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租用办公楼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忻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租用办公楼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忻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租用办公楼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忻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租用办公楼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预算金额*******元,拟成交供应商为:忻州市万福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平西街翔龙Ⅰ区8#楼(综合楼B区),联系电话:****-*******。
由于我单位从2010年以来一直租用忻州市万福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平西街翔龙Ⅰ区8#楼(综合楼B区))一层做为业务大厅用房,二、三、五层南排作为行政办公用房。由于租用时间较长,前期投入装修成本较大,如果单位搬迁,会造成先前投资很大的浪费,并产生搬迁费用,造成财政重复投入。由于该办公地址已作为我单位固定对外的通讯地址已使用多年,为方便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办理业务,所以决定继续租用忻州市万福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平西街翔龙Ⅰ去8#楼(综合楼B区))一层做为业务大厅用房,二、三、五层南排做为行政办公用房。
现将以上情况进行公示,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期限从2019年11月30日起至2019年12月6日(五个工作日)止,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单位或忻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反馈,逾期不再受理。
采购单位:忻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忻州市和平西街186号
联系人:张俊伟
联系电话:133*****803
忻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地址:忻州市利民西街18号
联系电话:****-*******
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表 | ||||
采购项目名称 | 忻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 |||
论证专家基本情况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联系电话 |
葛振英 | 忻州市政府信息中心 | 高级工程师 | ||
李惠勇 | 忻州市经济信息中心 | 中级工程师 | ||
李焱彬 | 忻州市财政局 | 高级会计师 | ||
申请单一来源理由 | 1、2010年以来我单位一直租用忻州市万福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平西街翔龙Ⅰ区8#楼(综合楼B区))一层做为业务大厅用房,二、三、五层南排做为行政办公用房(包括机房、业务系统、网络传输设备)。 2、租用时间较长,前期投入装修成本较大;再另租其他涉及搬迁费用比较大且时间紧迫,另择新址耗时、耗力、耗财。 3、现租赁地,地理位置优越,方便我单位办理业务。 | |||
专家意见 | 葛振英:忻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办公用房已租用忻州市万福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房产9年,机房硬件设备、软件业务系统、数据库与各银行专网,运行商线路,传输设备均部署于此,而且此地办理公积金业务多年,居民已熟悉,如果搬迁,除装修工程等成本增加外,社会成本也太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继续租用忻州市万福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房产。 | |||
李惠勇:忻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10年租用忻州市万福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层、二层、三层、五层),一层为业务大厅用房,其余三层为行政办公用房,至今快九年,如重新招租、装修投入成本较多,而且不方便原有缴存单位和个人办理业务。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建议单一来源采购,确定供应商为原供应商。 | ||||
李焱彬:忻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2010年以来一直租用忻州市万福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做为办公用房和大厅用房,租用时间较长,前期投入装修成本较大,如果搬迁,涉及搬迁费、装修费用,设备安装费用等消耗大,时间紧,不利于工作衔接,此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所以建议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继续租用原来的地方。 |
忻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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