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润路23号办公楼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昌润路23号办公楼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文件获取中
昌润路23号办公楼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山东国兴土地发展有限公司、聊城市财惠应急转贷基金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 联系人:宋经理 联系方式:185*****602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天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高新区 联系人:宋丽丽 联系电话:178*****337 二、采购项目名称:昌润路23号办公楼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编号:LCQTCG-2019-693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三、采购需求(见附件1) 四、获取磋商文件 1、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11月30日9:00至2019年12月06日17:00。 2、报名方式: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上报名,供应商诚信入库类型:施工企业库 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售价120元) 注:供应商应在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电子交易平台购买磋商文件并支付费用,逾期将无法购买。逾期未购买的视为放弃报名,如参与投标,将被拒绝。 各投标企业在交易中心购买下载标书后,应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完成注册、报名。 五、公告期限:2019年11月30日9:00至2019年12月06日17:00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12月11日09:30至2019年12月11日10: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地址:聊城市昌润南路153号聊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具体地点以磋商当天交易中心三楼显示屏为准。 3、递交方式: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版的电子投标文件传送至聊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lctf格式),并将非加密版文件(.nlctf格式)及系统内下载的电子签章后的PDF版投标文件以U盘的形式密封后递交至指定地点。若投标企业中标,中标后该企业还需提交三份胶装的系统内生成的PDF版纸质标书,并加盖公章。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12月11日10:00(北京时间) 2.地点: (1)将电子投标文件传送至聊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响应文件上传栏目; (2)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地址:聊城市昌润南路153号聊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具体地点以当天交易中心三楼显示屏为准。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洪斌 联系方式: 178*****337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磋商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二、电子评审事宜 1、投标企业首次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的,报名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办理程序详见(http://www.lcsggzyjy.cn/lcweb/)《采购类业务诚信入库及常见问题解答》。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后果自负。各投标企业务必安排好专人对各自诚信库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并对因诚信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完整、无效、错误或编辑待验证状态等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电子标书的制作,企业从其诚信库内的获取的该企业的所有扫描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2、供应商如需开具标书费发票,请打印回执码页面并于项目开标后携带回执码信息至代理公司办理。对于支付标书费过程中产生的支付费用发票,请各投标企业联系中金支付客服****-********进行开具。 3、本项目实行电子评标,供应商需办理CA证书,办理要求详见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悬浮框“CA办理须知”。因未及时办理CA证书而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4、磋商文件一经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磋商文件的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磋商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最终文件以答疑澄清后的为准。电子评标的,制作投标文件需将答疑文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5、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制作视频请到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政府采购-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投标人如遇交易系统软件操作技术问题,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或交易平台维护室。 联系电话:400-998-0000;****-*******; 联系人:周工、胡工。 十三、重要说明: 1、磋商文件费用按整个项目一次性收取,各投标企业按标段在系统内分别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任意一标段支付费用成功后,各标段磋商文件均可下载。 2、网上报名的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最后资格后审为准。 3、对于需要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工程类项目,在开标前可以在系统内随时更换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开标后不能再更改。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与系统内一致,否则作无效处理。 4、本项目采用电子明标评审。 5、本项目质疑投诉单位:山东天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质疑投诉单位地址:山东省聊城市高新区 联系人:宋丽丽 联系电话:178*****337 6、链接的采购文件仅供报名前查看,供应商必须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报名后下载正式的采购文件。 附件1:https://pan.baidu.com/s/15AZqEaVofn0nQnSaQGRKng 发 布 人:山东天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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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办公楼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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