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松滋市税务局食堂厨具设备采购项目竟争性磋商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松滋市税务局食堂厨具设备采购项目竟争性磋商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松滋市税务局食堂厨具设备采购项目
竟争性磋商公告
受国家税务总局松滋市税务局(采购人)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和松滋市政府采购办批复要求,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机构)就国家税务总局松滋市税务局食堂厨具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YCG-2019-13
二、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松滋市税务局食堂厨具设备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松滋市税务局食堂厨具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15.234万元
交货期:30日历天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的还需有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授权书,本项目采购产品在其经营范围内。
3、在经营过程中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有意向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不是“三证合一”的还需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是复印件须盖投标人的行政公章)、投标人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如是复印件须盖投标人的行政公章);
(2)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复印件)
以上资料及相关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开标时须携带资格证明材料原件,供评标小组审查。
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及地点:有意者请于2019年11月29日至2019年12月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由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在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松滋市二环南路东方明珠南区3#楼)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信息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9年12月11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松滋市二环南路东方明珠南区3#楼)
3、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1日下午15时00分。
4、开标地点: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松滋市二环南路东方明珠南区3#楼)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松滋市税务局
项目联系人:李海燕 联系电话:********177
代理机构: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蹇清华 联系电话:159*****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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