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人民法院第四人民法庭精装修和景观工程、秀山县人民法院第五人民法庭精装修和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秀山县人民法院第四人民法庭精装修和景观工程、秀山县人民法院第五人民法庭精装修和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秀山县人民法院第四人民法庭精装修和景观工程、秀山县人民法院第五人民法庭精装修和景观工程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秀山发改投(2019)271号文、秀山发改投(2019)27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秀山县人民法院第四人民法庭精装修和景观工程包含:烤漆实木门1.68平方米,大厅服务台铝合金窗13.05平方米,100毫米高仿咖网纹砖踢脚线790.99米,人造石墙面15.6平方米,米黄色大理石瓷砖墙面188.28平方米,白色大理石墙面19.6平方米,人造石台板6.9平方米,墙面木饰面条16.26平方米,轻钢龙骨石膏板吊顶1074.36平方米,天棚开筒灯孔59个,镜面玻璃1.98平方米,洗漱台2.28平方米,卫生间隔断55.15平方米。室外绿化树木栽植、室外景观工程包含新建围墙、车行道沥青铺设、新建驳岸及景观观赏石堆砌、新建旗杆一座、观赏水池修建等工程等。

    秀山县人民法院第五人民法庭精装修和景观工程包含:装饰客房、办公室与审判庭等除走廊外的新建吊顶天棚、立案调解室新建深咖色成品木地板,整体室内新建100毫米高仿咖网纹砖踢脚线,小审判庭、大审判庭与大厅新建76.65平方米的实木复合地板与209.87平方米大理石瓷砖墙面,新建服务台23.94平方米、新建客房墙面壁纸;室外绿化树木栽植、新建围墙、车行道沥青铺设、新建驳岸及景观观赏石堆砌、新建旗杆一座、观赏水池修建等工程。室内天棚灯具安装工程室外景观灯具安装工程、水池景观设备安装工程等。

    2.2 建设地点: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溶溪镇、洪安镇。

    2.3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总投资额:项目总投资约270万。

    2.4 工期:90日历天。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比选申请人同时具备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若市外企业参加本工程比选,按渝建发[2016]22号文件执行。

    3.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2. 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 2019 年 11月 28日起,在秀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xsggzy.com)下载竞争性比选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己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竞争性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支付,否则比选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比选申请文件。

  3.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时间为2019 年12月3日13时30分至2019年12月3日14时30分,(地址:秀山县中和镇丹凤路宜欣宜景苑一幢二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陈老师

    地址:秀山县中和街道丹凤路25号

    电话: 132*****860

    招标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老师

    电话:139*****667

文件下载列表
序号文件类型文件名称
1招标文件秀山县人民法院第四人民法庭精装修和景观工程、秀山县人民法院第五人民法庭精装修和景观工程-比选文件
2附件文件挂网资料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景观 精装修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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