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公安局市局大楼会议室安装新风增氧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洛阳市公安局市局大楼会议室安装新风增氧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公安局的委托,就市局大楼会议室安装新风增氧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磋商项目名称:市局大楼会议室安装新风增氧设备项目

二、采购编号:LYZF-2019-004-10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资金,¥19万元

四、磋商项目简要说明:

1、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采购项目为市局大楼会议室安装新风增氧设备项目,拟对市局大楼内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装新风换气设备,共需9部,具体参数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工期(竣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五、政府采购政策:支持采购小微(监狱、残福)企业生产的产品,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否),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六、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持有营业执照;

2、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加盖公章: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2018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原件: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4、供应商须提供近6个月中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七、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及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日至2019年12月6日每天8:30-12:00,14:30-18:00(北京时间)(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八、获取磋商文件及报名方式:有意供应商请派代表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在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28号四楼)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九、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磋商开启时间:2019年12月12日09时30分。

十、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和磋商地点: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28号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十一、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二、采 购 人:洛阳市公安局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体育场路1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28号四楼

联系人:程海玲

电 话:****-********

邮 箱:lyzf0379@163.com

十四、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日

标签: 增氧设备 新风 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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