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星镇鲤鱼岩水库移民搬迁安置点附属(七组)招标公告
吉星镇鲤鱼岩水库移民搬迁安置点附属(七组)招标公告
一、本项目经蓬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蓬发改审[2019]331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蓬发改[2019]比选备案第267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比选人(项目业主) | 蓬溪县鸣凤镇人民政府 |
项目名称 | 蓬溪县吉星镇鲤鱼岩水库移民搬迁安置点附属项目 (七组) |
建设地点 | 蓬溪县鸣凤镇寒坡岭村7组 |
实施时间 | 拟于2019年12月开工,建设工期6个月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混凝土道路、排水沟、污水处理设备安装、雨污管网、检查井、电气设备安装、广场铺装、树池、绿化等 |
建设资金 | 上级美丽新村建设资金和县财政资金 |
其他 | 所有使用虚假资料的投标人,将按《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川建建发(2017)34号)处理 |
施工1 | 蓬溪县吉星镇鲤鱼岩水库移民搬迁安置点附属项目 (七组) |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
(3)其他要求:
①申请人不得修改比选申请函内容;
②比选申请人如选择A方式缴纳比选保证金,务必在转账回单备注栏注明:蓬溪县吉星镇鲤鱼岩水库移民搬迁安置点附属项目(七组)比选保证金,并提供比选申请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③拟任项目负责人须为市政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现场查验拟任项目负责人在建情况,如有在建项目,则取消中选资格;
④提供企业为所有拟派现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C证)、质量员、材料员购买的连续近6个月当地社保局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及社保卡和有效证件(上岗证);
⑤提供2016年至今(以竣工时间为准)已完成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本次发包价的市政工程类似业绩的竣工验收报告和经行政主管部门(住建或发改)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⑥中选公司严禁借牌投标及转让工程,提供资料有造假及虚假行为,一经业主及主管部门发现,取消中选资格,并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⑦中选单位须提供拟任项目班组成员的有效证件在有关部门备案并进行压证施工;
⑧以上资料均审原件留加盖公司鲜章的复印件一份,并装订成册;
⑨现场不接受补充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免费下载比选文件、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技术服务费为200元(人民币)。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9年11月29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9年12月04日09时3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蓬溪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蓬溪支行
账 号:****************3628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工程发包价 | 比选保证金 (工程发包价的5%) | 备注 |
---|---|---|---|---|---|
施工1 | E.固定价 | / | 67.94 | 3.39 |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9年12月04日09时3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蓬溪县赤城镇明月街163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采用B方式提交的不需提供);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比 选 人(全称):蓬溪县鸣凤镇人民政府
地 址:蓬溪县鸣凤镇东升街18号
邮 编:629126
联 系 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件(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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