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控装备现场安装试压1标段(第二次)

井控装备现场安装试压1标段(第二次)

井控装备现场安装试压(一标段)二次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LM18-K105-195-1

********0">一、招标条件

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5">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 标段1:库车区块(二八台乡以西、塔里木河以北)。

1、为塔里木油田探区库车区块山前高压气井提供井控装备现场安装试压,内容如下:

1.1现场井控装备(环形防喷器、闸板防喷器、钻井四通、节流压井管汇、内防喷管线、液压防喷器控制装置、泥浆气体分离器、内防喷工具、防提断安全装置、油路过滤装置、自动点火装置、套管头、采油气井口装置等)的安装、调试、试压、检修、巡检、技术指导;

1.2开钻、钻开油气层的验收;

1.3重点井、溢流井值班;

1.4井控装备现场回收;

1.5负责生产调度(工作任务接收后的人员安排及车辆组织)、资料管理、库房管理、现场服务信息收集、统计和录入管理;

1.6 现场各类作业人员应满足:钻井套管头(套管四通卡瓦)及井控装备安装试压配备4人/口井,井下作业安装井控装备配备3人/口井,井控装备百日周期试压、换装闸板总成试压、驻井值班、采油树安装、检维修等作业配备2人/口井。现场作业期间实行12小时工作制;

1.7负责招标人提供设备及配套工具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

1.8负责自备上井服务所需工程车辆15辆,其中14辆能够同时满足运输服务人员、设备、配套工具、手工具要求,1辆指挥车(四驱越野车);工程车辆还需负责为招标人零星物资(如液压油、装备零配件等)送井。

1.9完成招标人临时性指派的井控装备现场故障处理技术指导或工作任务。

1.10井喷应急抢险:按照招标人指令要求参与井喷应急抢险工作。

(二)标段2:轮南塔中区块

1、为塔里木油田探区轮南塔中区块台盆井提供井控装备现场安装试压,内容如下:

1.1现场井控装备(环形防喷器、闸板防喷器、钻井四通、节流压井管汇、内防喷管线、液压防喷器控制装置、泥浆气体分离器、内防喷工具、防提断安全装置、油路过滤装置、自动点火装置、套管头、采油气井口装置等)的安装、调试、试压、检修、巡检、技术指导;

1.2开钻、钻开油气层的验收;

1.3重点井、溢流井值班;

1.4井控装备现场回收;

1.5负责生产调度(工作任务接收后的人员安排及车辆组织)、资料管理、库房管理、现场服务信息收集、统计和录入管理;

1.6 现场各类作业人员应满足:钻井套管头(套管四通卡瓦)及井控装备安装试压配备4人/口井,井下作业安装井控装备配备3人/口井,井控装备百日周期试压、换装闸板总成试压、驻井值班、采油树安装、检维修等作业配备2人/口井。现场作业期间实行12小时工作制;

1.7负责招标人提供设备及配套工具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

1.8负责自备上井服务所需工程车辆9辆,其中8辆能够同时满足运输服务人员、设备、配套工具、手工具要求,1辆指挥车(四驱越野车);工程车辆还需负责为招标人零星物资(如液压油、装备零配件等)送井。

1.9完成招标人临时性指派的井控装备现场故障处理技术指导或工作任务。

1.10井喷应急抢险:按照招标人指令要求参与井喷应急抢险工作。

(三)招标人为投标人提供库车和轮南塔中生产基地的食宿(伙食费投标人自理)。

(四)计划数量

1、库车区块:钻井100口井/年,试油、修井:100口井/年。

2、 轮南塔中区块:钻井50口井/年,试油、修井200口井/年。

3、根据生产实际,数量可能有增减。

(五)合同签订方式

本项目以二年的工作量为招标标的。合同采取“1+1”签订方式,分为二个阶段签订,第一阶段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19年9月30日;第二阶段为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招标完成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第一阶段合同;在满足以下条件时,招标人方与中标人签订第二阶段合同:

(1)招标人有签订第二阶段的需求;

(2)中标人按照上一阶段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了合同义务,履约表现经招标人评价为良好及以上;

(3)中标人仍然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质、资格、许可和能力,具有良好的经营财务状况和信誉;

(4)中标人未因违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相关规定被取消准入资格;

(5)中标人未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未被撤销,或存在法律规定的其他解散的情形。

招标人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对第二阶段合同的工作内容、工作量进行合理调整。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4">1、资格要求

具有经工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应具有或涵盖与本项目相对应的经营内容;投标人经营正常,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类似项目业绩

2.1具有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检修井控装备累计400件(按照防喷器、节流压井管汇数量累计计算)及以上的业绩。

2.2具有额定工作压力70MPa及以上,且主通径346.1mm及以上防喷器检修业绩。

2.3具有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从事井控装备的安装、调试、试压、检修、巡检、技术指导100口井及以上的业绩。

提供资料形式:

