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小高层保温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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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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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工程名称:睢宁县付楼邱洼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标段)

分包内容:高层、小高层外墙保温二次招标工程

经 办 人:巩常贺 联系电话:152*****822

时 间:2019年 月 日

投标须知

1.1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相关资质,投标人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以上证件需加盖公章;

1.2招标文件收取一定的成本费,费用为贰佰元(¥:200 元),不论是否中标,费用不予退还;

1.3无条件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

1.4 招标人目前采用线上线下两种招标方式,投标人线下领取完投标文件后,需保证投标人具备云筑网线上投标资格(完成云筑网注册,且在中建八局三公司徐州分公司合格分包商库内),若因劳务自身原因不能完成线上投标,线下投标同样作废!

1.4.1云筑网网址:www.yzw.cn;注册及入库事宜联系人:李昊峰,联系电话:135*****841

1.4.2 投标人不得以同一IP地址进行线上投标,若发现为同一IP,投标文件作废,取消投标资格;

1.5 投标人云筑网线上投标须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1.5.1 必须上传的word格式文件有:投标文件全部内容。

1.5.2 必须上传的PDF格式文件(盖章后扫描)有: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税务信息、授权委托书、清单报价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1.5.3 线上资料审查严格,务必保证投标资料合格。

1.6 现场环境请投标人自行查勘(联系人:袁启 ,电话:158*****400 )。

1.7 招标文件答疑联系人:袁启 ,电话:158*****400

施工分包招标文件条款

第一条 投标单位资格预审情况

1.1 经招标单位资格预审,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单位均符合招标单位资格预审的有关规定和条件,可以参加本工程专业分包项目的投标。

第二条工程概况

2.1 工程名称:睢宁县付楼邱洼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标段)。

2.2 工程地址:睢宁县睢河北路西侧、北环路南侧。

2.3 建设单位:江苏润企万国实业有限公司。

2.4 建筑面积:35万m2 。

2.5 结构类型: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

2.6 其他情况介绍(工程的性质、背景、现场环境等):

无 。

第三条现场情况简介

3.1 现场场地:本工程场地面积13 万平方米。

3.2 现场临时设施情况:场地三通一平已完成。

3.3 生活区设置:项目部不提供食宿,分包人请自行解决相应住宿问题。

第四条招标要求

4.1 本工程采用公开方式招标,从多 家投标单位中确定1 家投标单位为中标人。

4.2 招标范围:高层小高层以及幼儿园外墙保温二次招标 工程。

4.3 工程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

4.4 工期要求:120 日历天,工程计划于2019 年12 月10 日开工,至2020年4 月8日竣工

4.5 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严格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履行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的职责,保护好施工区域的水质量、土地质量、空气质量及社会环境质量等,对施工区域动植物和植被、水源及生态环境负保护责任,作业过程中要严格作业废料(污水、污油、电缆、包装纸袋等)、生活垃圾等的管理,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4.6 材料供应方式与管理:应按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必要时应先提供样品,经发包人书面认可后方许采购。

除招标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其它所有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对象所需用的工程用材料(但不限于以下材料)如耐碱网格布、抗裂砂浆、抹面砂浆、粘贴砂浆、粘接剂、锚栓固件、腻子、901胶、底漆、分隔条、所有五金、各种胶带、各种劳保用品、中小型机械设备(但不限于以下设备)如三级配电箱及电缆电线、施工现场内照明设备灯具和电线、楼层接驳点外水管等机械设备、各种手动及电动工具、劳动工具等等为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其他所有辅材、中小型机械均由投标人提供,费用均包括在综合单价中。

4.7拟派项目管理班子的基本条件:专业分包项目经理、班组长、质量员、安全员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

4.8投标单位的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施工资质及安全资质的企业。

用工管理:由招标单位负责项目管理,投标单位向招标单位提供常驻工地代表等管理的技术工人,从事施工作业。

4.9 劳动合同签约率100%;特殊工种持证率100%;操作工人持证率70%。

4.10 劳务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接受总承包方的监督与管理,每次发放工资经劳动者本人签字。

4.11劳务工工资支付承诺:建立劳务工资专户,直接支付工资至劳务工人个人银行卡中。

4.12 投标保证金:

4.12.1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须向招标单位缴纳投标暂估总价2%的投标保证金。

