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m3/h链斗式挖泥船及附属船只建造工程招标公告
180m3/h链斗式挖泥船及附属船只建造工程招标公告
吉林省航道管理局第二松花江吉林市区至陶赖昭段航道整治工程180m3/h链斗式挖泥船及附属船只建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航道管理局第二松花江吉林市区至陶赖昭段航道整治工程180m3/h链斗式挖泥船及附属船只建造工程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关于对第二松花江吉林市区至陶赖昭段航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计交字[2003]96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省航道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交通部投资和省内自筹,招标人为吉林省航道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详细情况如下:
标段 | 招标范围 | 企业资质最低要求 | 业绩最低要求(近3年内累计完成过下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 计划开、交工日期 |
01 | 一艘180m3/h非自航链斗式挖泥船、一艘220Kw拖轮、一艘220Kw多功能锚艇和三艘自卸砂驳 | 1、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应提供建造设备证明。3、取得GB/T19001或ISO9001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具有交通部国家海事局或省级以上海事船检部门核发的,相当于船舶行业标准 CB/T3000-2007中二级三类及以上的船舶建造资质认可证书。 | 1、具有近期建造挖泥船的经验;2、建造220Kw以上的拖轮经验。 | 有效工期12个月。自2011.9.1至2013.4.30(上年度11月15日至下个年度 3月15日为冬季计划停工期)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和业绩见上表,并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11年7月20日至2011年7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6楼(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窗口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报价用相关图纸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8月11日10: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6楼(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窗口。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航道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长沙路1555号
邮政编码:130033
联 系 人:孙海鹏、苏传明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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