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关于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关于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2.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升级改造 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和预算金额: 1.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2019年7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下发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14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省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文件要求对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我委按照《通知》要求实施本次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本次项目的主要工作是在现有系统架构的基础上,对原有功能模块进行升级优化,同时增加新的功能模块。主要内容包括:升级信用信息公示网站、升级网站后台管理子系统、升级改造协同监管子系统、升级“多报合一”子系统、升级“多报合一”后台管理子系统、新建个体工商户年报管理子系统、新建计量保证能力自我申报子系统、新建公示异地交换数据管理子系统、改造小微企业名录子系统等内容。鉴于本次项目所涉及的业务多、系统多、内容多,并且专业性强,建设内容具有密切的延续性、关联性,同时考虑应避免额外支出开发费用,造成无谓的二次开发,进而节约成本等情况,要求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对我委现有公示系统的系统架构、功能架构、数据结构、网络架构、系统接口有充分的了解,并且熟悉我委日常工作的业务流程、业务逻辑,深刻理解各业务之间的关联性。 2.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279.6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目前我委现有公示系统是由天津市皓月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的,该公司是一家长期从事市场监管领域技术研发与应用的高新技术软件认证企业。该公司对市场监管业务和相关数据标准都有非常深入的了解,并一直承担公示系统的日常运行、调试、维护等工作,与我委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综上所述,由于本项目涉及业务多、系统多、内容多,并且专业性强,建设内容具有密切的延续性、关联性。因此,为保证原有建设项目的一致性、延续性、服务配套及后续开发及时响应的要求,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天津市皓月科技有限公司为承接供应商。 四、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代理商)名称:天津市皓月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代理商)地址 :天津华苑产业区海泰发展五道16号B-8号楼-1-201 2.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天津市皓月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制造商)地址 :天津华苑产业区海泰发展五道16号B-8号楼-1-201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项目、规则单位和职称:
六、公示的期限: 自2019年11月29日起至2019年12月05日止。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98号 2)联系人:王老师 3)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 2)联系人: 3)联系电话: 3、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4号(天津市财政局) 2)联系人:天津市财政局 3)联系电话:***-********转2818 4)传真:***-******** 八、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可以抄送财政部门。 相关文件下载: 2019年1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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