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灵溪镇雁山路一期工程(城中路-望鹤路)招标公告
苍南县灵溪镇雁山路一期工程(城中路-望鹤路)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苍南县灵溪镇雁山路一期工程(城中路-望鹤路)已由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苍发改投[2016]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投资约523万元;建设道路面积约4990㎡,工程主要内容为江南新区雁山路桩号K1+340-K1+563.322段道路建设(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及3号箱涵;不包含给水、路灯及标志标线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本工程计划工期为210日历天,建设地点为苍南县灵溪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按住建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并无在建工程,且符合浙政发【2014】39号文件规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企业业绩:/。 3.4 其他要求: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2、投标企业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19年11月29日至2019年12月24日9时30 分时间内,直接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http://www.cncn.gov.cn/col/col*******/index.html)下载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图纸资料等);招标答疑在网站招标提问区匿名咨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24日 09:30,地点为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开标室1。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提问时间:2019年11月29日至2019年12月6日。 5.4 答疑时间:2019年 12月9 日。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其他说明 7.1 此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系统,请登录苍南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确认投标状态。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工作,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2 未在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的单位,请按照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分网最新公告《关于停止办理建设工程企业库入库和基本信息变更的通知》的要求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入库和信息变更。 7.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网上收退系统(银行保函除外),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3.4.1款。”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话:135*****839 传真:/ 招标代理:温州为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 温州为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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