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习水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1、习水县国家税务局的习水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装修工程,已由习水县建设局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此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牐2.1工程建设地点:习水县矿中路。
牐2.2招标工程项目基本情况:建筑面积2915平方米,总投资约50万元。
牐2.3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国家投资。
牐2.4计划开工日期:2007-9-1,计划竣工日期:2007-10-1,工期:30日历天。
牐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招标范围:施工图所包括范围。
牐4、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本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5、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6、投标报名
牐6.1投标报名时间为2007-8-24 9:00:00时至2007-8-24 16:30:00时。
牐6.2投标报名地点:遵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牐6.3报名应该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原件或者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或者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两份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6.4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间内,可在报名地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经密封后,在2007-8-30 9:00:00时以前送达招标人(委托招标的,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不符合规定的或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8、招标人预计于2007-8-25日向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9、凡资格预审合格被邀请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购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0、有关本项目投标的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牐11、 其他:1、除6.3条规定的资料外,还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和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证书(建造师证书)的复印件,投标申请人出具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没有承接项目或承接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承诺书(必须注明项目经理名字),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2、投标报名者应持公司交易员证(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不要求);3、如报名企业超过7家则采取量化方式资审;4、本项目拒绝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投标。
招标人:习水县国家税务局
联系电话: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遵义市建工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38*****898
联系人: 黄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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