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相关权利及权益招标公告

不动产相关权利及权益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滨城建筑工程公司不动产相关权利及权益项目编号29TD********
挂牌起始日期2019年11月29日挂牌截止日期2019年12月26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标的物概况不动产
标的物坐落哈尔滨香坊区幸福乡东柞村
基本属性(房屋类)结构建筑面积3895目前用途闲置
房产证号房屋结构
使用期限已用年限13-28
土地使用权面积20292.9类型国有划拨工业用地
用途工业用地土地证号哈香国用(94)字第08070号
使用年限50已用年限25
其它情况1、土地:工业用地土地面积为20292.9平方米,容积率为0.38,市政基础设施基本达到“六通”(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通热),具体情况以现场实际现状为准。
2、房屋类构筑物:工人休息室195平方米1995年12月建成,水泥库455平方米1995年12月建成,配电小房5平方米1992年建成,厂房2200平方米1996年5月建成;塑钢车间1040平方米2006年5月建成。
3、上述信息,以不动产登记薄登记 信息为准。
评估情况评估价(元)********.00
评估基准日2019年9月30日
评估机构黑龙江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房屋结构及土地部分)
哈尔滨市远东土地估价规划事务所(土地部分)
转让底价(元)********.00
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哈尔滨市滨城建筑工程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81
注册地:哈尔滨市香坊区乐园街67号
法定代表人:徐惠明
经济类型:集体所有制
转让方承诺我方现委托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转让行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标的物,现正在另一挂牌出售企业名下使用,我方对该财产拥有所有权; 2、我方转让标的物的行为依据相关政策及处置流程;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客观真实、不存在误导性陈述的目的;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关于对公司持有土地、房产进行处置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特别告知1.本次转让标的为哈尔滨市滨城建筑工程公司拥有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依法办理出让手续后,以及地上附着物在依法办理合法手续后,二者可获得的预期权益。
2.意向受让方在参与本项目受让的同时必须将哈尔滨市滨城建筑公司挂牌转让的哈尔滨哈电金属构件有限责任公司30%股权项目(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http://www.cbex.com.cn/xm/cqzr/zspl/201911/t********_44601.html)和哈尔滨哈电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挂牌转让的哈尔滨哈电金属构件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项目(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http://www.cbex.com.cn/xm/cqzr/zspl/201911/t********_44602.html)一并受让,不接受意向受让方对单一项目进行受让。
3.该宗土地为国有划拨工业用地,转让方只负责提供现有的所有手续,并配合受让方同有关部门申请土地出让及转让更名手续,所有手续的办理及费用支出,均由受让方全部及全额承担,包括后续可能发生的转让手续,同样由受让方办理土地权属变更手续,转让方给予配合。
4.意向受让方须在提交受让申请前进行尽职调查,如调查的信息或结论与转让公告内容不符,应及时与转让方沟通确认。若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限内未提出异议,即视为认可并接受转让公告(含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的股权转让公告)的一切内容,即便存在信息不符,亦视为意向受让方知悉并接受信息不符,并承诺不影响受让行为。意向受让方尽职调查确认标的现状无异议并提交【确认函】。
5.转让标的的使用功能、实际面积和配套设施在本次转让时,以交接时的现状为准。
6.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前,有义务对转让标的的现状、权属、瑕疵及各项手续办理的流程和条件等相关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依法确认,交纳保证金即代表接受转让标的的所有瑕疵(包括未知的隐藏瑕疵)。
7.转让标的目前可能存在欠费,在《产权转让合同》签署前的所欠费用(包括已知的和未知的)由转让方承担,自签署之日起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因转让及权属变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查实并承担。
8.转让标的转让过程涉及产权风险、市场风险、出让及转让更名的法律风险,上述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前,有义务对转让标的的现状、权属情况及出让、转让变更和办理不动产权的程序手续及标的占用情况进行调查和了解,并在接受的情况下依法参与受让。
9.转让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物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对标的物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10.除本公告披露的瑕疵外,转让标的还可能存在潜在或隐蔽的瑕疵,潜在或隐蔽的瑕疵包括欠缴税费(如水、电、气、供暖、物业费等)、权证缺陷(如不能办理产权、未做产权变更或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以及其他瑕疵等。
11.意向受让方务必在交纳保证金前对转让标的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标的全部瑕疵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
12.转让标的虽已经过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房产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等数据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不作调整。
