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扶贫开发局《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9〕13号)批准实施,现通过报价比选方式确定中选企业(承包企业),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
比选人(项目业主):永兴镇卢家村村委会。
项目名称:永兴镇卢家村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内容
建设地点:永兴镇卢家村。
实施时间:4个月(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便民路280米,垃圾集中处理池14口,囤水田埂1284米(均以施工设计图为准)。
建设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0.4709万元。
四、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三)其他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入期;
2.需审核的资料应提交一份加盖企业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交比选人存档。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到内江市东兴区永兴镇卢家村村委会报名,资料费用由比选申请人自行解决。
(二)比选公告报名时间为:从2019年11月29日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2019年12月1日18时00分截止(周末不休,均可报名)。
(三)比选申请人应持以下资料报名: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法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
④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
⑤比选申请函(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等。
六、确定中选企业
(一)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即2019年12月2日9时00分(具体以通知时间为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项目卢家村村委会公开举行比选,每个项目比选申请人不得低于3人。
(二)比选申请人在比选过程中以工程图纸自行报价,以合理低价方式确定为唯一中选企业,并以中标价作为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发包价。
(三)比选申请人应在中标后3日内,按报名的标段向项目业主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工程发包价的5%,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
(四)中选企业中选后拒签合同或其他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签订的,比选人将选择报价企业所报价格排在第二位的企业(以此类推)作为中选企业。
七、联系方式
报名单位:内江市东兴区永兴镇卢家村村委会
联系人:黄贵玉
联系电话:136*****804
内江市东兴区永兴镇卢家村村委会
2019年11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础设施 扶贫 专项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