4.12.2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七天内予以退还(无息)。

4.12.3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本次招标文件之《施工分包合同条件》中约定有履约保证金的,签订合同时,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如不够,则在签定合同前补足不足部分。履约保证金,包括投标单位投标时承诺的保证金,将根据双方合同中的约定退还。

4.12.4投标单位出现下列情况,招标单位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a.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b.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在招标文件或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未签订合同。

第五条投标报价要求

5.1 报价方式: 实物量单价(包工包料、包验收、包检验试验费、包资料、包节能备案、包中小型机械投标人根据自己的施工能力自主报价,含税金、出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5.2 综合单价包含内容和费用:14定额中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5.3 报价需要说明的有关问题: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854-2013),计价规范描述不明确的,可参照《14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

5.4 报价中对工程质量、工期进度、文明安全施工方面的奖罚措施:按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分包作业内容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的合格等级。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第六条合同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① 建设单位每次付款后,按甲方付款节点支付完成分包已完成节点的50%

② 年底付至完成节点的60%,(达到业主付款节点)

③ 整个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且结算经承包人项目部、公司机关两级审核后1.5年内付至结算总价的95%,剩余5%作为保修金,自竣工之日起满5年后30个工作日内付清

其中11、12月不付款。

第七条投标须知

7.1 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7.1.1 投标书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密封在同一个档案袋内;

7.1.2 商务报价:

7.1.2.1 投标报价书。

7.1.2.2 拟配备项目管理班子持证上岗情况,项目负责人,包括上岗证书,拟施工工人的岗位证书,包括特殊工种和普通工种的岗位证书,劳动合同等;拟在现场负责管理的劳务经理业绩资料及其劳务经理证。

7.1.2.3 企业资质资信证书,包括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与施工资质相匹配的资质,如装饰贰级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各省市信用管理手册或类似信用管理手册的资料,根据当地政府的要求必须具备的施工手续等。

7.1.2.4投标人业绩情况,即获奖情况以及同类工程施工经验等。

7.1.2.5 分包商必须在投标前完成集采平台的注册,并经初审合格后,方可参加投标。

7.1.3 施工方案(专业分包)

7.1.4 分包商盖过章的分包合同

7.2 投标单位不得以低于本企业成本价报价。

7.3 投标文件要密封,需填写密封日期,按要求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并于年月日 时前送达中建八局三公司徐州公司商务管理部。(徐州市云龙区民主南路61号开源大厦4楼)

7.4 投标单位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如果有问题需招标单位解释和答疑的,应在开标会议前2 天,向招标单位提出书面质疑文件。

第八条开标须知

8.1 本工程于年月日 时开标。

8.2 开标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8.2.1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或未按时送达的;

8.2.2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和承诺书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印章或签字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的;

8.2.3 投标文件内容不全,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8.2.4 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第九条评标和中标须知

9.1 本工程由招标单位组织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由公司领导、工程管理部部、合约法务部、成本管理部、安全生产管理部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纪检监察部全部监督。

9.2 中标人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天内与招标单位签订施工分包合同,施工分包合同以招标单位的标准示范合同为准。

9.5封标、送标时间、工期质量保证金、投标内容达不到发标单位要求等均视为废标。

第十条开标、评标、定标

10.1、招标单位将在劳务招标领导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场的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内择日开标。

10.2、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单位可将其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无效投标文件将不予参加评标。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识、密封、盖章;

2)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委托代表人无授权委托书;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投标书字迹潦草、无法辩认;

4)投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没有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6)投标单位未在招标单位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参加投标文件的澄清与询标会。

10.3 若废标,该单位和委托代理人或班组将不可参加下一轮投标。

10.4 投标文件的澄清与询标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领导小组认为需要,可要求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可以以询标的形式要求投标单位作进一步的确认,投标单位须作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须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鉴及投标单位公章(在招标单位允许情况下,仅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亦可),该类书面答复将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0.5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各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中标资格。

10.6 评标和定标

(1)评标原则:公开、透明、诚信

(2)采用综合评标两轮淘汰法,具体操作流程

①劳务分包评标办法

第一轮

开标后汇总比较总价,公布各家报价总价及排名顺序,不公布各家单价,淘汰一家最高价。

第二轮

未淘汰单位现场二次报价,单价只允许下调或保持原价(二轮下调的幅度不得超过一轮报价的20%,否则直接淘汰),经汇总总价后,再淘汰一家最高价。若出现报价低于最终有效报价的平均值20%以上的,投标人需当场进行报价说明,分析低价的可实施性,经招标小组评议后决定是否淘汰(通过一、二轮报价未被淘汰的所有报价均为有效报价)。

