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域污水处理厂(锦丰、乐余、常阴沙)二期扩建及一期提标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张家港市域污水处理厂(锦丰、乐余、常阴沙)二期扩建及一期提标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Report

张家港市域污水处理厂(锦丰、乐余、常阴沙)二期扩建及一期提标工程项目

一、招标条件

张家港市域污水处理厂(锦丰、乐余、常阴沙)二期扩建及一期提标工程项目已经由苏州市·张家港市备案。招标人为张家港市给排水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批准,现对该项目的张家港市域污水处理厂(锦丰、乐余、常阴沙)二期扩建及一期提标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张家港市给排水公司锦丰污水处理厂内、乐余污水处理厂内、常阴沙污水处理厂内

2.工程规模:锦丰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规模为6万m3/d,乐余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规模为2.8万m3/d,常阴沙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规模为0.4万m3/d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
(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E****************001001

张家港市域污水处理厂(锦丰、乐余、常阴沙)二期扩建及一期提标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公开招标

25000.00

2019/11/27

三、公告时间

计划开工时间:

2020年02月10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21年06月30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19年11月29日8:30

公告截止时间:

2019年12月03日17:00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乙级](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2.企业业绩、信誉要求:良好

3.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资质类别和等级:

4.政府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级别): /

5.资格审查合格必要条件:详见公告内容

6.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详见公告内容


五、公告其他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港市域污水处理厂(锦丰、乐余、常阴沙)二期扩建及一期提标工程项目已由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以张行审投(2019)3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港市给排水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张家港市域污水处理厂(锦丰、乐余、常阴沙)二期扩建及一期提标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锦丰污水处理厂位于锦丰镇杨锦公路东侧、港丰公路南侧、乐余污水处理厂位于乐余镇乐江路28号、常阴沙污水处理厂位于张家港市通运南路36号. 2.1.2建设规模:锦丰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规模为6万m3/d(其中:二期扩建3万m3/d,对一期3万m3/d进行提标改造),乐余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规模为2.8万m3/d(其中:二期扩建1.5万m3/d,一期从1.1万m3/d提标改造至1.3万m3/d),常阴沙污水处理厂提标规模为0.4万m3/d。 2.1.3合同估算价: 2.5亿元 2.1.4总期限要求: 507 日历天。其中: 设计开工日期: 2020 年 2 月 10 日 施工开工日期: 2020 年 4 月 29 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1 年 6 月 30 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2020年12月底完成二期扩建部分,2021年3月1日前二期调试完成并满足一期提标改造条件。 2.1.5其他: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材料、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和相应技术参数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材料采购、设备购置并安装、功能系统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程移交、竣工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①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②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三级及以上,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拟派工程总承包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资格其他条件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 3.3 申请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规模在3.6万m3/d(含)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规模在3.6万m3/d(含)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时间以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规模在3.6万m3/d(含)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4)施工业绩: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规模在3.6万m3/d(含)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5)设计业绩: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规模在3.6万m3/d(含)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时间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备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以上业绩以张家港市诚信档案数据库中的业绩为准,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到数据库;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并承担设计任务;联合体成员方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承担施工任务。提供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需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在职员工。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见预审文件附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19年 11月29日 8 时 30 分至 2019年 12月 3日 17 时00 分;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12月9 日 14时 00 分。地点:张家港市市民服务中心二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A区)(具体预审地点以当天电子显示屏为准)。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张家港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处,电话:****-******** 。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张家港市给排水公司 地 址:张家港市张家港市长泾路8号 联 系 人: 赵建东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港市永安路华怡商厦南楼四楼(人民医院东对面) 联 系 人: 施婷婷 电 话: 180*****106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1.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2.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zzyjy.com.cn:8086/

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部“交易平台(入口)”栏目中点击地图上的“张家港市”,然后在页面上选择“投标单位登录”。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张家港市给排水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张家港

地 址:

张家港市杨舍镇华怡商厦401、402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翁益均

联 系 人:

顾林英

电 话:

137*****851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lh_yangyang@yahoo.com.cn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扩建 污水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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