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局三直营抚州中心项目塔吊安拆招标
二局三直营抚州中心项目塔吊安拆招标
采购单招标公告.docx
招标信息声明
中建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建电商)对云筑网所有信息内容(除特别注明信息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表述及其组合、图标、图表、色彩、版面设计、数据、域名、软件、文档等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加入的所有知识产权方面的国际条约、公约、协定等的保护。非经中建电商书面许可,任何单位及个人均不得擅自(包括但不限于:以非法的方式复制、传播、展示、上传、下载)使用、许可、修改或以上述方式进行变相使用等。否则,中建电商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工程说明及要求:
l、工程名称(全称):抚州中心项目一期塔吊租赁服务工程。
2、工程地点:江西省抚州市曾巩大道以东、陆象山大道以西、万达广场与利兹堡之间。
3、招标单位: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建设单位:江西诚投实业有限公司 。
5、结构形式:框剪。
6、一期总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
7、建筑檐高:详见图纸。
二、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
本次招标面向已经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有关在确立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或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邀请 3 家投标人参加该工程招投标并从中择优选择1家投标人进场施工,本次招标以合理低价中标为原则,不设标底。
三、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应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递交所涉及的所有费用;
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招标方式及投标书价格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本分包工程采取邀请招标。
2、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收取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 万元和工本费 200元。投标保证金可用支票或现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退还,以此转为工程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结算完毕后30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在接到未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无息返还投标人;招标工本费不论中标与否均不退还。同时招标人承诺严格按照双方履约支付工程款。
租赁费的支付
租赁费用的支付:本工程无预付款。
第一次进度款支付时间须在主楼结构十五层全部施工完成后,按甲方审核完成合格产值的60%支付。
第二次进度款支付时间须在主体结构全部施工完成后,按甲方审核完成合格产值的60%支付。
第三次进度款支付时间须在主体结构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后,按甲方审核完成合格产值的60%支付。
第四次进度款支付时间须在工程竣工、完成“四方验收”,完成向业主或其指定的单位移交,按甲方审核完成产值的80%支付。
工程竣工后1个月内办理结算,结算完成后3个月内支付到结算额的100%。
甲方按期支付费用如有困难,双方协商解决。
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标签: 塔吊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