为重选厂房,并增设预选精矿过滤车间、悬浮焙烧系统及辅助的天然气裂解系统、硫精矿过滤车间,其它原有设施维持不变。技改后原矿处理能力增加为230万t/年,生产铁精矿115.25万t/a、硫精矿5.43万t/a。预选尾矿、焙烧后尾矿不再进入尾矿库,预选尾矿36.68万t/a经浓缩后通过管道输送至邻近砖厂,焙烧后尾矿58.86万t/a通过气力输送至邻近水泥厂。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ahbhbk@163.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海南国为亿科环境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海口市海府一横路19号美舍小区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9@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本公示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建设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中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公众的宝贵意见与建议做出回应。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至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公众可采取向本公示指定联系方式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0日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年月日
项目名称 |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石碌铁矿石悬浮磁化焙烧技术改造项目 | |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姓名 | ||
身份证号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经常居住地址 |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村(居委会)xx村民组(小区) | |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单位名称 | ||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地址 |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路xx号 | |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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