13.转让成交后,转让标的的移交、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一切相关财产权利的登记、变更、补办、分割等手续,均由受让方自行办理,产权变更过程中双方可能发生的全部税费(含转让方应承担的全部税费)均由受让方全额承担,应缴税费种类及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及附加、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土地出让金等)。
14.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物交割转让标的交割事项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在《产权转让合同》中约定。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受让方应在竞价成交(以确定出价最高者之日为准)之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按照下发至受让方手机内的短信提示(未收到短信可在会员注册账号中查询)分别将转让标的物成交价款(未付部分)、成交价款 3%比例的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受让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受让方需充分了解《产权转让合同》的合同条款,交纳竞买保证金,即视为同意与转让方依据此合同内容履行交易程序,并承担合同内的权利义务,除成交价为不确定的信息,其他合同条款均为不可协商和变更的条件)。
3.转让标的交割事项、价款划转由受让方与转让方在《产权转让合同》中约定,交易机构按照《产权转让合同》约定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划入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如《产权转让合同》中无上述约定,转让方需提供受让方签字同意的《交易价款划转函》办理价款划转手续。
4.转让标的物交割日之前所欠的水费、电费、物业费、取暖费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转让成交后,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提供必要的协助,权属变更过程中所需要办理的手续完全由受让方自行办理,所发生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只配合的提供现有的转让公告所能提交的全部资料,其他资料手续文件等,需要由受让方自行办理完善。转让方只负责依法配合,并对此前产生的任何问题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在此过程中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各项税、费、金、款等,均由受让方全部承担(包含转让方依法承担的部分,均由受让依据此约定全额承担)。应缴税费种类及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及附加、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土地出让金等)。
交易指南竞价规则1.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网页页首“用户须知”下“用户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交易机构仅接受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用户须知”下“用户交费须知”处查看。
现场展示展示时间:2019年12月12、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展示联系人:姜坤:137*****671(需提前联系)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公告期限内
报名手续意向受让方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机构网站(www.huaee.net)进行会员注册、选择转让标的物报名、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保证金:*******元(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6日16:00,以资金到账为准,超时到账不予受理)
1.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标的后,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
2.意向受让方未成功受让标的的,交易机构在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不计息)按原渠道退还到意向受让方的银行账户。
3.若非交易机构或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款项划转至转让方账户),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3)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公示的《产权转让合同》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的。(注:即便受让方不签署《产权转让合同》,亦不影响转让方和受让方依据合同内容以及受让方的出价,形成有效的《产权转让合同》,且是三个转让标的同时形成生效《产权转让合同》,受让方仍需根据合同内容,履行合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4)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竞价安排竞价方式加价增价幅度(元)50000.00
自由竞价时间2019年11月29日10:00-2019年12月27日10:00延时竞价周期(秒)300
服务费成交价款的 3 %(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成交价不包括此3%服务费,此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附件下载****************3.docx">产权转让合同.docx****************3.docx">动态报价须知.docx
注:《产权转让合同》为转、受双方交易合同约定,交易所仅作存档备查使用,不对合同内容条款作任何审核与解释。
联系方式标的物咨询尹先生:****-********/魏先生:****-********
技术支持尹先生:****-********/魏先生:****-********
咨询时间公告期限内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合作单位哈尔滨北方产权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醒,注意事项竟买方,需要将此表完整打印,逐页加盖公章,逐页签字,逐页标注签字人有效移动电话(移动,联通,电信号均可),在盖章位置先标明:【完全同意上述公示内容,已对全部文件及产权交易合同等法律文件全面理解知悉,并同意。】然后再加盖公章,形成【确认函】与竞买保证金一同交与交易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易 权益 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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