1、如果提供的是塔里木油田公司的业绩,投标人仅需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完整合同及工作量确认单扫描件。

2、如果提供的是其他单位的业绩,需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完整合同扫描件,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业绩真实性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要明确能够在评标现场验证合同真实性的途径或方法,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提供的业绩为无效业绩,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以下材料:

2.1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验证的增值税发票;

2.2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系统相关截图;

2.3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ERP系统相关截图;

2.4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结算系统相关截图;

2.5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系统相关截图;

2.6 国家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

2.7能够证明投标业绩真实性的合同相对方联系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单位人事部门证明其身份的材料或单位为其购买社保的有效证明;

2.8其他能够在评标现场公开查询到所提供业绩的国家相关网站或公共资源系统的网址或截图。

3、人员资质及配备:

3.1 标段1:库车区块

现场在岗人员不少于65人,其中包括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至少各1人,库车点的生产调度、库房管理人员至少各1人;除库房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应持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可的甲级井控培训中心颁发的有效井控培训合格证,其中部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3.1.1至少有15人在投标人企业有三年(2015年7月1日-2018年6月30日)工作年限。提供劳动合同(可以反映合同期限、双方签章页)扫描件。

3.1.2至少2人具备钻井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钻井工程或机械工程师(技师)技术职称;2人具备电气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电气工程师(技师)技术职称。

3.1.3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需持有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地市级及以上地方政府颁发的)。

3.1.4至少20人具备起重司索指挥证(不包括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3.1.5至少15人具备电工证(不包括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3.1.6至少15人具备焊工证(不包括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3.1.7至少1人为专职安全员,并持有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地市级及以上地方政府颁发的)。

3.1.8 以上3.1.2-3.1.7人员上岗前须持有效证件,投标人需承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取得证书或配备持有效证件的人员;资质证人员可交叉持证(指一人可持有单个或多个证书)。

提供资料形式:以上人员相应证书复印件或承诺书。

4、企业信誉

4.1 开标当日,投标方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处于“经营异常名录” 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状态,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无不良行为记录。(资料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复印件)。

4.2 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取消交易资格的状态、暂停项目相应市场准入或列入黑名单。(资料提供:未处于取消、暂停、黑名单承诺)。

4.3 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15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资料提供:提供承诺书);

4.4 2016-2017 年无一般B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无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资料提供:提供承诺书);

4.5 未处于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资料提供:提供承诺书)。

5. QHSE要求:

5.1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且满足项目要求。(资料提供:QHSE体系概述及制度规程清单、组织机构图、职责清单、第三方认证证书、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管理规定承诺);

5.2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能够证明其具备承担该招标项目的基本安全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资料提供:依据中石油相关规定,证明材料为以下列明事项之一:

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颁发的针对招标项目该项业务的有效的准入证复印件;

②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颁发的在塔里木油田施工的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③塔里木油田公司颁发的针对招标项目该项业务的有效的准入证复印件;

④招标人安全管理部门出具的认定或确认“投标人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安全能力及水平”的相关材料。以上材料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内都没有提供的,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查询的为准,如果评标现场没有查询到,此项的有效性将不予认定,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其它禁止投标情形:

6.1投标人安全绩效年度评估分级结果为观察使用的,自观察使用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或其整改合格并通过评估验收前不允许参与投标。

6.2投标人安全绩效年度评估分级结果为不合格的,自不合格公告之日起两年内或其整改合格并通过评估验收前不允许参与投标。

6.3投标人,最近一次塔里木油田公司安全审核定级结果为C级以下(不包括C级)的不允许参与投标。

6.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招标人将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8">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8">●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以投标人用户名(含授权子用户)于 2018-09-07 20:00:00 至 2018-09-12 20: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平台)(http://manage.energyahead.com/pmsbid/ebid/base/login.html)进行报名、支付、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100 元人民币。支付成功后,请点击订单中的刷新按钮,将订单刷新为已付款状态,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暂未开通微信支付。若通过个人网银支付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投标。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需安装调试完成付款银行支付插件。

● 首次使用电子平台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请先在电子平台自助注册,就近(北京、大庆、西安、乌鲁木齐、库尔勒等,具体发售点见附件)至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指定的其它机构办理U-Key。U-key业务咨询电话(昆仑银行):********69。新疆库尔勒市U-key发售点:库尔勒市塔指小区三区昆仑银行,咨询电话:****-*******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9">6.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采用 A+B 方式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文件:(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仅当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故障时使用)6.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9月18日10时10分,地点为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电子商务大厅第二开标室(新疆库尔勒市塔指小区院内塔里木石油酒店斜对面)。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6.1(B)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9月18日10时1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manage.energyahead.com/pmsbid/ebid/base/login.html)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招标中心(新办公楼404)

邮 编: 841000

联 系 人: 丁西坤

电 话: ****-*******

电子邮件:dingxikun-tlm@petrochina.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2018年09月0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装 现场 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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