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五局棚户区改造及周边整合地块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中铁五局棚户区改造及周边整合地块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被邀请的投标单位: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五局棚户区改造及周边整合地块工程设计已由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湘建保【2017】1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郴州市泰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德顺阳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铁五局棚户区改造及周边整合地块工程设计。

2.2建设地点:郴州市南岭大道与香雪路交汇处附近。

2.3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约为553016.45m2,工程设计内容包括住宅3142户;地下室(人防工程);商业;道路;售楼部;幼儿园;学校等

2.4项目规模:总投资估算200000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中铁五局棚户区改造及周边整合地块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招标,并由中标单位深化进行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提交合格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包括施工阶段技术服务与缺陷责任期技术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图审、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设计内容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电照、弱电、暖通、消防、总图、红线内道路、室外景观、夜景亮化、门禁系统等专业内容。最终以签订设计合同内容为准。

2.6设计周期:签订合同时约定。

2.7质量要求:设计技术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初步设计批复及施工图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入湘登记证。

3.2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3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近一年内有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或近一年内两次以上一般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一律不接受其对本项目的投标。

3.6投标人自行组织对本项目进行实地踏勘。

4.评标办法、资格审查方式

4.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设计费补偿

本项目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费补偿,对未中标人不作解释说明。

6.设计费、招标控制上限值

1、招标控制上限值:按建筑面积18元/㎡计取。

2、投标人的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由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00时之前,以到账为准,逾期无效。并在备注栏注明:“中铁五局棚户区改造及周边整合地块工程设计项目投标保证金”。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接到投标邀请函的投标者,请从2019年1129日至2019年1205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委派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下列有效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到湖南德顺阳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郴州市南岭大道国道一〇七住宅小区五栋201)购买招标文件:

有效单位介绍信(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后开具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近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入湘登记证(仅省外企业)。

8.2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9.澄清答疑

澄清答疑、补遗采用网上澄清答疑和网上补遗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遗均采用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czggzy.czs.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对招标人(包括招标代理机构)发售的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招标公告发出后10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行政监管部门提出,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

10.投标文件的递交

10.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71室第开标室。

10.2逾期送达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3开标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12.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郴州市泰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党委办。电话:****-*******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郴州市泰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南岭大道与香雪路交汇处附近

联 系 人:汪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驻 郴 地 址:郴州市南岭大道国道107住宅小区五栋

电 话:133*****001/****-*******(传真)

专 职 人 员:谭微琳(5465号) 朱冬艳(469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地块 棚户区改造 中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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