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稽查执法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房屋稽查执法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使用单位委托,对下列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请对本采购信息感兴趣的并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点击注册)的,按照以下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
一、采购项目需求:
1、采购项目名称:上海市房屋稽查执法管理系统
2、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项目需求书》
3、数量:1
4、其他要求:
5、上述技术要求和其他要求,仅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资料和参加谈判时之参考。通过谈判,最终确定符合采购需求的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
二、交付方式:
卖方根据买方提供的(上海市范围内)使用单位名称、地址以及合同规定的要求、数量和时间等,按时交付。
三、 提供资料和截止时间:
对上述采购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请于2011年08月01日(星期一)10:00前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供下列响应资料:
1、法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1)
2、型号、配置、数量及配件等;
3、报价(报价明细包括:品牌、型号、原产地、数量、单价、总价、交货期、质保期等,报价形式为上海最终交货地完税人民币价格;如有软件开发,则其报价必须根据软件工程要求,按功能模块报工作量(人/月)、单价、总价。);
4、相关产品的详细配置、技术偏离表、技术性能介绍;
5、资格文件(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本项目要求的各类资质文件)复印件;
6、商务资料(联系人、手机号码、电话、传真、经营地址等);
7、所有响应文件一正二副(密封),加盖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
四、谈判通知:
请各提交响应资料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于(2011年8月1日(星期一)14:00)在(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楼)出席通知会议。如果提交响应资料的供应商多于三家的,将根据谈判小组依照规定确定的三家或三家以上供应商谈判名单,通知其参加谈判和谈判的次序以及其他有关事项;三家及以下的,将通知所有提交响应资料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和谈判的次序以及其他有关事项。通知会议结束后,即进行谈判。未收到通知的供应商不再参加本次项目的谈判。
五、组织谈判
本次谈判,将根据谈判小组的安排和要求进行。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事先做好时间安排和谈判准备,根据通知的安排,携带有关谈判资料准时参加谈判。谈判结束后,供应商应根据谈判中确定的内容和时间进行一次最终报价(格式见附件2),并将报价文件密封交谈判小组。
六、评审
所有谈判和最终报价结束后,由谈判小组打开密封的报价文件,对合格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本项目仅接受中小企业投标,大企业投标不予接受。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在本项目投标截止前成为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小企业供应商库成员。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731000元人民币,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不予接受。
七、采购结果通知:
采购结果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通知所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联系地址: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楼404室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联 系 人:秦志龙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上海市房屋稽查执法管理系统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概述
房屋稽查执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拟建房管局执法监督处的业务管理系统。
房管局执法监督处的主要职责是:
?负责指导监督区县房屋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
?负责处理涉及房屋管理重大事项的举报、控告和投诉。
二、建设目标
本系统的建设目的是为了规范房管局稽查执法工作,保证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效实施,通过技术手段加强房管部门业务互动、规范房管系统稽查程序、提高稽查效率、方便社会公众对执法工作了解和监督。
本系统通过“市房管执法队—区县房管执法队—房管办”三级联动机制,实现行政执法案件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统计分析、系统管理功能及信息安全及服务接口等任务:
?行政执法案件管理:本项目的核心功能,通过执法案件受理、调查、审核、听证、执行并最终结案提供有效的监管和追溯功能。
?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规范执法人员管理。
?统计分析:通过图表、汇总等方式把本项目中的数据汇总起来,提供具有针对性的业务统计功能。
