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浏阳市2020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浏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浏阳市2020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湘自然资办发〔2019〕107号)要求,我局拟对《浏阳市2020年度土地储备计划》项目进行招标采购,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内容
(一)项目名称
浏阳市2020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编制项目
(二)项目内容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年度政府债务限额、地方政府还款能力和土地市场供需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2020年度土储规模,年度新增储备土地规模原则上应控制在市、县前三年平均供应的储备土地之内。新增土地储备量与供地率水平挂钩。要考虑储备土地总规模、存量建设用地储备规模、新增建设用地储备规模、前期开发规模、供应规模、临时用地计划、年度末储备土地规模等因素,合理确定2020年度土地储备资金需求。根据土地市场情况和土地储备计划,编制下一年度土地储备项目收支计划,按地块逐个提出下一年度土地储备资金需求。并合理安排2020年拟发债的项目规模和期限。
二、资金来源和招标上限价
本项目资金由市财政安排,招标上限价为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万元)。
三、结算方式
中标单位按技术规范等规定编制《浏阳市2020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成果经省自然资源厅等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复后,提交电子成果及纸质文件(一式四份),并开具正式税票提交我局后,我局在30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方式为国库集中支付。
四、质量和工期要求
成果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程等要求,编制单位负责于2020年1月20日前提交成果,并配合报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省自然资源厅审查。
五、参与投标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需提供材料如下: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半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半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二)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三)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书,并已在湖南省备案。
(四)严禁围标、串标、借资质投标。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文件编制
投标文件必须采用胶装方式装订,一式三份。标书中应包含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其他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投标报价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所有的复印件均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非法人本人参加的还需要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必须加盖单位法人印章及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作废标处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
(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9年12月4日上午10点,投标地点为浏阳市自然资源局办公楼5楼会议室。
(二)投标时参加投标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投标。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作废标处理。
八、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最低价中标法,所有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中选取最低价作为中标单位,当场公布中标结果(报价表见附件)。如第一轮报价没有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两家及以上单位报价相同,则进行现场报价,现场报价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当场填制报价单,并装进报价信封,所有单位报价完成后,由评标小组当场拆封,选取最低价作为中标单位。
九、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项目的具体情况由投标人在投标前自行咨询知悉。
招标人:浏阳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浏阳市白沙路27号
联系人:符韬
附件:浏阳市2020年度土地储备计划项目报价表
浏阳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1月28日
附件:********/********141*****705.doc">浏阳市2020年度土地储备计划项目报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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