淘汰后余下的单位通过打分确定排名,并公布排名顺序及中标候选人名单。

计分方法:

报价分90分,合作过单位以往履约情况4分(未合作过的单位考察情况4分),施工方案2分,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2分,类似工程业绩2分,满分100分。

报价分计算方法:

以分公司商务管理部审核后的招标控制价作为基准价,报价高于基准价,则每超过基准价1%扣1分,低于基准价,则每低1%扣0.5分,最终计为报价分(基准价在开标前不公布,待二轮报价结束后现场公布)。

②专业分包评标办法

第一轮

开标后汇总比较总价,公布各家报价总价及排名顺序,不公布各家单价,淘汰一家最高价。

第二轮

未淘汰单位现场二次报价,单价只允许下调或保持原价(二轮下调的幅度不得超过一轮报价的40%,否则直接淘汰),经汇总总价后,再淘汰一家最高价。若出现报价低于最终有效报价的平均值30%以上的,投标人需当场进行报价说明,分析低价的可实施性,经评委评议后决定是否淘汰(通过一、二轮报价未被淘汰的所有报价均为有效报价)。

淘汰后余下的单位通过打分确定排名,并公布排名顺序及中标候选人名单。

计分方法:

报价分70分,合作过单位以往履约情况8分(未合作过的单位考察情况8分),施工方案12分,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6分,类似工程业绩4分,满分100分。

报价分计算方法:

以最低报价作为基准价,报价高于基准价,每超过基准价1%扣1分,最终计为报价得分。

评分标准表:

序号

评分项

分值

(劳务/专业)

分包单位名称

投标单位1

投标单位2

投标单位3

投标单位4

投标单位5

1

投标总报价

90/70






2

合作过的单位以往履约情况

合同签订

1/2






结算办理

1/2






文明施工、安全事故

1/2






绿色施工、劳务用工等

1/2






3

未合作过的单位考察情况

4/8






4

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2/6






5

施工方案

2/12






6

类似工程业绩

2/4







合计得分

100






评分说明:

1.报价得分劳务分包不低于90 分,专业分包不低于70分,其他分值比重可根据具体的施工分包内容进行调整;

2.评标办法见本办法3.4.3相关规定;

3.未合作过的单位由分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考察,并对其进行评分;

4.合作过的单位总分= 1+2+4+5+6,未合作过的单位总分=1+3+4+5+6;

5.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列,评标小组确定拟中标候选人名单;

6.拟中标候选人数量视拟选中标单位个数而定,原则上拟中标候选人数量=拟选中标单位数量+2。

注意事项:

1.参加评标人员不得少于3人;

2.投标文件中如大小写数字不一致的,以大写总价为准;

3.所有的招标必须经过两轮询标过程,过程资料必须有当事人签字;

4.不在合格分包单位名录内的分包单位参加投标,必须附分包单位考察报告;

5.分包单位的评分以实际履约人为准。

第十一条其它补充

11.1投标方的投标书及其承诺书等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1.2评标过程中,我公司可要求个别投标单位澄清其标书,有关澄清的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有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且加盖企业印章;

11.3未中标单位我公司不另外通知及说明原因;

11.4投标单位可自报能免费提供的优惠条件,将在评标中单独评分;

11.5投标方中标后应按项目部要求立即进场组织施工,投标单位在合同签订时,需交纳签订分包合同额2%的履约保证金,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达到招标单位要求,待工程完工后1个月内,保证金无息返还。

11.6投标人必须认真熟悉招标文件、图纸,了解现场情况,经过详细测算和研究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旦递交即具有相应法律效力。

11.7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8中标人保证节假日、农忙期间的正常连续施工(且在场工人不低于平常的80%),如不能保证,招标人有权安排相应工种进行部分部位的施工,由此发生的与劳务相关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11.9如需施工图纸或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等,请联系项目总工和商务经理;

11.10不得随意改动招标文件内容,否则视为废标处理。

商务经理:袁启 电话:158*****400总工程师:谢骏腾 电话:136*****873

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2019 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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