?系统管理:对本项目的用户访问权限及其他配置功能项进行管理。
?信息安全:通过各种技术手段和控制策略保证业务、系统和数据的安全和稳定。
?服务接口:实现与外部系统的标准化服务,实现多系统支持的工作模式。
三、建设内容
本系统是一个覆盖全市房管系统执法监察与管理的业务系统,应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用户业务需求,要求包括以下模块:
3.1执法案件管理
3.1.1 案件管理
为有效对执法案件进行管理,本模块需提供以下功能:
?立案审批:完成整个业务操作流程,从启动监测到反馈的整个审批过程。该模块需要多个角色参与,在立案审批过程中,可根据各部门实际业务需求,进行流程配置。
?承办调查:承办人员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笔录询问、现场勘查、收集证据等,调查结束后,整理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初拟行政执法意见,提请进行审核案件。
?案件审核:形成案件执法决定,各单位根据业务实际,核审过程有所区别。
?案件整改告知:执法部门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执法依据、处罚意见等,当事人可对执法意见提出申辩申请。
?案件决定:执法部门出具《行政执法决定书》,告知当事人违法理由、依据和处罚内容。
?案件执行:执法部门对当事人处于相应的行政处罚。
?案件结案:执法部门按相关程序编写结案报告,进行文件归档,完成案件办理。
?案件反馈:对于从信访投诉过来的案件,行政执法处理结束后,通知投诉系统事件的处理结果和完成情况。
3.1.2 收件档案扫描管理
收件档案扫描是为了避免大量纸质件袋流转、查阅所带来了资源消耗。房屋稽查执法系统的执法案件管理业务需要收取必要的书面材料,本模块的功能就是把这些纸质材料转换成为电子档并与业务案件实现关联。考虑到日常业务办理的效率,收件扫描不在业务办理中进行而是在后期统一处理,因此需要在处理关联的时候验证电子档案与业务案件是否匹配。
3.2 执法人员管理
为满足执法部门对行政执法实施情况进行实时、全程、有效的监控,提高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的效能,本模块包含以下功能:
?执法证管理
?正式办案人员管理
?辅助办案人员管理
?执法人员培训管理
?执法人员绩效管理
3.3统计分析
?包括自定义报表格式,数据统计和报表分析三个部分;
?提供自定义报表格式,各执法部门可根据各自业务实际自定义报表格式;
?数据统计支持按单位、时间段、案件类型、执法结果等多种方式的统计功能;
?报表分析可根据不同条件进行数据统计,并以图表等方式表示;
?支持统计数据导入、导出功能。
3.4 系统管理
3.4.1 用户管理
用户管理模块需要实现用户注册、认证、授权的统一管理,为保证足够的安全等级,需要采用专门的USB-KEY设备或证书管理系统,支持对个人证书的颁发和验证。
对于用户进行角色配置,确定该用户所能访问和使用的功能模块。
3.4.2 角色管理
提供角色的创建和修改,角色管理是把虚拟一个操作用户,并在系统内确定该用户所能够使用的功能模块,一个用户能够被赋予多个不同的角色,并且系统会根据最高的权限赋予该角色所对应的用户。角色管理所包含的内容:角色名称、代码、描述。
3.4.3 菜单管理
定义本系统的功能模块菜单,一个菜单一般对应一个独立的功能模块,并且该菜单能够被赋予角色。菜单管理所包含的内容:菜单名称、代码、链接地址、描述。
3.4.4 权限管理
设定系统菜单和角色之间的关联。
3.5 信息安全
系统在建设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数据和查询的安全性,并能够记录详细的查询日志。在实际业务办理中需要尽可能的验证申请对象的身份,保证查询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同时对于出具的查询结果也需要能够保证不会被伪造和非法利用。
3.6 服务接口
本系统需要与成果测绘系统(GIS)、房产登记系统、物业管理系统、房地产市场管理信息系统、经纪服务系统建立数据交互接口。
四、技术要求
4.1 功能性要求
功能性要求应满足本文档第三节所规定的内容。
4.2 稳定性要求
房管系统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应达到以下稳定性要求:
?实现5×8小时在线案件处理服务。
?数据库服务器、应用服务器的CPU、内存等关键参数运行平稳。
?数据库连接池、线程池应保持稳定,避免死锁和长时间排队。
4.3 安全性要求
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应达到以下安全性要求:
?网络安全:应与现有机房环境的安全设备兼容。
?传输安全:应对关键数据进行加密传输。
?存储安全:应利用现有的备份机制。
?身份认证:应兼顾硬件方式(USB-KEY)和软件方式(用户名/密码)两种。
?访问控制:应根据角色设定数据权限和操作权限进行控制。
?功能安全:应对关键业务的关键操作进行日志记录,防止非法数据进入系统,防止网络非法入侵手段。
4.4 运行效率要求
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应具有较高的系统响应性能及并发访问性能,至少支持200个并发用户,并具有一定的容错性。
4.5 易用性要求
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信息应采用B/S架构实现,以提高用户体验为目标,并达到以下易用性的要求:
?风格简约,色调柔和,合理利用浏览器空间,减少不必要的操作。
?操作简便,支持必要的“微操作”(如键盘快捷键)。
?从操作者的角度出发,提升用户体验效果。
?兼顾效率,合理减少用户操作的等待时间。
?友好提示,在人机交互过程中,有效甄别输入的正确性。
4.6 兼容性要求
由于用户使用的操作系统存在多种版本,因此需要保证系统能够兼容Windows XP、Windows Vista、Windows 7操作系统,浏览器应兼容IE 6.0、IE 7.0以及IE 8.0。
五、维护要求
?提供2人现场支持一年免费维保服务
?扩容支持服务
?升级支持服务
?5×8小时电话技术咨询服务
?技术资料支持
六、系统培训和技术支持
6.1系统培训
在系统实施阶段,响应单位应对本系统用户以及管理人员进行操作培训,需要配备1-2名培训讲师,并提供详细的系统操作手册。
6.2技术支持
响应单位必须具备5×8小时上海地区的技术支持能力,能提供现场技术支持和具备7×24小时上海地区技术支持的优先考虑。
注:如对项目需求有不明之处,请联系:马晓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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